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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3-12 10:43:38       点击量:

 

 

 

 

丹政发〔201722

 

 

南丹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及驻县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2017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县人民政府

20171020

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 概述

 

一、项目背景

我县已被列2017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县,项目获中央补助资金1500万(仅占项目总投资70%部分)。根据《商务部办公关于开展第二批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6866号)精神,示范县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示范县地方财政按申报承诺需解决项目配套资金和吸收社会资金进行补充。对于列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项目,按照《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 扶贫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桂商电商发2017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补贴资金的通知》(桂财建2017204)、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精神,采取财政资金补助方式予以扶持。

为加快推进我县获得的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工作,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南丹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增强我县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商建字201617号)和《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 扶贫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桂商电商发2017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思路

以落实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为契机,依托我县优势产业,创建党旗领航·食安护航·电商扶贫南丹电商模式,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和推广,助力扶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重点整合县内丹泉集团、邮政、供销物流企业,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改造提升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促进农村发展与扶贫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引领电子商务在农村更大范围推广和应用,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有效解决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这一瓶颈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立足优势,精心谋划

依托我县农特产品资源、旅游产品资源的独特优势,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工作。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需求,与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旅游、精准扶贫进行有机结合,深度契合我县发展规划,整体部署建设任务,分年度推进实施。

(三)政府引导,企业主体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业联动、创新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流通、电商、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在电子商务进农村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

(四)整合资源,完善功能

坚持与旅游、文化、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村邮乐购农村电商工程”等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做到增量投入与存量整合有机结合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和县内龙头骨干企业广泛应用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结合,发展网上交易;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旅游、文化等产业的融合与发展。

四、发展目标

以我县特色农产品为依托,打造一批网货品牌以民俗文化和特色旅游景点为依托,提高旅游资源利用率,开发在线特色旅游服务完善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环境设施,建立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仓储配送中心11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和128个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为农村居民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质量追溯、售后服务等全面服务。争取一年时间内在每个乡镇建设1个电子商务服务站、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同时,围绕南丹桃米茶(即:南丹红心猕猴桃、南丹巴平米、南丹富硒米、南丹黑米茶、南丹六龙茶 )打造3个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地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建立好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培训各类电子商务人才3000人次以上,为贫困群众提供就业机会1000个以上,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

 

第二章 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内容

 

一、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一)建设内容

包括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基础设施),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维护。

1.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是一个共享开放的、面向全县各级市场主体的服务机构,为网商、第三方服务商、有关企业和个人等农村电商发展提供服务。公共服务中心扎根农村,服务政府、企业及农民,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培育、金融服务、信用服务等其他增值服务,可根据需要设置运营管理、培训、物流、产品、单品(SKU)管理、品牌、二维码溯源、质量控制(检测)、订单、客服、移动商务、O2O等子中心或者部门,同时吸引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创业团体及个人以不同形式入驻形成产业集聚,中心为其提供免费的基础服务和交流平台。

2.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运行,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交由具备运营经验及条件的企业运营管理,定期重新招标。服务商负责根据实际需求提出中心具体建设方案或建设各功能部分,运营、管理县乡村三级服务站,管理县域公共品牌等。

(二)基本要求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由政府引导,社会企业参与管理和经营。服务中心要选址在人流量大、人气聚集的中心城区,统筹考虑物流、培训、交流等需要,服务中心门头统一印有“广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字样,配备专职运营团队,具备常规的业务对接、咨询等服务功能,并吸引电商企业和网商企业入驻,共同打造电子商务创业街。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在全县农村植入、普及、推广电子商务,推广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让电子商务走进千家万户。服务中心要根据本县实际提供特色增值服务内容,设立独立的服务前台和线上体验区,配备专业服务人员,为县域内企业、网商、服务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要配备线上服务平台系统,包含电子商务资讯统计、服务内容展示、电商远程培训、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展示等内容。制定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服务登记、公共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公示、服务时间、设备管理、网站平台信息维护、投诉反馈、公共服务中心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同时要帮助特色农产品商户开设网店,入驻网络销售平台,为商户提供信用认证和创业贷款等支持。通过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特色农产品经营户提供统一的货源组织、收购、订单处理、产品包装、包裹寄递等增值服务。实现“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为农民提供在村购物、售物、缴费等一站式解决方案。构建“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其他增值服务”的全方位服务模式。服务中心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列支专项资金保障运行,体现公益性。

具体要求:

1.一个固定的场地。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因地制宜,由当地政府利用现有资源提供一个固定的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可以统筹考虑物流、培训、交流等需要,预留空间。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适应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要求的冷链设施,提供低温环境下的分拣、加工、包装、仓储等服务,并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场地要交通便利,满足办公接待需求。

2.一个运营团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团队必须具备一定的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经验,配备专职运营人员。要具备常规的业务对接、咨询等服务功能,还能根据当地实际提供特色增值服务内容。

3.一个服务前台和线上体验区。设立一个独立的服务前台和线上体验区,并配备专业服务人员,负责为区域内企业、网商、服务商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在显著位置放置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授权标识。

4.一个线上服务平台系统。具备以下几个功能模块:一是电子商务资讯,统计分析;二是服务内容展示;三是电子商务(远程)培训;四是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展示。

5.一套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会员服务登记及服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公示、服务时间、设备管理、网站平台信息维护、投诉反馈、公共服务中心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每项制度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落实到位。

6.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运营经费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要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列支专项资金保障运行。基础服务免费,特色增值服务微利,体现公益性。

(三)服务规范

公共服务中心要积极做好服务资源落地和专业服务需求对接工作,加强资源整合,建立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资源有保证、服务质量有保障、服务机制有效率。

1.决策支持。编制县域农村电商发展规划;监督落实农村电子商务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村电商基础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政府制定扶持政策、企业开展相关业务等提供支撑。

2.电商主体发展及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是一个面向全县各市场主体的服务机构,针对网商、第三方服务商、有关企业和个人等农村电商发展的重要力量,进行需求挖掘和分析。中心可开展会员服务。

3.资源整合与统筹。整合政府资源将原有的分散在商务等有关部门的政策进行整合,将政府电子商务政策通过一个口落地。整合行业资源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加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旅游企业等主体进行市场化整合,引导企业向薄弱、缺失环节投资,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物流资源整合,提供物流解决方案。组织对接活动,协助企业寻找经销(分销)商。整合第三方服务商资源为企业提供全产业、全方位电商服务解决方案。将原来分散、自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有机结合,让电商企业、传统企业和其它有需求的企业能快速地与平台运营商、品牌策划公司、营销公司、本地生活服务企业及电商培训机构建立联系。

4.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及营销服务。推动农业生产、流通数据信息开放共享,探索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与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协同发展模式,推动农业技术、商业模式集成,加强农产品供应链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质量标准和追溯体系,针对当地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分布特点,规划和建设一批物流、初加工节点,建立健全农产品上行渠道,引导农民生产满足消费需求、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针对当地特色农产品,帮助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网商、服务商集中产品,做好拍摄、文字编辑,形成县域产品资源库,实现农产品向网销单品SKU的转化。公共服务中心为当地特色农产品提供品牌、商标注册服务,打造特色品牌。通过全网营销体系进行县域产品整合式网络销售。

5.电商氛围营造与宣传。为网络创业人员实际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提供咨询与解答;向政府推荐优秀电商创业项目,争取政策扶持;组织开展各类电商文化活动,举办网上创业创新项目大赛等,为创业人员、电商企业和人才之间搭建交流平台。挖掘和培育一批优秀网商、典型网商、创业案例,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宣传渠道进行宣传,并将本地电子商务氛围营造、平台建设与当地农特产品宣传、休闲旅游产品推介有机结合。

(四)资金使用

按照不少于投资总额的70%核定给予中央补助资金,计划为225万元。

(五)承建单位

通过招投标确定。

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一)建设内容

整合资源,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培训体系。支持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就农村产品上行开展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实操培训,重点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农村电商培训要具备办公场地、培训场地和实训机房;配备专业的培训工作团队和有电商知识、经验以及教学经验的讲师团队;制定讲师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课件研发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同时,将培训与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结合起来,为参训人员提供综合服务,跟踪指导,确保培训产生实效。

(二)基本要求

1.一个固定场所。具备办公场地、培训场地和实训机房,可长期实施电商培训,方便停车,电商理念、企业文化、往期培训照片上墙,统一标识标牌。可考虑设在公共服务中心之内,或与本地院校、党校、行政培训机构等紧密合作。

2.一个专业的培训工作团队和讲师团队。具备电商知识、经验以及教学经验,团队人员需具备常规培训业务接单、培训计划拟定、培训计划对接及培训相关事项咨询能力,还可以根据需求方的实际情况调整培训计划方案。

3.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培训管理制度。制定讲师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课件研发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每项制度及工作流程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后续能落实到位。

4.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培训经费保障。对于培训相关工作,各乡镇政府在政策及经费上应给予一定支持与保障。

(三)服务规范

1.组织当地院校、社会组织或引进培训机构,对合作社农民、创业就业人员、电商转型的企业和政府人员开展电商理念培训、技能方法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等不同层次、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培训。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实践教育机制,对培训进行跟踪,提供后续实践引导和服务,确保培训实效。

2.能够提供电商理念和实操培训,实操培训内容包含微商系类、淘宝系类及第三方营销平台和其他新平台的实操。开展现场和网络远程培训。基础公益培训可在网上免费下载。

3.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于每月培训场次、人数、培训学员满意度等都要做好规划,并严格执行。严格遵守中央和地方培训管理办法,做好培训情况的记录,加强培训档案和经费管理。严格挑选讲师及工作人员,制定完善工作监督与考核机制。

(四)培训对象

根据不同参与主题以及不同层级的需求进行分对象分层级的培训,分为管理型人才培训和实践型人才培训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1.管理型人才培训:包括各级管理干部,县、镇、村涉及相关业务干部、中小企业管理人员、村官、返乡青年、退伍军人等电商管理知识培训及电商基本知识普及。

2.实践型人才培训:主要包括电商企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镇村服务站点、合作社、仓储物流人员、品控溯源运营人员、农村经纪人等的专业技能培训。

(五)实施方式

由政府部门、电商公共服务运营商、电商平台、电商协会、电商企业等提出培训需求、计划,电商培训服务商申报培训项目和内容后组织实施。经验收后,全额补贴电商培训服务商。

(六)资金使用

电商培训给予全额中央资金补助,金额计划为200万元。

(七)承建单位

招投标确定。

三、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一)建设内容

1.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转。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中心可建于交通便利处,场地周围便于停放物流运输车。有条件的可设于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内。乡镇、村的物流中转应在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开辟的物流服务区实现,避免重复浪费。

2.一个物流体系运营团队。不同范围的工作人员可以给予不同定位,县级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专业团队,乡村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兼职。

3.一套管理制度。针对县乡村三级物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及其它工作流程。农村物流配送要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明确价格,每项制度及工作流程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保证后续能落实到位。

4.一个高效机制。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需在现有的基础上充分整合邮政等物流资源,以行政方式推动,采取市场化方式解决,要处理好每个环节的物流中转衔接和每个环节所代表的利益分配。

(二)服务规范

1.快递收发。对于快递不能直接配送到村的,需要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承担快递收发工作,解决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2.本地化物流配送。协助当地村民将农村产品配送到县城。

3.物流整合。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的自有物流配送体系的基础上,需要不断整合市场化的物流资源。

(三)资金使用

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给予中央资金补助,核定给予中央补助资金计划为300万元。

(四)承建单位

通过招投标确定。

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建设

2017年度力争在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达到50%左右,拓展村级站点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生活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要有规定的经营场所,一个行政村建设服务站点数量尽量不超过1至少配备1名以上参加过相应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上各项服务功能的专职人员。站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信经营,对各个电商平台开放,定期向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报送有关信息。

(一)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

1.建设内容:11个乡(镇)级电商服务站。设有服务区、展示区、物流仓储区配置电脑、桌椅、多媒体等办公设备及WIFI环境。

2.资金安排:按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给予补助,核定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每个服务站资金补贴8万元,中央资金补助总金额计划为88万。

(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

1.建设内容:在全县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达到50%左右,需要建设64个行政村(含贫困村)建设服务点。各服务点设有服务区、展示区配置包括电脑、办公台、打印机、电话、门店标识、门店装修等设备设施。村级服务点借助遍布城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体渠道,收集当地特色农产品信息,汇总后对外发布信息、销售,实现农产品进城;向村民宣传服务站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培育农村群众网上购物、商品销售、购买服务等习惯;帮助村民网上购物,提供快递收发服务,实现网上代购和物流配送;围绕农村消费提供家政、票务、充值缴费、金融服务等便民服务,对外发布村级各项服务内容。

2.资金安排:按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给予补助,核定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每个村级服务站补助金额计划2万元中央资金补助总金额计划为128

(三)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服务规范

1.入户宣传。向村民宣传服务站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提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培训,培育农村群众网上购物、商品销售、购买服务等习惯。

2.网上代买代卖。帮助村民网上购物,并协助解决购物过程产生的纠纷等问题。公共服务中心组织村级服务站收集当地特色农产品,汇总后对外发布信息、销售。

3.便民服务。为村民提供水、电、宽带、话费等生活网上缴费,代收代发快递、车票代购、酒店预定、本地资讯等服务。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小额取现、生产贷款等服务。对外发布村级各项服务内容。

4.创业服务。组织当地青年参加网上创业就业学习、交流,营造氛围,培育人才。

5.生产服务。与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合作,依托村级服务站网上销售,开展技术指导。

6.依照当地情况提供其他增值服务

五、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建设

(一)建设内容

以电子商务为手段,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由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参与到营销体系建设中来。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微信营销、微博营销、手机APP、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通畅的渠道进入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尽量靠近旅游路线附近和有实际需求的地方,建设一个具备网超条件的O2O展示展销中心。既在线下推销本地产品,也提供线下展示功能。

(二)服务规范

重点在线上进行主题策划、活动策划、媒体策略、品牌塑造、形象打造、市场监测,进行稿件、媒体、活动等公关、推广,渠道维护和拓展。积极组织、引导合作社与电商平台对接在继续做好农产品营销促销工作的同时,集中打造网上展示大厅,推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上网营销,加强宣传推介,提高农产品网络销售的公信力、信誉度和美誉度。引导农民合作社与社区建立直供关系,共同设立农产品体验店、自提点和提货柜。推动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推动跨境农业电子商务发展。

(三)资金使用

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给予中央资金补助,核定给予中央补助资金计划为149万元。

(四)承建单位

通过招投标确定。

六、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

农产品具有鲜活易腐性,对外在条件的依赖比较明显。农业生产的区域性、季节性、分散性也十分突出,农产品供应链是一个从田间地头到消费者餐桌的过程,传统的农产品交易是农产品沿着农户、加工企业、配送中心、批发商、零售商,向消费者运动的一个网状链条。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有必要加强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统筹资源,加强协作,以信息化带动农产品生产、流通的标准化、规模化和现代化。

(一)建设内容

可建于县级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中心或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地,场地应能停放物流配送车。品控部门需要有独立的化验室,场地要位于通风处,配备品控检测的专业仪器和设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等必要的软硬件设备。拥有专业农产品开发人员、品控人员、仓储配送人员。需建立品控、售后、供应商入驻、产品检测、发货流程、仓储6S管理等各岗位的管理制度。

(二)服务规范

1.建设农产品开发体系。让农产品能实现在线化、互联网化、品牌化;建设农产品品质管理体系,通过集中仓储加强产品品质监控。

2.建立农产品溯源系统。健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基础数据库,记录农产品种植、加工、包装、检测、运输、销售等关键环节的信息,设置系统预警,并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电话等途径发布信息,增强公众对产品的认可,实现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

3.提供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工作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坚持统一、简化、协调和最优化原则,与便民、规范、效益相结合,确立可测量的标准化方针和目标,建立可操作的服务程序和制度,开展多元化、特色化服务。鼓励农产品企业按照国际、国内相关标准,制定适应电子商务要求的农产品等级划分、包装、物流配送、流程规范等质量规范和质量追溯要求。鼓励支持快递企业制定适应电子商务寄递需求的定制化包装、专业化服务等规范。

4.提供专业的供应链培训服务。构建电子商务平台下的供应链管理模式,要注意保持农产品供需的相对稳定,减少信息不对称,对农产品产销形成稳定预期。

(三)资金使用

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给予中央资金补助,核定给予中央补助资金计划为410万元。

(四)承建单位

通过招投标确定。

 

第三章 计划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7年9月—10月底)

(一)组织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情况摸底调研;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赴区内外学习考察,为开展综合示范工作打好基础。

(二)编制规划、完善工作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本地媒体和网络上公开、公示,并报自治区、市两级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备案。

(三)成立电子商务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组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电商办),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四)利用新闻、网络、广播等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相关政策、重要目的和意义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018年6月)

(一)推进项目实施。

按照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项目承办企业的选择,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报自治区、市两级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备案。承办企业确定后要及时启动项目建设。

(二)全面启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

1.2018215日前,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县级物流仓储中心投入运营,部分乡镇、村级服务站点投入运营。

2.201841日前,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物流快递乡镇覆盖率超过80%,且覆盖已建的村级服务站点。

3.201861日前,本通知要求的工作内容基本完成。

(3)加强督导检查。

县电商办定期或不定期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对示范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同时通过建立项目台账制度、电子商务管理制度,以及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估体系。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考核办法,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2018年7月—2018年9月)

(一)总结第一阶段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实施效果,开展业务交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一步巩固农村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效应,全面建成覆盖全县的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点。

(三)善电子商务综合运营服务,形成主体多元、服务规范、高效有序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全面建成全县联动的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四、迎接验收(2018年9月—2018年12月)

在总结示范县项目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分层次加强检查调度,查找问题,限时整改;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的长效运营机制,健康有序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全面迎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及国家商务部、财政部、扶贫办对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验收。

20189月,按照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通知要求,接受自治区级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开展整改。

201812月,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通知要求,接受第三方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开展整改。

五、开展“回头看”(2019年1月—2019年10月)

(一)20198月,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通知要求,接受自治区级整改工作组整改要求开展回头看

(二)20199月,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通知要求,接受国家整改工作组检查,并开展回头看如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将被取消示范县资格,县财政偿还已拨付的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将被全国通报批评。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以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产业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综合协调、督导落实、考评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招聘35名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组建县电商办。各部门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合作,组织好各个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同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各类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建立电商网点、物流网点,打通农村生产经营与市场对接的渠道,增强农户增收能力,提升辐射带动效应。

二、加强政策扶持

全面落实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各项政策措施,在金融、人才、收费等方面出台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采取以奖代补、专项扶持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电商投资创业者扶持力度。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县财政要安排不低于500万配套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积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青年、退伍军人的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通过绩效考核,对产业带动强、成长性好的网店予以奖励。对开设网店从事电商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照《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相关政策。不断加大农村电子商务信贷及资金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开发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信贷产品,并在利率、办理手续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方便。鼓励各运营商积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对贫困户、农民、新成立的电商企业在资费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加强对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宣传与推介。对各级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组织开展各类农产品电商推广活动,对我县电商品牌进行推广,拓宽我县农产品销售渠道。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资金管理

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项目后补助”及根据项目进度拨付资金等多种灵活的方式,发挥好资金的导向作用。严格项目立项,由县商务局严格把关上报的项目建设内容,经县财政及相关单位实地勘察后,联合行文上报;建立健全审批和支付管理制度,根据实际勘察结果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相关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完整;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动态跟踪制度,及时掌握大额资金去向,实现对电子商务发展重点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在此基础上,按照商务部下发的工作指南对重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得到有效监管。不断加强资金的使用透明度,及时在网络公开已经确定的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基本信息,每月更新项目建设进度,坚持项目公开、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纪检、审计举报窗口,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完善考核制度

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示范县创建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附件: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附件

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建设内容

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合计

资金筹措和分配

1

聚焦农村产品上行

品牌培育及质量保障体系

559

营销体系建设

供应链体系建设项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149

410

2

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配送体系

300

县级一级物流配送中心

乡镇级二级物流站

建设数量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建设数量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1

212

11

88

3

电商

服务

体系

建设

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25

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225

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

体系建设

216

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

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

建设数量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建设数量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11

88

64个(其中贫困村24个)

128

4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200

农村电子商务管理型人员培训和实操培训资金

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200

合 计

150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县法院、检察院。

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020日印发

八步椪柑
六龙茶
明清贡品黄腊李
南丹黄腊李
南丹瑶山红梨
瑶 鸡
长角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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