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局长 劳冬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县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我局向代表大会报告了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现在,自治区财政厅已批复我县2015年度财政决算,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全县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和有色金属市场价格多年持续低迷的严峻挑战,全县财税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财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积极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决算数为2475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1922万元;财政总支出决算数为2083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5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2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200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决算数为7047万元,比上年增加266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结余6861万元(含新增政府债券结余3616万元),比上年增加3130万元,净结余186万元,比上年减少466万元。
1、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情况。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数为247581万元。其构成情况是: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9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50592万元的100.72%,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122万元,下降19.22%。
(2)上级补助收入1489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65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217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3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327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86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353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579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96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7520万元。
(4)调入资金36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86万元。
(5)上年结余收入43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642万元。
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956万元中,税收收入完成2139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074万元,下降29.78%,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1.98%,比上年降低6.32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295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48万元,下降9.35%,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8.02%,剔除11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及交警、质监、工商下划非税收入等不可比因素2022万元后,非税收入占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6.28%,比上年提高4.58个百分点。主要项目决算情况是:
——增值税(地方分享17%部分以及营改增的60%部分)完成45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487万元的101.18%,比上年减少2543万元,下降35.9%。
——营业税(地方分享60%部分)完成40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100万元的98.68%,比上年减少786万元,下降16.27%。
——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30%部分)完成15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550万元的100.19%,比上年减少1210万元,下降43.79%。
——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25%部分)完成4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525万元的94.86%,比上年增加20万元,增长4.18%。
——资源税完成40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090万元的98.34%,比上年减少1014万元,下降20.14%。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8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880万元的98.62%,比上年减少852万元,下降31.49%。
——房产税完成7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760万元的97.89%,比上年增加93万元,增长14.29%。
——契税完成10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00万元的252.25%,比上年增加31万元,增长3.17%。
——烟叶税完成7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800万元的94%,比上年减少431万元,下降36.43%。
——专项收入完成35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540万元的99.75%,比上年增加1655万元,增长88.22%。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5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600万元的99.69%,比上年减少1462万元,下降47.82%。
——罚没收入完成18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800万元的100.56%,比上年增加967万元,增长114.71%。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68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6960万元的99.45%,比上年减少7202万元,下降29.92%。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5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570万元的100.76%,比上年增加1336万元,增长59.09%。
2、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6561万元。其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决算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11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1301万元的99.37%,比上年增加2333万元,增长12.39%;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86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8664万元的 99.64%,比上年增加249万元,增长2.97%;
——教育支出完成373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7366万元的100%,比上年增加2488万元,增长7.13%;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1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109万元的 100%,比上年增加111万元,增长5.5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4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504万元的99.8%,比上年增加171万元,增长5.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47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4836万元的99.64%,比上年增加1279万元,增长9.4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19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 22066万元的99.61%,比上年增加1793万元,增长8.88%;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65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7507万元的94.8%,比上年减少5612万元,下降25.27%;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97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1619万元的84.23%,比上年减少15105万元,下降60.68%;
——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333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4155万元的97.61%,比上年增加5808万元,增长21.1%;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86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347万元的83.8%,比上年增加2472万元,增长39.8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40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477万元的90.02%,比上年增加1199万元,增长42.35%;
——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32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 3812万元的84.42%,比上年增加1539万元,增长91.66%;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81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8130万元的99.98%,比上年增加9941万元,增长121.45%。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决算数为19797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决算数为16824万元,调出资金237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00万元。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决算数为197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686万元,下降25.25%。其中:当年基金收入123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186万元,下降36.77%;上级补助收入37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1万元,下降6.1%;上年结余收入37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41万元,增长24.82%。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决算数为191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559万元,下降15.64%。其中:当年基金支出168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6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932万元,下降26.07%;调出资金23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7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不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为1638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为1412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25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76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020万元。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情况。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为16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294万元,增长35.5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6%,比上年增加1988万元,增长62.79%;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1%,比上年增加2306万元,增长25.85%。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为14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56万元,增长10.6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比上年增加904万元,增长34.05%;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1%,比上年增加452万元,增长4.47%。
二、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基本公用经费中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以及专项支出中安排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 781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达到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实现零增长。
三、2015年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2015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000万元,实际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预备费主要使用情况为:拆除车马社区李武伦建筑行政调解赔偿款13万元,桥村应急供水用电电费65万元,检察院国家赔偿金21万元,因水毁造成龙泉矿490工区房屋受损补偿费13万元等等。未动支的868万元已按照规定用于年终平衡年度财政预算。预备费的使用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90271.92万元,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247.94万元(当年新增39600万元,当年偿还39839.54万元),下降0.27%。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85715.26万元,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207.06万元,增长0.24%,当年新增部分主要是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增加32200万元,新增债券增加7400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3023.66万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255万元,下降7.78%;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1533万元,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200万元,下降13.05%。
(三)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2015年自治区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9600万元,并经批准安排用于以下方面:置换债券32200万元用于偿还当年到期债务本金和提前偿还以后年度到期债务本金及BT项目到期本金;新增债券74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网综合改造项目1800万元、中堡乡乡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00万元、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1000万元、南丹经济适用房(三期)E栋工程建设项目5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大会战建设项目2800万元、廉租房工程建设200万元、大厂矿区基础设施建设80万元、粮食储备库搬迁工程及项目建设200万元、中堡农贸市场搬迁项目2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我县国有企业并未有利润收入和股利、股息等收入上缴,编制条件未成熟,因此,2015年没有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所以还不能单独反映决算。
四、确保2015年预算执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财税征管,收入任务全面落实。201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财政形势和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尤其是面对我县有色金属市场持续低迷、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紧紧咬住收入目标不放松,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一是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严格按照新《预算法》,适应财政收入由约束性转为预期性,科学合理确定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加强与国税、地税等收入征管部门的协调沟通,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形成全县强化收入征管合力,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加强收入形势分析,扫除征收障碍。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强化综合治税措施,加大税收征管、稽查、评估分析和清欠力度,堵塞跑冒滴漏。三是进一步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健全和完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 优化支出结构,支农惠民成效显著。坚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在财政收入下滑、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我县仍将更多财力向教育、社保、农业等关键领域倾斜,有效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和谐发展。一是确保老有所养。全年共拨付城乡低保金5714万元,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422万元,各种社会救助8176万元,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功能,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确保病有所医。全年医疗卫生支出21979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三是确保学有所保。全年教育支出完成37366万元,大力推进教育民生工程,加强教育惠民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确保农有所补。加大对农林水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年共拨付各种涉农补贴资金4037万元,重点用于农业基础条件改善和农业科技进步,支持建设现代农业、生态建设、农民培训等。五是确保贫有所扶。全年共整合资金4334万元,主要用于核桃和猕猴桃产业发展;完成芒场镇拉者村、拉腊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投资440万元,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898万元,支持村屯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和村级服务中心等182个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尤其是部分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三) 创新机制体制,财政改革扎实推进。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精细化理财,构建公共财政体系。一是稳步推进预算编制改革,促进财政预算的完整与规范,进一步完善预算定额标准,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二是加快推进预算支出进度,对于具备开工条件和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支出给予优先保障,有效推进了交通、水利、民生等专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盘活力度,全年共收回结余结转资金10298万元(不含财政专户),全部统筹用于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亟需资金的领域,极大缓解了财力紧缺的压力。四是国库改革继续推进。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范围,国库集中支付支出19.69亿元,覆盖财政支出的95.4%。大力推进公务卡结算,公务卡消费金额达到459.27万元。全面清理财政专户,按照“多头开户的资金账户予以撤并,性质相同或相近的资金账户予以合并”的原则,共清理撤并账户6个。五是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强化,全面开展事业单位资产产权清理和登记工作,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六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极引导财政政策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三农”,为真正实现农村金融与“三农”经济的共赢发展打下了稳固的基础。
(四)积极向上争资,财力总量不断充实。一是强化政策研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和项目支持。2015年共争取得到上级财政补助资金 10.81亿元,同比增长17.88%。其中:自治区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196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035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602万元,均比上年有较大提高;二是争取得到自治区代发地方政府债券额度3.96亿元,其中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额度3.22亿元,新增政府债券额度0.74亿元,以长期低息政府债券置换短期高息存量债务,从根本上化解了当年债务风险,大幅度降低了政府融资成本,有效解决了我县还债高峰问题和部分建设项目资金缺口问题;三是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支持棚户区改造和农发行支持生态扶贫移民的契机,争取得国开行政策性贷款7200万元和农发行贷款8亿元,推进了棚户区改造和生态扶贫移民,促进了经济发展。
五、存在问题
2015年,在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县财政运行中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县财源基础单一,税收增长较为乏力;二是财政支出压力加剧,刚性支出因素持续增强,保障能力严重不足,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三是历史债务沉重,偿债压力巨大;等等。对此,我们将听取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认真调查研究,通过培植税源、深化改革、向上争取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六、对2014年审计报告提出的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部门非常重视县审计局对2014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和完善。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4296.88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财政于2015年年初已将该部分收入4296.88万元全额解缴入县国库。
(二)关于“2014年暂付款、暂存款余额未按规定压缩”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暂付款余额未按规定压缩”的问题:
经核实,县财政各财政资金专户“暂付款”科目2014年年末余额同比上年主要以减少为主,部分专户“暂付款”科目余额规模甚至比上年末压缩了30%以上。2015年年初,县财政已按信用社发放成功的退耕还林及良种补贴资金代发清单及时冲销了退耕还林资金专户“暂付款”挂账;另外,县财政还按项目实施单位送来的工程报账材料冲销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专户“暂付款”挂账,截止2015年12月底,县财政各财政资金专户“暂付款”余额已大幅减少,并达到上级要求的“暂付款”科目余额压缩比例。
2.关于“暂存款余额未按规定压缩”的问题:
经核实,2014年县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套“暂存款”科目年末余额75756万元中有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73104万元,其他一般暂存款仅为2652万元。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是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财政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取消所有预算单位实有账户,各预算单位资金全部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支付,年终各单位预算指标未使用或使用未完毕的县财政按规定作年终结转处理,县财政总预算会计按照“权责发生制”对此部分指标结余作列支转暂存核算,由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全部为各单位结余资金,而此部分结余资金主要以单位工程类项目资金结余为主,由于基建项目涉及立项、预算、征地、环评、可研、用地指标审批等工作,且项目的部分前期工作涉及自治区审批因素,大部分项目实施工期较长,需跨年方能实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按要求敦促涉及基建项目实施的单位尽快做好相关项目的立项、预算、审批、征地等工作,促使有关项目及早组织实施,并按进度安排支付工程资金,及时消化“暂存款——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挂账”。
(三)关于“未及时安排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情况,我局已敦促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办理竣工审计结算,完善报账手续;属于已无法支出或无需支出的两年以上结余结转资金,将按规定收回总预算统筹管理或报请上级财政部门调整用途使用。2015年,县财政共收回预算单位历年结余结转资金10298万元(不含财政专户)用于统筹平衡财政预算,以缓解我县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四)关于“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低,有44842.68万元结存在单位,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核实,此部分结余资金主要以单位工程类项目资金结余为主,由于基建项目涉及立项、预算、征地、环评、可研、用地指标审批等工作,且项目的部分前期工作涉及自治区审批因素,大部分项目实施工期较长,需跨年方能实施,如县水利局负责实施的火幕水库项目,至2014年底该项目前期征地工作尚未完成,且建设用地指标自治区尚未审批,导致该项目资金未能按进度支付,2014年末该项目结余资金9591万元。针对此问题,我局按要求敦促涉及基建项目实施的单位尽快做好相关项目的立项、预算、审批、征地等工作,促使有关项目及早组织实施,并按进度安排支付工程资金,及时消化结余结转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加强和改进财政预决算管理,对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大力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切实完善财政科学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