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丹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7日
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
和资金使用方案
第一章 概述
一、项目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县获得的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工作,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南丹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增强我县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和《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17〕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依托我县优势产业,创建“党旗领航·食安护航·电商扶贫”的“南丹电商模式”,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和推广,聚焦农产品上行,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重点依托县内邮政、供销、物流等企业,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改造提升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促进农村发展与扶贫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电商扶贫的精准档案和台账,引领电子商务在农村更大范围推广和应用,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有效解决“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物流运输的瓶颈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立足优势,精心谋划。
依托我县农特产品资源、旅游产品资源的独特优势,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工作。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需求,与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旅游、精准扶贫进行有机结合,深度契合我县建设规划,整体部署建设任务,分年度推进实施。
(三)政府引导,企业主体。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业联动、创新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流通、电商、物流、邮政、金融、通信等行业在电子商务进农村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
(四)整合资源,完善功能。
坚持与旅游、文化、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村邮乐购农村电商工程”等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做到增量投入与存量整合有机结合。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和县内龙头骨干企业广泛应用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结合,发展网上交易;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旅游、文化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四、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我县特色农产品为依托,打造一批网货品牌。以民俗文化和特色旅游景点为依托,开发在线特色旅游服务,提高旅游资源利用率。通过完善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环境设施,在我县建立1个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仓储物流中心,11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物流配送站和128个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为农村居民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质量追溯、售后服务等全面服务。争取用一年时间在每个乡(镇)建设1个电子商务服务站,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围绕南丹“桃米茶”(即:南丹红心猕猴桃、南丹巴平特米、南丹富硒米、南丹黑米茶、南丹六龙茶)打造3个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地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培训各类电子商务人才3000人次以上,为贫困群众提供就业机会1000个以上,力争实现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
(二)具体任务。
1.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由政府引导,社会企业参与管理和经营,配备专职运营团队,构建“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其他增值服务”的全方位服务模式。
2.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县乡(镇)村三级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搭建“县级运营中心+村级服务站+乡(镇)村物流配送+农村电商应用推广”为主要模式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通过三级服务体系,面向农村群众广泛实施入户宣传、网上代买代卖、生活缴费、快件代收代发、小额取现、生产贷款、创业服务、农资销售、农技指导等便民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线上生产生活服务。
3.建设县乡(镇)村农村物流体系。在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自有物流配送体系的基础上,不断整合市场化的物流资源,搭建公共物流资源平台,建立集物流信息、仓储运输、分拨配送为一体的农村物流快递配送网络,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有效解决农村物流快递配送“最后一公里”的瓶颈问题。
4.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体系。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为手段,加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综合利用互联网平台,宣传打造本地特色农产品品牌,同时借助第三方成熟的电商平台开展地方农产品网络营销推广。利用微信、微博、手机APP、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综合手段,使农产品更加便利地进入电子商务市场。通过本地农产品品牌的打造,综合营销手段和营销模式的创新,搭建本地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体系。
5.加快建设标准化供应链体系。加强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统筹资源,加强协作,以信息化带动农产品生产、流通的标准化、规模化和现代化。通过农产品品质检测和溯源系统的打造,以及农产品电子商务全流程供应链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增强我县农产品供应链的生产和供给能力,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的整体发展水平。
6.建设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电子商务培训。同时,将培训与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结合起来,为参训人员提供综合服务,跟踪指导,确保为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和智力保障。
7.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强化电商扶贫机制。引导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规划向建档立卡贫困村倾斜,推进电商扶贫开发,通过电商带动农村、农户发展,助力贫困村摘帽、贫困群众脱贫。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点建设优先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优先改善贫困地区的流通环境,提升贫困地区流通行业发展水平,降低贫困群众购物成本。通过自主创业、订单收购和“一户带多户、一店带多村”等措施,优先扶持贫困群众实现增产增收,最终实现贫困村摘帽、贫困户脱贫。
第二章 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内容
一、南丹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在南丹县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区建设全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是一个共享开放的、面向全县各市场主体的服务机构,扎根于农村,服务于政府、企业及农民,旨在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为网商、第三方服务商、有关企业和个人等农村电商发展提供信息咨询、摄影、美工、文案、策划、分拣、包装、平台运营等特色增值“一站式”服务,有利于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形成合力,抱团发展,实现资源共享、有效推动农产品上行。(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龙马工业园区、住建局、移民局、国土资源局、工信局、发改局、工商质监局、财政局)
(一)建设内容。
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场地面积达2000㎡以上,装修完毕并配备有关办公家具、设备。功能上包括服务中心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运营管理、培训、物流、产品、单品(SKU)管理、品牌、二维码、质量追溯、订单、客服、移动电子商务、O2O等子中心或部门,统筹考虑物流、培训、交流等需要来预留空间;同时吸纳电商平台、企业或创业群体以不同形式入驻形成产业集聚,服务中心为其提供部分免费基础服务和交流平台。服务团队常驻南丹不少于1名专业运营管理人员、1名接待讲解人员、2名一站式服务人员等专职公共服务人员,不少于1名美工、1名文案、1名运营等专职技术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均需在醒目位置张贴个人信息、岗位职责、在岗状态和联系方式等。
(二)服务规范。
1.县级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商必需按要求接入自治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平台。
2.参照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的规定,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服务内容如下:
(1)县级服务中心规划、设计、咨询等服务。
(2)农村电商服务体系规划、设计等服务,包括:制定乡(镇)、村服务站点选点布点方案,实地核验测量。
(3)农村电商服务站点人员管理,包括人员选拔、考核。
(4)县、乡(镇)、村三级农村服务体系制度建设、监督和执行。
(5)乡(镇)、村服务站点运营管理,包括平台支撑、服务资源对接、订单管理、售后服务、供应链管理、数据更新统计。
(6)电商创业孵化支持服务,包括提供有限免费场地、WIFI、水电、物业管理、创业指导。
(7)电商O2O体验展示服务,前台接待、展厅日常维护。
(8)综合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服务站点体系信息统一发布服务。
(9)电商进农村宣传策划推广。
(10)电商进农村数据维护上报。
(11)电商扶贫项目方案策划。
(12)电商进农村项目档案管理。
(13)农产品上行销售组织指导、策划咨询服务。
(14)电商诚信体系建设服务,包括针对生产、销售、服务等企业诚信经营及产品品质保障等监管制度的制定、执行和考核。
(15)品牌标准管理与跟踪服务,对品牌所代表的高品质要求进行标准化,结合溯源体系进行品牌产品的标准管理和达标跟踪,树立品牌形象。
(16)与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进行联络、摸底,收集、汇总、整理相关数据,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电商扶贫精准档案和台账。衔接电子商务进农村各板块的建设与电商扶贫的需求,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成果与参与各方的联动,形成有效合力。
(17)按时提供电子商务交易信息和农村电商活动信息,签订相关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执行,落到实处。
(18)按要求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并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信息。
(三)支持标准及投资额。
中央资金按照不少于投资总额的70%给予补助,但补助金额不得高于225万元。结合我县实际,项目总投资3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5万元,企业自筹96万元。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管理,项目业主单位按照建设进度申请拨付资金,资金到位后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自觉接受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资产管理及权属。
中央财政资金所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承办企业所有(运营中心场地由承办企业提供,场地资产产权归企业),承办企业须签订协议,与使用效果挂钩。在承办企业使用期间,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效果对承办企业进行评估,必要时可更换使用企业主体。更换使用企业主体时,将对应资产的使用权移交给下一承办企业。
(五)承建单位
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确定。
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县11个乡(镇)和64个行政村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并实现运营(覆盖率达50%以上,其中有23个为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村覆盖率达51%)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位于村民日常生活集中区,且WIFI网络全覆盖,能为农村群众提供在线购物、销售、缴费、出行、娱乐、资讯、创业等服务,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促进农村消费,带动农村产品销售,促进农民增收,搞活农村经济。(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工商质监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统计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
1.建设内容:11个乡(镇)级电商服务站设有服务区、展示区、物流仓储区;配置电脑、桌椅、多媒体等办公设备及WIFI环境。
2.支持标准及投资额:总投资110万元。其中:按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核定给予中央补助资金,则每个服务站补助资金8万元,中央补助资金总金额计划为88万,承建企业自筹22万元。
(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
1.建设内容:完成在全县64个行政村(含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任务,确保农村的商务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50%左右。各服务点设有服务区和展示区,配置包括电脑、办公台、打印机、电话、门店标识、门店装修等设备设施。村级服务点可借助遍布城乡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体渠道,收集当地特色农产品信息,汇总后对外发布、销售,实现“农产品进城”;向村民宣传服务站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培养农村群众网上购物、商品销售、购买服务等习惯;协助村民网上购物,提供快递收发服务,实现网上代购和物流配送;围绕农村消费提供家政、票务、充值缴费、金融等便民服务,对外发布村级各项服务内容。
2.支持标准及投资额:总投资160万元。其中:按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核定给予中央补助资金,则每个村级服务站补助金额计划为2万元,中央补助资金总额计划为128万,承建企业自筹32万元。
(三)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规范。
1.入户宣传。向村民宣传服务站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提供农村电子商务知识的普及培训,培养农村群众网上购物、商品销售、购买服务等习惯。
2.网上代买代卖。协助村民网上购物,并解决购物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等问题。公共服务中心组织村级服务站收集当地特色农产品,汇总后对外发布信息、销售。
3.便民服务。为村民提供水、电、宽带、话费等网上缴费服务,代收代发快递、车票代购、酒店预定、本地资讯等服务。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小额取现、生产贷款等服务。对外发布村级各项服务内容。
4.创业服务。组织当地青年参加网上创业就业学习、交流,营造氛围,培养人才。
5.生产服务。与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合作,依托村级服务站进行网上销售,开展技术指导。
6.依照当地情况提供其他增值服务。
(四)资产管理及权属。
中央财政资金以补贴的形式给承办企业,正常运营3年后,所形成的资产归承办企业所有,与使用效果挂钩并签订协议。在承办企业使用期间,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效果更换使用企业主体,企业更换时移交对应资产给下一承办企业。
(五)承建单位
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确定。
三、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在南丹县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内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配送中心,结合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开通县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线路。全县11个乡(镇)共分为4条物流配送线路:一是县城—城关镇—里湖瑶族乡;二是县城—车河镇—大厂镇—八圩瑶族乡;三是县城—芒场镇—六寨镇—月里镇—中堡苗族乡;四是县城—罗富镇—吾隘镇,同一条物流线路仅支持一家物流企业。创建近的乡(镇)24小时送达、远的村屯48小时送达的快速物流体系,完善农产品进城的“最初一公里”。(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邮政局)
(一)建设内容。
县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要整合县内外快递物流企业集中入驻、规范经营,购置配送车辆,包括普通快递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补助网销网购商品的配送等;支持合作的快递物流企业购置中小型货车、冷链运输车、摩托车等运输设备,并统一标识。同时,利用车体广告扩大农村电商宣传面。整合现有冷链仓储设施,提升完善电商冷链物流储运能力,将支持的运输车辆、整合的冷链仓储设施建设整合纳入整体项目建设。
乡(镇)级物流配送点建设要整合快递乡(镇)经营点、代理点等资源,建设11个乡(镇)物流服务站,负责所在乡(镇)及所辖行政村的电商物流配送;要建设有不小于20平方米的小型仓储场地和配套设施,条件合适的乡(镇)可将物流配送站与电商服务站合并建设。
村级电商物流配送终端建设要融入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建设不小于10平方米的小型仓储、分拣和初加工区域并配套基本设施,为村民收、寄货品及农特产品,实现所有已建服务站点区域物流配送服务全覆盖,特别是重点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支持在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的区域建设村级服务网点。
(二)基本要求。
1.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转。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中心建于交通便利处,场地周围便于停放物流运输车,有条件的可设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内。乡(镇)、村物流中转应在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开辟的物流服务区实现,避免重复浪费。同一条物流线路,中央财政支持的物流企业不超过一家。
2.一个物流体系运营团队。不同范围的工作人员可以给予不同定位,县级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专业团队,乡(镇)、村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兼职。
3.一套管理制度。针对县乡(镇)村三级物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及其它工作流程。农村物流配送要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明确价格,每项制度及工作流程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后续能落实到位。
4.一个高效机制。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需在现有的基础上充分整合县内外可用物流资源,以行政方式推动,采取市场化方式解决,要处理好每个环节的物流中转衔接和每个环节所代表的利益分配。
(三)服务规范。
1.快递收发。对于快递不能直接配送到村的,需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承担快递收发工作,解决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2.本地化物流配送。协助当地村民将农村产品配送到县城。
3.物流整合。在基于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的自有物流配送体系的基础上,需不断整合市场化的物流资源。
(四)支持标准及投资额。
建设总投资约375万元,其中: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核定给予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不足部分75万元由承建企业自筹资金补足。
(五)资产管理及权属。
中央财政资金以补贴的形式给承办企业,正常运营3年后,所形成资产归承办企业所有,与使用效果挂钩并签订协议。在承办企业使用期间,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效果更换使用企业主体,企业更换时移交对应资产给下一承办企业。
(六)承建单位
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确定。
四、品牌培育和营销推广及供应链体系建设
以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发改委三部委联合发布的《电子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指导,组织专业团队全面调研南丹县电子商务基础设施、人才储备、工业品、农特产品、旅游产品、电商发展、物流现状、贫困人口分布等有关情况,研究规划期内(2018-2020年)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形势、总体要求、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编撰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实施。(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驻县中直区直市直单位、中小学校)
以电子商务为手段,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由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参与到营销体系建设中来。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微信营销、微博营销、手机APP、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组织化水平,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通畅的渠道进入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同时,围绕南丹“桃米茶”(即:南丹红心猕猴桃、南丹巴平米、南丹富硒米、南丹黑米茶、南丹六龙茶)打造3个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地域特色农产品品牌。通过品牌培育、网络推广和综合营销等手段,促进地域特色农产品电商化销售,力争农产品电商销售额年均增长率达到30%左右。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农经局、水果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工商质监局、科技局、工信局、文广新体局、财政局)
(一)建设内容
1.因地制宜建设O2O特色馆。以成熟的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以线下实体店为主要载体,搭建O2O特色馆(主馆1个,分馆5个),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开设旗舰店,鼓励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开创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基地+市场”等电子商务模式。
2.在乡(镇)、旅游区等客流量大的区域进行电子商务进农村品牌传播和推广,因地制宜建设永久性广告牌、标语等,营造全民应用电子商务的浓厚氛围。
3.以质量为中心,采取综合措施,着力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品牌载体培育公用品牌,达到抱团营销目的。
4.在我县特色农产品采收销售期间,举办大型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并结合自治区、市、县政策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到区内外参加展示会、产品推介会、交易会等活动。
5.通过大数据向外发布所有生鲜类农副产品的相关信息,让所有的大户、批发市场进行产销对接,实现真正的订单农业。
(二)服务规范。
1.O2O特色馆的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需在显眼位置张贴个人信息、岗位职责、在岗状态和联系方式等。
2.线下体验馆的日常营业时间不少于10小时,所有促销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实时维护线上馆的信息持续更新。
3.制作10个特色农产品宣传片,全媒体进行宣传。
4.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着力培育壮大6个以上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产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产品企业品牌的载体和基础。
5.遵循“培育品牌、发展品牌、宣传品牌、保护品牌”的有效机制使用公用品牌,依托公用品牌提升我县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因质量或诚信等影响公用品牌的行为追究相应责任。
(三)支持标准及投资额。
中央资金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给予补助,结合我县实际,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9万元,企业自筹30万元。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管理,项目单位按照建设进度申请拨付资金,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自觉接受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资产管理及权属。
中央财政资金以补贴的形式给承办企业,正常运营3年后,所形成资产归承办企业所有,与使用效果挂钩并签订协议。在承办企业使用期间,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效果更换使用企业主体,企业更换时移交对应资产给下一承办企业。
(五)承建单位
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确定。
五、追溯体系建设
在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县级二维码中心并投入运行,推进全县主要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为农产品量身定制有详细信息的专用二维码,引入第三方认证,以质量保证带动农产品上行销售。(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水果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经局、林业局、食药监局、工商质监局、财政局)
(一)建设内容。
1.将产品质量保障体系覆盖到合作社,精准溯源到合作社、农场及每一个产品,为农产品上行做好质量体系保障。
2.为产品量身定制专用的二维码,实现从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信息录入,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可通过查询溯源二维码了解产品的详细信息,为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平台,为农产品上行保驾护航。
3.溯源系统要包含“三品一标”等数据信息,与上级数据库对接。
(二)服务规范。
1-2月完成资金配套、团队组建和初步摸底工作。
3月完成县级二维码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行,初步完成1至10万发码任务。
4-6月集中开展发码工作,完成10至30万发码任务。
7-12月继续加强工作,完成30至50万发码任务,力争完成100万发码任务。
2018年、2019年每个季度完成不少于30万的发码任务。
(三)支持标准及投资额。
中央资金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给予补助,结合我县实际,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万元,企业自筹30万元。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管理,项目单位按照建设进度申请拨付资金,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自觉接受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资产管理及权属。
中央财政资金以补贴的形式给承办企业,正常运营3年后,所形成资产归承办企业所有,与使用效果挂钩并签订协议。在承办企业使用期间,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效果更换使用企业主体,企业更换时移交对应资产给下一承办企业。
(五)承建单位。
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确定。
六、农产品标准化和认证体系建设
支持南丹“桃米茶”(即:南丹红心猕猴桃、南丹巴平米、南丹富硒米、南丹黑米茶、南丹六龙茶)产业发展补助方案,形成示范效应。支持“三品一标”、商标注册、专利申请、QS等申报认证,推动农产品的商品化,有效实现规模生产和农民增收。(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农经局、水果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工商质监局、食药监局、科技局、财政局)
(一)建设内容。
1.支持南丹“桃米茶”(即:南丹红心猕猴桃、南丹巴平米、南丹富硒米、南丹黑米茶、南丹六龙茶)产业示范区对产品进行标准化和认证,并给予补助。
2.支持产业示范区农产品在产品包装、商标注册、专利申请、QS等方面进行研发,发挥我县资源优势,形成南丹特色。
(二)服务规范。
1.获得补助的承办企业要实现南丹“桃米茶”(即:南丹红心猕猴桃、南丹巴平米、南丹富硒米、南丹黑米茶、南丹六龙茶)等主要特色产业覆盖面积扩大30%以上,产业示范区统一接入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推动产业发展。
2.获得补助的特色产业示范区要积极配合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3.建设县级质量检测中心,可对农产品、食品、生鲜产品等特色产品进行检测,保障农产品电商上行品质,并完成产品的质量检测与品质控制检测及有关数据统计、上报。
(三)支持标准及投资额。
中央资金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给予补助,结合我县实际,项目总投资17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万元,企业自筹30万元。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管理,项目单位按照建设进度申请拨付资金,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自觉接受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资产管理及权属。
中央财政资金以补贴的形式补贴承办企业,正常运营3年后,所形成资产归承办企业所有,与使用效果挂钩并签订协议。在承办企业使用期间,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效果更换使用企业主体,企业更换时移交对应资产给下一承办企业。
(五)承建单位。
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确定。
七、冷藏(冻)库体系建设
升级改造原有冷库建设,在南丹“桃米茶”(即:南丹红心猕猴桃、南丹巴平米、南丹富硒米、南丹黑米茶、南丹六龙茶)产业示范区(或合作社)及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内建设冷库或果蔬服务站,对购置冷链配送车进行补助等,建立具有支持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功能的冷链物流配送体系。(牵头单位:县水果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农经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一)建设内容。
1.全新建设或与现有冷链资源合作,为我县相关产业保障2000立方米以上的冷藏设施,具备预冷功能和一定的运输能力。
2.全新建设或与现有冷链资源合作,为我县相关产业保障1000立方米以上的冷库设施,设施具备高低温冷冻冷藏功能,具备速冻深冷功能和一定的运输能力。
(二)服务规范。
1.制定并运营一套切实可行的冷链物流方案(重点为农产品上行)。
2.所有设施设备、运力和物流配送方案保持三年稳定运营。
3.三年内纳入电商进农村专项建设的农产品上行业务,保质保量优先提供服务,价格不高于市场(市场价以河池市区域综合服务价格测算为依据;有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以规定为准)。
(三)支持标准及投资额。
中央资金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给予补助,结合我县实际,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0万元,企业自筹200万元。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管理,项目单位按照建设进度申请拨付资金,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自觉接受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资产管理及权属。
中央财政资金以补贴的形式给承办企业,正常运营3年后,所形成资产归承办企业所有,与使用效果挂钩并签订协议。在承办企业使用期间,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效果更换使用企业主体,企业更换时移交对应资产给下一承办企业。
(五)承建单位。
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确定。
八、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为各级管理干部、乡(镇)村服务站点、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青年创业者、个体工商户、企业人员、村官、返乡青年、建档立卡贫困户、退伍军人等提供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电子商务理论及实践培训,提升应用电子商务的意识和技能。(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扶贫办、财政局、党校、职教中心、团委、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建设内容。
整合资源,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培训体系。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的电子商务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就农村产品上行开展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实操培训,重点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农村电商培训要具备办公场地、培训场地和实训机房;配备专业的培训工作团队和有电商知识、经验以及教学经验的讲师团队;制定讲师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课件研发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同时,将培训与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结合起来,为参训人员提供综合服务、跟踪指导,确保培训产生实效。
(二)基本要求。
1.一个固定场所。配备办公场地、培训场地和实训机房,可长期实施电商培训,方便停车,电商理念、企业文化、往期培训照片上墙,统一标识标牌。可考虑设在公共服务中心内,或与本地院校、党校行政培训机构等合作。
2.一个专业的培训工作团队和讲师团队。团队人员需具备电商知识、经验以及教学经验,具备常规培训业务接单、培训计划拟定、培训计划对接及培训相关事项咨询能力,或根据需求方的实际情况调整培训计划方案。
3.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培训管理制度。制定讲师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课件研发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每项制度及工作流程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后续能落实到位。
4.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培训经费保障。对于培训相关工作,当地政府在政策及经费上应给予一定支持与保障。
(三)服务规范。
1.组织当地院校、社会组织或引进培训机构,对合作社农民、创业就业人员、电商转型的企业和政府人员进行电商理念培训、技能方法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等不同层次、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培训。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实践教育机制,对培训进行跟踪,提供后续实践引导和服务,确保培训实效。
2提供电商理念和实操培训,实操培训内容包含微商系类、淘宝系类及第三方营销平台和其他新平台的实操。开展现场和网络远程培训。基础公益培训可在网上免费下载。
3.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每月培训场次、人数、培训学员满意度等,并严格执行;严格遵守中央和地方培训管理办法,做好培训情况的记录,加强培训档案和经费管理;严格挑选讲师及工作人员,制定完善工作监督与考核机制。
(四)培训对象。
根据不同参与主题以及不同层级的需求开展分对象分层级的培训,分为管理型人才培训和实践性人才培训,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开展。
1.管理型人才培训:包括对县、乡(镇)、村涉及相关业务干部、中小企业管理人员、村官、返乡青年、退伍军人等各级管理干部进行电商管理知识培训及电商基本知识普及。
2.实践性人才培训:主要包括对乡(镇)村服务站点、合作社、仓储物流人员、品控溯源运营人员、农村经纪人等电商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五)实施方式。
由政府部门、电商公共服务运营商、电商平台、电商协会、电商企业等提出培训需求或计划,电商培训服务商申报培训项目和内容后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全额补贴电商培训服务商。
(六)支持标准及投资额。
给予全额中央资金补助,补助金额计划为200万元,按培训进度拨付。
(七)承建单位。
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确定。
第三章 项目进度计划及验收
一、 项目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7年9月—2018年1月底)。
1.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公开对外招标,落实项目的实施主体。
2.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赴区内外学习考察,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情况摸底调研,为综合示范工作打好基础。
3.编制规划、完善工作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县级媒体和网络上公开、公示,并报自治区、市两级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备案。
4.成立县级电子商务工作组织机构,组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电商办),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5.利用新闻、网络、广播等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相关政策、重要目的和意义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018年6月)。
1.推进项目实施。按照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项目承办企业,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报自治区、市两级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备案后,承办企业启动项目建设。
2.全面启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
(1)2018年3月31日前,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县级物流仓储中心投入运营,部分乡(镇)、村级服务站点投入运营。
(2)2018年5月1日前,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物流快递乡(镇)覆盖率超过80%,且覆盖已建的村级服务站点。
(3)2018年6月30日前,本方案要求的工作内容基本完成。
3.加强督导检查。县电商办定期或不定期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同时,建立项目台账制度、电子商务管理制度,以及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估体系;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考核办法,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2018年7月—2018年9月)。
1.总结第一阶段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成效,开展业务交流,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2.进一步巩固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成果,全面建成覆盖全县的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点。
3.完善电子商务综合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主体多元、服务规范、高效有序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全面建成全县联动的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四)迎接验收(2018年9月—2018年12月)。
在总结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分层次加强检查调度,查找问题,限时整改;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的长效运营机制,确保健康有序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以便全面迎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及国家商务部、财政部、扶贫办对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验收。
1.2018年9月,按照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要求,接受自治区级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开展整改。
2.2018年12月,按照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要求,接受第三方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开展整改。
(五)开展“回头看”(2019年1月—2019年10月)。
1.2019年8月,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通知,按自治区级整改工作组要求开展“回头看”工作。
2.2019年9月,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通知,接受国家整改工作组检查,并开展“回头看”。如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将被取消示范县资格,县财政偿还已拨付的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并在全国通报批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验收和拨付
(一)承办企业必须是在我县登记注册的企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制定项目投资预算,落实项目实施的条件和配套资金,形成申报材料向县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实施申请。
(二)县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承办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的条件进行实地调查,确保材料内容与实际项目实施内容的一致性,审核通过后项目方可开始实施。
(三)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可预拨部分资金,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加强对预拨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和安全。要按时间进度要求拨付中央财政资金,并上报市财政局、商务局、扶贫办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扶贫办。
(四)《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涉及的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出具验收结论。验收合格项目和拟补助资金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将验收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商务局、扶贫办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扶贫办备案。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县财政局会同县商务局按支持标准拨付补助资金。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产业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综合协调、督导落实、考评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合作,组织好各个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同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各类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建立电商网点、物流网点,打通农村生产经营与市场对接的渠道,增强农户增收能力,提升辐射带动效应。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为优化南丹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发展,保障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商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完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县委组织部:负责整合村级服务点有关资源,利用“两新”党组织阵地优势,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等基层党组织带头作用,牵头履行电商发展“党旗领航”工作职能,协调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建设。
县委宣传部: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相关媒体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及时宣传报道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最新动态。
县发改局:负责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作为全县服务业发展重点加以推动,参与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建设项目。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及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分解、落实项目建设任务;协调开展全县电子商务技术咨询中心和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等;协调开展产业园区、物流仓储快递以及综合性网上服务平台建设等。
县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水果局:负责推进农牧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做好农产品企业标准规范和质量监管工作;开展全县农特产品电子商务推广培训,把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纳入农村实用人材建设体系,把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纳入全县农民培训计划;引导专业合作社、协会参与电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与保障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对符合相关政策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给予扶持,研究、制定相关电子商务财税优惠扶持政策。同时,履行好示范县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管理和拨付职责。
县扶贫办:负责引导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用电商平台实现脱贫致富,以每年扶贫日为时间节点,举办消费扶贫体验活动,鼓励支持电商平台常年开展富有特色的网购活动,营造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培养全县社会消费扶贫意识,指导电商扶贫工作和项目督查。
县审计局:负责对县人民政府安排的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全方位地跟踪审计和绩效评审。
县人社局: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学员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落实大学生创业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县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引导和服务工作,参与全县电子商务规划、计划的制定。
县统计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数据及企业发展情况的统计工作,参与总体规划、政策措施的制定。
县供销社:负责建立完善自身供销体系,组建县级综合服务平台,促进产品销售。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做好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登记和相关规费减免优惠政策的制定工作,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诚信教育和网上监管。
县食药监局:负责全县网上销售食品的安全监管,牵头履行电商发展“食安护航”工作职责,确保全县农特产品上行的质量安全。
县妇联、团委:负责动员全县广大妇女、青年积极参与到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中来,挖掘自身特长,灵活创业就业。
县残联:牵头实施“电商助残”扶贫行动,发展适合贫困残疾人的电商产业。
县邮政局:加强对全县快递公司的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管,完善全县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同时,协助指导推进邮乐购进村工作。
中国电信南丹分公司、中国移动南丹分公司、中国联通南丹分公司等通信部门:负责加强对全县农村通讯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农村通讯条件,为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细化具体工作方案,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具体实施;配合有关单位和承办企业落实场地建设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和物流仓储服务站,指导本乡(镇)做好电子商务产品销售网络建设,畅通农产品入城、消费品下乡进村渠道,实现本乡(镇)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确保绩效评价指标任务的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加强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宣传与推介;组织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干部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组织开展各类农产品电商推广活动,推广我县电商品牌,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考核体制
将项目建设列入全县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完善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考评机制,将考评结果纳入县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体系,促进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和县委重大工作督查组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跟踪,对工作推进不力、项目建设缓慢的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五、强化资金管理
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和商务部门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好项目资金,做到专户存储、专项管理、专项核算。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主体、促进政策、项目补贴对象及资金等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完善统计体系
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体系,按照国家统一的报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业务工作,并进行监测和分析。将拥有电子商务销售渠道又符合统计口径等标准的线上电子商务企业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县流通业和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情况。
七、抓好信息报送
定期上报工作动态信息,按照商务部门制订的绩效考评办法,按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示范成效。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宣传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推广网商发展成功经验,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
附件: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表
附件
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建设名称 |
拟投入金额(万元) |
中央资金占比 |
建设内容 |
|||
中央资金 |
企业自筹 |
||||||
1 |
农产品 上行体系建设 |
支持农村产品标准化、生产认证 |
140 |
30 |
80% |
围绕南丹“桃米茶”(即:南丹红心猕猴桃、南丹巴平米、南丹富硒米、南丹黑米茶、南丹六龙茶 )打造3个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地域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三品一标”、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有效实现规模生产和农民增收。 |
|
支持品牌培育推广 |
119 |
30 |
70% |
全面调研南丹县电子商务基础设施、人才储备、工业品、农特产品、旅游产品、电商发展、物流现状、贫困人口分布等有关情况,研究规划期内(2018—2020年)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形势、总体要求、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编撰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报县政府审定实施。 在市场调研分析基础上,进行价格定位、品牌策划、包装设计等。并通过电视、知名电商平台、展示会和交易会、永久广告牌、标语等进行品牌的传播和推广。 |
|||
支持质量追溯 |
50 |
30 |
70% |
推进全县主要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为农产品量身定制有详细信息的专用二维码,引入第三方认证,以质量保证带动农产品上行销售。 |
|||
支持冷链物流 |
250 |
200 |
80% |
在南丹“桃米茶”(即:南丹红心猕猴桃、南丹巴平米、南丹富硒米、南丹黑米茶、南丹六龙茶 )产业示范区(或合作社)及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内建设冷库或果蔬服务站。购置冷链配送车进行补助等,建立具有支持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功能的冷链物流配送体系。 |
|||
2 |
县乡(镇)村 三级电商 物流配送 体系 |
县级一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 |
212 |
53 |
80% |
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中心可建于交通便利处,场地周围便于停放物流运输车。有条件的可设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内。 |
|
乡(镇)级二级物流站(11个) |
88 |
22 |
80% |
乡(镇)、村的物流中转应在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开辟的物流服务区实现,避免重复浪费。 |
|||
3 |
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
225 |
96 |
70% |
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扎根农村,服务政府、企业及农民,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培育、金融服务、信用服务等其他增值服务,可根据需要设置运营管理、培训、物流、产品、单品(SKU)管理、品牌、二维码溯源、质量控制(检测)、订单、客服、移动单子商务、O2O等子中心或者部门,同时吸引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创业团体及个人以不同形式入驻形成产业集聚,中心为其提供免费的基础服务和交流平台。 服务商负责根据实际需求提出中心具体建设方案和建设各功能部分,运营、管理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站,管理县域公共品牌等。 |
||
4 |
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体系建设 |
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数量(11个) |
88 |
22 |
80% |
11个乡(镇)级电商服务站。设有服务区、展示区、物流仓储区;配置电脑、桌椅、多媒体等办公设备及WIFI环境。 |
|
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64个(其中贫困村24个) |
128 |
32 |
80% |
在全县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达到50%左右,需要建设64个行政村(含24个贫困村)建设服务点。各服务点设有服务区、展示区。配置包括电脑、办公台、打印机、电话、门店标识、门店装修等设备设施。村级服务点借助遍布城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体渠道,收集当在特色农产品信息,汇总后对外发布信息、销售,实现“农产品进城”;向村民宣传服务站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培育农村群众网上购物、商品销售、购买服务等习惯;帮助村民网上购物,提供快递收发服务,实现网上代购和物流配送;围绕农村消费提供家政、票务、充值缴费、金融服务等便民服务,对外发布村级各项服务内容。 |
|||
5 |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
200 |
|
100% |
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就农村产品上行开展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进行实操培训,重点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农村电商培训要具备办公场地、培训场地和实训机房;配备专业的培训工作团队和有电商知识、经验以及教学经验的讲师团队;制定讲师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课件研发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同时,将培训与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结合起来,为参训人员提供综合服务,跟踪指导,确保培训产生实效。 |
||
合计 |
1500 |
515 |
|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
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