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护照加注申请告知
(广西自治区户籍人员)
一、加注申请条件
对于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申请曾用名加注。
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
申请办理护照换发的,应同时办理换发加注手续。
申请办理护照补发的,应同时办理补发加注手续。
过期失效重新办理护照的,应同时办理曾持照加注,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护照。
二、受理机关
(一)广西自治区户籍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广西自治区户籍人员在广西自治区内流动、居住,可以就近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向所属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粘贴有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二)居民身份证
(三)有效普通护照
(四)有关证明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
1.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
2.监护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3.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
(1)监护人的委托书
(2)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其中,受理2个工作日内,审批4个工作日内,制证4个工作日内。
五、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证件种类 |
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普通护照 |
护照加注 |
每枚20元 |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
六、全区各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单位 |
电话 |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1—2891580 |
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2—2626117 |
桂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3—5829930 |
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4—2022070 |
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9—2092570 |
防城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0—6126501 |
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7—2833655 |
贵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5—6790331 |
玉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5—2824271 |
百色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6—2848818 |
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4—5136800 |
河池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8—2285783 |
来宾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2—4213390 |
崇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1—5025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