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山口林场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南丹县山口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丹县山口林场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南丹县山口林场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丹县山口林场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南丹县山口林场是由县人民政府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财政统收统支管理。南丹县人民政府依法赋予县山口林场经营管理职责,林场经营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由县山口林场依法经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收缴,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破坏国有森林资源。
主要职能职责是从事植树造林、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
南丹县山口林场实行“培育资源、保护生态、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主要任务是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发挥骨干、带动和示范作用,保护林业生态文化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丹县山口林场2018年部门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⒈办公室
⒉计财科
⒊林政消防科
⒋营林生产科
5.安全生产管理科
6.供销科
7.多种经营科
8.山口分场
9.水源林分场
10.木山分场
11.枫木卡分场
12.拉堡分场
13.甲尧分场
14.纳色沟分场
15.大山林站
16.拉源林站
17.长湾林站
18.红屯林站
19.五七林站
20.顶江林站
21.松柏林站
三、人员构成
我林场编制总数为177人,其中财政差额拨款事业编制32,聘用人员控制数145人。实有在编32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64人,财政供养聘用人员107人,离退休353人。具体情况如下:
(1)场领导职数6人。其中:场长1;党委书记1;副场长3;纪委书记1。
(2)办公室设岗位12个,其中:主任岗1;副主任岗3;文秘岗2;统计岗、档案管理岗1;工青妇1;司机2;后勤服务2。
(3)计财科设岗位5个:科长岗1;副科长岗1;工资核算员1;出纳1;销售结算1。
(4)供销科设岗位6个:科长岗1;副科长(含木场场长)1人;仓库保管员1;指导堆方员2;开票员1。
(5)营林生产科设岗位14个:科长岗1;副科长岗3;营林技术员岗4;采伐技术员岗3;施工技术员岗2;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员1。
(6)多种经营科设岗位8 个:科长岗1;副科长岗2人;电工岗2;技术人员岗2;施工员岗1。
(7)林政消防科设岗位7个:科长岗1;副科长岗2;林政执法员2;技术员岗2。
(8)安全生产管理科设岗4个:科长1,副科长1,安全检查员1,纪律督察1。
(9)山口分场设岗位17个,其中:分场长岗1;副分场长
1;林业技术岗1 ;护林岗8 ;辽望台值班2;林业技能岗4。
(10)水源林分场设岗位 6个,其中:分场长岗1;副场长岗1;林业技术岗1 ;护林岗3。
(11)木山分场设岗位10个,其中:分场长岗1;副分场长岗1;技术岗1 ;护林岗6 ; 林业技能岗1。
(12)枫木卡分场设岗位10个,其中:分场长岗1;副分场长岗1;技术岗 1 ;护林岗 6 ;林业技能岗1。
(13)拉堡分场设岗位 9个,其中:分场长岗1;副分场长岗1;技术岗1 ;护林岗4;林业技能岗2。
(14)甲尧分场设岗位11个,其中:分场长岗1;副分场长岗1;技术岗1;护林岗6; 林业技能岗2。
(15)纳色沟分场 8个,分场长岗1;副分场长1;护林岗6 .(16)大山站设岗位 5个,其中:站长岗1;副站长岗1;护林岗3。
(17)拉源站设岗位 6个,其中:站长岗1;副站长岗1;技术岗1 ;护林岗2 ;林业技能岗1。
(18)长湾站设岗 5个,其中:站长岗1;副站长岗1;护林岗3。
(19)红屯站设岗 4个,其中:站长岗1;副站长岗1;护林岗2。
(20)五七站设岗 5个,其中:站长岗1;副站长岗1;技术岗1 ;护林岗2。
(21)顶江站设岗 9个,其中:站长岗1;副站长岗1;技术岗 1 ;护林岗 6。
(22)松柏站设岗10个,其中:站长岗1;副站长岗1;技术岗 1 ;护林岗6 ;林业技能岗1。
(23)离退休353人,财政供养聘用人员107人。
第二部分南丹县山口林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一至表十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南丹县山口林场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丹县山口林场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
南丹县山口林场2018年收支总预算2006.88万元,由于自2018年起林场才开始纳入全额预算管理,无法与2017年预算数进行同期对比(下同)。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丹县山口林场2018年收入预算2381.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6.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74.82万元。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丹县山口林场2018年支出预算23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6.88万元;项目支出374.8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74.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74%
3、农林水支出1792.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26%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南丹县山口林场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8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74.82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变化情况。
南丹县山口林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6.8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预算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为214.52万元。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8年预算为1792.37万元。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南丹县山口林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06.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44.8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19.45万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经费42.57万元;包括: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南丹县山口林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1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安排 ;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纳入财政预算,基数为0;
3.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纳入财政预算,基数为0。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情况说明。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预算为374.82万元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会议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及其他。
南丹县山口林场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南丹县山口林场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万元,由山口林场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南丹县山口林场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其他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南丹县山口林场2018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南丹县山口林场自2018年开始纳入南丹县财政预算管理,故无法对比2017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进行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基本(类)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类)支出和公用(类)支出。
六、项目(类)支出:指在基本(类)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类)支出。
七、经营(类)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类)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南丹县山口林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丹县山口林场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类)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类)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类)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类)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