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经南丹县财政局汇总,南丹县本级部门,包括县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支出情况如下:

2015年,南丹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2,234.66 万元,按同口径同比减少38.37万元,下降1.6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6.2万元,同比增加16.2万元,增长100%,较2014年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我县按照自治区党委和部门的有关文件通知德国境外地区考察或培训交流学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5.01 万元,同比增加2.12万元,增加3.26%,较2014年增长的主原因是政法机关购入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99.81 万元,同比减少11.91万元,下降1.07%;公务接待费支出1053.64 万元,同比减少40.53万元,下降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