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和廉政履职意识,近日,南丹县纪委派驻南丹县人民法院纪检组组织该院4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王某原为南丹县妇幼保健院职工。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8月5日至2017年3月12日,王某利用其在单位担任收费员操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流程的职务便利,虚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的门诊统筹基金。王某在收费过程中,将未参加新农合保险的自费患者的门诊收费票据第一联(收据联)中自费患者的名字涂改成当天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名字,然后以参加新农合的患者的名义制作门诊核算单,只上缴自费患者门诊费用的30%,而将其余的70%截留据为己有。王某通过上述手段虚报了841笔门诊统筹基金,共计173356.97元。
该院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将警示教育活动移到法庭,以案释法,以案明纪,达到警示教育广大党员的目的。在旁听庭审后,该院党员表示,要引以为戒,自觉树立拒腐防变意识,杜绝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由于南丹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和廉政意识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近年来,该院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黎春伶 唐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