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南丹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标志着南丹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工作方案》明确,到2017年11月底,县、乡镇要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红水河、龙江、刁江等3条主要江河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河长制;到2018年6月,全县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形成覆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办法;到2020年,全县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域岸线合理利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水域面积总体保持稳定,水生态持续向好,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
《工作方案》提出,县、乡镇分别设立总河长、河长,县总河长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红水河、龙江、刁江等3条主要江河分别设立县河长,由县领导担任;3条主要江河流经的乡镇、村(社区)的相应河段,分别设立相应的乡镇、村(社区)河长。其他江河湖库所在乡镇、村(社区)按行政区域分级分段分片设立河长。同时,建立健全河长制考核问责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将江河湖库管理保护逐步纳入地方党政正职绩效考核以及机关绩效考评,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工作方案》对河长、河长办以及20个有关单位明确了具体职责分工,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全面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等六个重点方面细化了具体任务。
《工作方案》的出台,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巩固扩大南丹县良好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美丽南丹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南丹县水利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