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桂发〔2016〕24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6〕181号)》, 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增强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透明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作用, 2017年9月30日南丹县法制办在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庭举行了2017年首次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解决争议的平台。
为体现行政复议听证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听证会和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南丹县法制办邀请该县政府法律顾问(聘请的律师)担任听证员。听证会上,听证人员首先听取了申请人陈述行政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由被申请人陈述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及事实和理由,由第三人发表了陈述意见。第二阶段,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各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并接受了听证会主持人的询问。各方当事人针锋相对,充分发表了意见。最后,各方当事人完成最后陈述后听证会宣布结束。本次行政复议听证会持续近2个小时,听证过程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的行政复议听证会是南丹县今年以来首次举行的听证会,也是我县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首次将听证程序引入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之中,通过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采用质证、辩论方式,赋予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申辨和质证的机会,不仅有利于复议双方加强沟通,缓解矛盾,同时也将复议机关的调查过程置于双方当事人的监督之下,增强了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有利于复议机关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树立了行政复议权威。听证会结束后,县法制办工作人员结合具体案情,就争议问题从实体和程序方面向双方阐述释明,在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向相对人解析法律、阐明法理,使当事双方对案件有了更理性的认识,有效缓解了当事双方的矛盾,最终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表示将依法自行撤销《关于要求确认土地权属的答复书》。
通过此次案件,深入贯彻了以案释法制度,发挥了典型案例的示范性。同时,也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为当事人提供了公开解决争议的平台。下一步,县法制办将更加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听证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听证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