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近期,笔者从南丹县教育局获悉,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 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62号)和《广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南丹县将出台《南丹县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特殊教育目标任务,并提出详细措施和各部门职责分工。
《实施方案》提出提高适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等工作目标。明确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需求,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为确保目标任务按期按质完成,《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考核、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详细举措。此外,《实施方案》还对各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卫计、编制、残联等部门与社会团体参加的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与协调解决特殊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合力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