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应邀签注申请告知
一、申请条件
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的。
二、受理机关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申请人向工作所在地、组团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粘贴有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二)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
(三)居民身份证
(四)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
(五)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军校学员还需提交相应身份证明:
1.军官证
2.士兵证
3.警官证
4.军校学员证
(六)申请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往来台湾通行证持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
1.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2.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3.确需换发的其他情形
申请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除提交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相关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七)申请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往来台湾通行证持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补发:
1.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
2.确需补发的其他情形
申请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相关申请材料;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的,还需提交损毁的往来台湾通行证。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其中,受理2个工作日内,审批4个工作日内,制证4个工作日内。
五、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证件种类 |
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应邀签注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
每本30元 |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
一次签注 |
每件20元 |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
|
多次签注 |
每件100元 |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计价格[2001]1835号 |
六、全区各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单位 |
电话 |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1—2891580 |
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2—2626117 |
桂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3—5829930 |
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4—2022070 |
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9—2092570 |
防城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0—6126501 |
钦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7—2833655 |
贵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5—6790331 |
玉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5—2824271 |
百色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6—2848818 |
贺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4—5136800 |
河池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8—2285783 |
来宾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2—4213390 |
崇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
0771—5025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