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29日至9月29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南丹县进行了巡视,并于同年11月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南丹县委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自治区巡视意见反馈后,县委接连召开常委会、常委扩大会专题听取整改准备情况汇报,谋划部署全县整改工作。召开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南丹县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对自治区巡视组关于巡视整改的具体工作要求再传达、作部署、明责任、严要求,强化全县各级各部门统一整改意识。县委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整改,迅速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等,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牵头单位、实施单位党委(党组)和负责人,明确有关县领导牵头负责各项整改问题,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逐项落实。召开县委班子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南丹县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班子主动认领责任,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晰各自整改方向和措施,并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认识,明确措施,切实抓好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落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地生根
(一)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政治担当意识不够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度比较慢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制定出台《南丹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发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要求,针对南丹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丹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责令南丹县正华冶炼厂停产整改,已于2017年7月上旬通过市级验收。二是积极开展关闭涉重金属企业遗留问题和废弃砒霜厂整治工作。2016年南丹县已对南星冶化等4家关闭涉重企业遗留的危险废物、高污染风险电解液等进行整治,共转移遗留危险废物3434吨、电解液113吨。目前已完成石板井、瑶寨(2个)和骆马等4个遗址场地的治理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废弃砒霜厂址的治理工作。三是加强金山铟锗冶金化工有限公司环境风险隐患消除工作。截至目前,金山公司处置、利用生产溶液已完成3250.9吨工作量,已完成约1200吨电解废液的转罐工作,环境风险隐患得到逐步消除。四是加强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对工作推进不力或出现工作失误的,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
(2)关于推进自治区有关左右江革命老区三年(2015—2017年)行动计划项目不到位的问题。南丹县城区水厂改造及管网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6610万元,项目已完成扁坡供水厂改造、接龙滩供水厂改造、城区管网扩建工程(水源路、五一路)铺设工作,完成投资1291.8万元。目前正在开展平安大道铺设、桥村水厂改造等工作。由于部分工程涉及到市政道路建设,需市政道路完工后方能继续对管网扩建工程进行施工。已协调加快桥村水厂改造搬迁遗留问题和督促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3)关于部分民生领域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针对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民生领域推进缓慢项目,南丹县抢抓施工进度,南丹县工人医院医疗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已完成三层主体建设,投资率达70%;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山水路项目已完成78.26%投资率。二是针对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民生领域共3个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南丹县采取增加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大项目建设中央资金使用率,严格执行“红黑榜”通报和约谈制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2.关于“有的单位落实中央扶贫政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强化组织领导,充实脱贫攻坚力量。成立脱贫攻坚指挥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98人。从各乡镇、县直及驻县中直区直市直各有关单位选派118个定点帮扶单位对“十三五”期间47个贫困村结对帮扶,安排3542名领导干部与贫困群众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落实每个贫困村配备一名第一书记,落实驻村工作队员189名。同时,为加强处于深度贫困状态的里湖、八圩瑶族乡攻坚力量,南丹创新工作方法,由县四班领导带队,向2个民族乡派驻15支工作队、210名工作队员全脱产驻村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强力推进。同时,全县启动隔周轮休、每周日一休等工作模式,形成集中攻坚强大力量,取得了良好成效。
(2)落实攻坚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实现。南丹县通过召开全县脱贫攻坚誓师大会、推进大会、决战大会、感恩大会、冲刺大会、研判大会等会议,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量化责任,从严从实,苦战鏖战。目前,贫困县“九有一低于”各项指标已全部达标,19个预脱贫村摘帽, 23773人实现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为2.58%。于12月份分别接受自治区第三方和“四合一”考核检查,脱贫成效获得考核组充分肯定。
(3)强化政策落实,确保群众受益。一是提级建设屯路硬化。按照自治区“有道路通村屯”指标要求,20户以上的村屯通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的砂石路,把自治区原只要求通砂石路的屯级道路全部进行升级硬化。二是全面确保有稳固住房。南丹县筹措390多万元资金,对危改户的住房进行加固,对面积不达标的住户进行扩建。三是出台激励政策。出台《南丹县2017年就业创业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等政策鼓励贫困户外出就业、在家创业、发展产业,实施主动脱贫贫困户“134668”六大扶持政策。四是金融帮扶。建立“龙头企业+小额信贷+贫困户”金融扶贫模式实现多方共赢。五是落实教育扶贫优惠政策。投入资金3.4亿元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贫困户子女就学实施15年免费教育,有效确保贫困户家庭子女受教育。六是保障医疗底线。实施 “四个一批”健康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报销比例达91%以上。
(4)严格督查考评,以问责促风清气正。严格执行《督查问责激励机制》等要求, 2017年以来开展专项督查13次、突击检查20次,对扶贫工作责任落实不力、效果不佳的6个乡镇、5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约谈了扶贫项目推进缓慢的15个单位的主要领导,给予45人党政纪处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扶贫领域案件55件,结案45件,予以党政纪处分45人;约谈函询科级干部390人次,有12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并主动退回违规违纪资金42.57万元。
3.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南丹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南丹县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于12月上旬召开南丹县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与各党委(党组)签订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和业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2)强化工作措施,使意识形态工作发挥更大正能量。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晓率宣传教育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晓率纳入南丹县绩效考评内容,确保入脑入心,笃信善行。抓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并举办“决战贫困·决胜小康”、“创自治区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文艺晚会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山歌会和文艺演出共计43场,抓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网络文明宣传。全年共制作和播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211条。
(3)强化阵地建设,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一是抓好新闻宣传。全年南丹县共上市、区、中央级党报党刊、网站、电台、电视台共计2700多篇(条),上稿量全市前列。二是抓好网络舆论宣传,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截止12月,共收到网络问政103条,回复率和办结率达100%。
(4)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增强其绩效比重,把党管意识形态的考核分值增加至10%。
4.关于“有的党组发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作用不够到位”的问题。
(1)严格党组议事制度。加强对《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将严格党组议事制度作为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党组议事会议每月召开1次的规定;建立“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告、事中巡查、事后督查等制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县委巡察办组织开展第三轮巡察工作,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情况作为此次巡视重点内容。
(2)严格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对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对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衡,加强对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制约监督;将党组执行“三重一大”情况列入县委巡视巡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巡视巡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按照领导干部岗位性质的不同,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每位领导干部任期内接受1—2次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的责任。10月份对近期调整的2名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党的建设抓得不够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方面。
1.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1)强化各级党组织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十九大精神列入全县2018年重点核心工作,引导全体党员树立良好的行为规范,形成抓党建、带政风,促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对中心工作的领导和推动,选优配强基层党务干部,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2)强化对党建工作的部署和督查考核力度。与基层党组织层层签订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逐级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加大对评议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约谈制度。深入开展基层党建“两随机”督查,对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大扫描”。今年以来,共开展县乡两级党建工作督导检查32次,现场质询58人。
(3)加大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转化工作。各领域按照10%的比例排查软弱涣散党组织,建立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转化工作台账,创新转化措施,对软弱涣散级党组织实行“三个一”帮扶和“倒排制”、“销号制”管理。通过加强帮扶,重点攻坚,督促转化,形成整顿一个、转化一个,转化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提升一个的良好氛围。
2.关于“发挥基层党员先进性作用不足”的问题。
(1)全面加强党的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投入,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合计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且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每年不低于2万元;从严从实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整顿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2)加大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按照村两委职数配备1:2的比例储备培养后备干部,建立健全村两委后备干部库。重点物色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后备人才。今年以来,整合资金81万元开展各类培训班93期,培训农村党员、村“两委”干部1.25万人次。
(3)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为抓手,深入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创新推广“主题党日”活动,持续开展“农党大培训”“一线党课”等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基层党员整体素质,激发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动力。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基地53个、示范岗200个,为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树立标杆、凝聚力量。
(4)全面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党员精细化管理,推行党员发挥先锋作用公示制度,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完善党员发挥作用评价考核机制,由内而外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3.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严”的问题。
严格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年度党员学习计划清单,组织全县党员在河池先锋网、南丹微远等网络学习平台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以开展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为抓手,组织基层党组织梳理查找在党建载体创新、组织生活不严格等方面的问题2075个,要求各级党组织根据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逐条进行整改落实问题1758件;以各党(工)委为单位,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解决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6大类问题;推广“支部主题党日”,制定基层组织党内生活“小闹钟”制度,定时提醒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活动。
4.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日常管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的问题。
(1)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专门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请专家型领导同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熟悉干部选拔工作业务,增强责任意识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2)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组织部门结合县委第三次巡察工作需要,对31名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查。
(3)加强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河池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对缺漏的档案材料及时收集补充完善;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推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4)规范单位借调人员工作。制定并完善《南丹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年内对教育系统人员借调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共清退“人岗分离”人员170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力,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1.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有的党组织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的问题。一是坚持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二是坚持召开年度基层党(工)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三是制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把县直单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并量化考核,督促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关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在南丹县上下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南丹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每个季度要开展1次以上的廉政谈话提醒。三是加强教育警示,定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南丹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2017年共组织1万余人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并在主要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
(3)关于有的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不到位的问题。明确县纪委、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职责,确保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与纪检业务无关工作。深化派驻纪检机构改革,下发《关于南丹县纪委派驻机构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确保聚焦主责主业。督促指导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机构“三转”,将力量聚集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上来,对落实三转不到位的将进行严厉问责处理。进行派驻机构改革,实行综合派驻,确保纪检组职能到位。
(4)关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纪检干部培训。组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到县纪委跟班学习,开展专题培训,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高新形势下开展信访初核、案件查办、案件审理和监督问责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在纪检系统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强化监督约制。坚持把自我监督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严防“灯下黑”。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关于有的单位存在滥发津补贴、福利和加班费等问题。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滥发津补贴、福利和加班费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坚决严肃查处。二是强化自查自纠。督促各乡镇各单位经常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等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即知即改、全面整改,对整改流于形式的一律问责。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资金从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关于有的单位存在无公函接待、接待清单无领导审批、餐票客户名称与接待地址不对应、接待清单中有香烟等问题。一是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交叉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乡镇各单位在接待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深挖细查改头换面、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二是制定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内控机制并严格执行。
(3)关于有的单位存在随意报销差旅费、违规报销餐费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强化督促检查,督促各单位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搞变通。二是强化规范管理,严格做到“谁审批、谁负责”,对发现变相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问题的,严格查处,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震慑作用。
(4)关于有的单位落实公车改革部署不到位,违规保留使用公务车辆的问题。一是开展公务用车自查自纠工作,对违规保留使用的,依纪依规处理。规范对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特殊专业技术用车的管理。二是加强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把公务用车的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严肃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公油私用等违纪违规问题。
3.关于“扶贫及民生领域资金及项目监管不严,腐败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对扶贫及民生领域资金监管不到位,基层干部受贿、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责任监管体系。落实扶贫及民生资金及项目管理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制定完善扶贫及民生资金及项目管理具体实施办法。二是建立察访核验制度。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进行全覆盖察访核验,核验结果定期报告纪检监察机关。三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7年扶贫领域立案102件,涉及科级干部15人,一般干部26人,村干及其他人员61人。
(2)关于扶贫及民生领域存在项目招标不规范、多报工程量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一是开展扶贫及民生领域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着重解决规避招标、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项目建设手续不全、增加工程量不规范等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项目审批、项目管理及招标投标制度,促进工程建设公开、公平、公正。强化监督执法,加强协调配合,促进工程建设有序、廉洁、高效推进。三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扶贫及民生领域存在项目招标不规范、多报工程量骗取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依纪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关于有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伪造资料、虚列开支套取新农合资金等问题的问题。一是加强执纪监督,针对新农合基金运行的风险环节立即开展全面检查,立案8件,追缴涉案违纪款67.7253万元。二是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规范票据管理、现金管理和资金划拨流程,健全新农合基金的内部审计和督导检查制度。三是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巩固和完善新农合补偿费用公示制度。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效,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南丹县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建设幸福美丽的新南丹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南丹县反映。联系电话:0778—7276009;邮政信箱:河池市南丹县民生路35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47200,电子邮箱:ndxwxcb@163.com)。
中共南丹县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