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政策解读
《南丹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是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62号)、《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征求<河池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河教函[2018]2号)和《关于印发河池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河教发[2018]69号)文件精神进行修订的,由南丹县教育局牵头草拟初稿,并发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南丹县民政局、南丹县财政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南丹县残疾人联合会征求意见并会签,报送南丹县人民政府,经过常务会讨论通过发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