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丹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2月2日在南丹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劳冬玲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全县财税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2017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100439万元,完成年初收入计划90700万元的110.74%,完成调整收入计划100000万元的100.4%,比上年增收14100万元,增长16.33%。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579万元,比上年增长2.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5774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6.2%,达到了上级要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5%以上的目标,其中支撑GDP增长的财政八项支出预计完成173975万元,同比增长14.24%。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67339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5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723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1776万元,调入资金8535万元,自治区财政批复2016年财政滚存结余6281万元、新增政府债券结余2934万元。预计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61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747万元,上解支出1312万元,置换债券支出2676万元。收支相抵,预计年终财政滚存结余560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上级补助专款5597万元,财政净结余7万元。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在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579万元中,税收收入完成34947万元,比上年增长24.49%。其中:增值税(含营改增增值税)18050万元,比上年增长50%;营业税36万元;企业所得税3206万元,比上年增长48.22%;个人所得税1038万元,比上年增长49.14%;资源税4694万元,比上年增长26.28%;城市维护建设税3649万元,比上年增长58.86%;烟叶税790万元,比上年下降6.18%。非税收入完成15632万元,比上年减少5835万元,下降27.18%,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0.91%,同比下降12.42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其中:专项收入4974万元,比上年增长19.0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97万元,比上年下降5.13%;罚没收入3326万元,比上年增长114.4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21万元,比上年下降81.8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616万元,比上年增长86.72%。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比上年增减变化的原因:一是2017年以来有色金属市场行情持续好转,随着各类矿产品价格的稳步增长,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明显好转,促使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增收。二是南星公司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已于2016年底全额解缴入库完毕,由于此项收入属于一次性收入而其他收入又无法弥补,因此导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相比上年减幅较大。

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5774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6.2%。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0208万元,同比增长2.55%;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1390万元,同比增长2.23%;

教育支出完成48676万元,同比增长9.83%;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838万元,同比增长248.6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782万元,同比下降35.8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4372万元,同比增长108.9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6868万元,同比下降10.78%;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5466万元,同比下降69.23%;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24157万元,同比增长204.97%;

     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56000万元,同比增长14.76%;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7517万元,同比增长39.5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5534万元,同比增长137.41%;

     国土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2667万元,同比增长0.11%;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5286万元,同比下降56.66%;

     债券付息支出2758万元,同比增长41.36%。

有关科目完成比上年增长的原因:一是2017年上级下达的扶贫方面专项补助资金比2016年增长较多,促使相关支出增长。如:当年上级补助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就达1.7亿元。二是自治区代我县举借的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91亿元主要投向脱贫攻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直接拉动了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城乡社区事务等支出科目的增长。三是2017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后财政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面支出增加及补发机关事业单位提资、提高村干部报酬等造成刚性支出大于2016年相关支出,以致部分支出科目同比增长。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2017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735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307万元,上级补助基金收入2493万元,地方政府置换专项债券收入2270万元,上年结余288万元。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726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含上级补助基金支出)4973万元,置换专项债券支出2270万元,调出资金18万元。收支相抵,预计年终结余97万元。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不含上级补助基金收入)完成2307万元,同比下降89.4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644万元,比上年下降91.98%,2017年初预算的大部分土地出让项目因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未获批复、相关手续未能理顺、不具备供地条件等因素造成年内无法实现挂牌交易,导致土地出让金收入短收相比上年减幅较大;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收入完成163万元,比上年下降61.56%,按上级要求此项收入于2017年4月份起停止征收收入相应减少;污水处理费收入413万元,比上年下降3.05%;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7万元,主要为清收历年欠缴的价格调节基金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含上级补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4973万元,同比下降81.52%。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646万元,同比下降91.99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811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227万元,同比下降43.25%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1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981万元,同比下降37.87%。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1%,比上年增加239万元,增长0.7%。当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7%,比上年减少1104万元,减少3.66%。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57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3806万元。其中:

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9%,比上年增加415万元,增长3%;支出14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比上年增加415万元,增长3%。收支相抵,当年结余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0万元。

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比上年减少161万元,下降3 %;支出3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比上年减少340万元,下降9.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21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193万元。

③2017年新农合保险基金收入14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0.11%;支出11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6 %,比上年减少1178.1万元,下降9.44%。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35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613万元。

(四)有关情况说明。

1.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930万元,全年实际动支预备费854万元,未动支的预备费按照规定用于年终平衡年度财政预算。预备费主要使用情况为:县内各乡镇水毁道路修复资金239万元,县福源公司上诉案件诉讼费用188万元,城关镇莲城社区老工程队后山危岩地质灾害、月里镇上稿村拉望屯后山滑坡及吾隘镇昌里村德莫屯山体崩塌应急治理资金共110万元,动物防疫及中心城区禁养整治专项资金共5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项目监测预警系统经费35万元,ND004(弃土场)滑坡地质灾害防护加固工程款30万元,H7N9防控及疫情处置经费20万元,芒场社区甲街屯排洪设施建设资金15万元,法院、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金共11万元,八圩乡立坳村村部内涝应急疏散通道建设资金8万元等。预备费的使用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

2.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一是政府债务余额及限额。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33633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32608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025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0万元。年末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132608万元低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2800万元(注:此政府债务限额为自治区2017年核定数,按规定不包含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负有救济责任的债务),债务风险可控。2017年共偿还债务本金5044万元,支付债务利息5591万元;二是政府债券转贷情况。2017年自治区转贷我县政府债券3404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177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9100万元,置换债券2676万元),专项债券2270万元(全部为置换债券)。

3.转移支付收支及结余结转情况(不含基金)。2017年预计自治区下达我县的一次性专项补助收入13.35亿元,比2016年度增加1.3亿元,增长10.78%。当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2.79亿元,专款累计结转0.56亿元,其中结转额度较大的项目为: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基建投资专项资金1880万元,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095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549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用于支持传统村落保护300万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36万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50万元等。上述结转资金县财政已按规定结转到2018年继续安排使用。

4.盘活使用财政存量资金情况。2017年我县共清理收回历年存量资金23159万元,收回的存量资金除按规定从可统筹使用资金中安排774万元用于扶贫开发支出外,其余重点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并全部形成实际支出,有效避免了财政资金的“二次沉淀”,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县本级财力的不足,并确保了年度财政收支总体平衡。

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的,鉴于目前自治区财政结算工作尚未结束,以上收支情况在自治区财政决算批复之后还略有变化,预算执行最终结果待财政决算完成后再按有关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书面报告。

二、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7年财政工作亮点

1.坚持强质增量,财源建设实现“三个提升”。一是财政收入总量提升,组织财政收入10.04亿元,同比增收1.41亿元,增长16.33%,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二是财政收入质量提升,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8.48亿元,同比增长30.73%;非税收入1.56亿元,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0.91%,同比下降12.4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得到了大幅提升。三是争取上级政策资金量提升,争取到自治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4亿元;此外,争取到上级财政各项补助资金13.35亿元,有效充实了全县财力。

2.坚持民生至上,财政保障实现“两个有力”。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7亿元,同比增支3.07亿元,增长13.54%。其中:支撑GDP增长的财政项支出完成17.39亿元,同比增长14.24%。民生支出达16.77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6.65%,重点突出“两个有力”。一是脱贫攻坚财力保障有力,共筹集各类资金15.81亿元,融资贷款资金4.64亿元投入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将各项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二是教育均衡发展投入保障有力,投入财政资金5.25亿元,同比增长17.05%;多渠道筹集资金1.68亿元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支持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区级验收评估。

(二)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深挖潜力抓征管,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2017年,面对宏观经济复杂多变,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实施、政策性减税降费等压力,我县财税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作为、真抓实干,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求进、进中提质、进中求优的良好态势。一是科学研判收入形势。在年初及时开展财政收入调研,结合宏观经济走势,采取下乡镇、入企业等方式,做好税源底数的盘查,并认真分析税源、财政收入结构,合理制定全年财政收入预算。二是凝聚征管工作合力。围绕全年收入目标,进一步加强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收入分析,分解收入目标责任,狠抓绩效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在征管过程中抓好重点行业尤其是有色金属行业的税源管理,同时抓大不放小,收好零散税源,加大堵漏增收。四是深挖收入潜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通过努力,2017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00439万元,完成调整目标收入计划100000万元的100.4%,同比增长16.33%,继2014年之后再次跻身财政收入10亿元县份。

2.优化支出调结构,社会民生获得新福祉。牢固树立为民理财理念,把民生建设置于更加突出位置。2017年在民生领域支出达16.77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6.65%。一是支持教育发展。以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为契机,投入资金3.93亿元用于实施学校扩建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学校搬迁等工程,有力支持了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自治区验收评估。二是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全年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3.4亿元,同比增长108.91%,支持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得到有效衔接。三是大力推动社会公益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秉承文化兴县强县理念,紧扣“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新南丹”目标,统筹资金984元,用于落实图书馆、文化馆(站)、大型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政策,支持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四是主动服务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通过科学安排资金预算、细化资金分配方案、向上争取资金措施,积极为园林城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全年共投入资金近2亿元,重点用于城区4大公园新建升级、城区路网建设以及绿化亮化工程,为我县顺利获得“国家园林县城”荣誉称号提供了坚实保障。五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各类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推进淘汰落后生产工艺、重金属污染防治、尾矿库风险隐患整治等工作,全年投入资金5.21亿元实施22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六是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5.6亿元,同比增长14.76%,主要用于扶贫攻坚、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建设;另外,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101万元,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等,大力推进“三农”向现代化深入发展。

3.锐意进取促改革,管理水平迈出新步伐坚持深化改革不动摇,以创新为抓手,以改革为动力,着力构建现代化财政体制机制。一是落实财政预决算公开。积极组织各部门集中培训,整体推进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目前,除涉密部门外,全县78个一级预算单位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率为100%,真正实现了财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规范预算绩效评价。注重内外结合,通过引进第三方专家评价机制,重点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教育等领域实施专家再评价,极大地提高了部门预算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行性。三是强化财政风险防控。制定了县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并将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积极开展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核查、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清理整改和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融资排查整改,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盘活“沉睡资金”。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历年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收回,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3159万元。收回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扶贫开发、社会民生、公共服务等领域并全部形成支出。五是加快内部控制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障机关内控建设到位、可行,目前全县129个行政事业单位均编报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开展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内控制度体系初步建成。六是营造公平公正的价费环境,全年依法依规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六项,预计每年可为企业、个人减负共计235万元,为全县和谐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费环境。

4.千方百计增财力,争资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始终把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当做首要的日常工作来抓,竭尽全力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2017年全年共争取到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3.35亿元,同比增长10.78%。二是争取得自治区代发地方政府债券额度34046万元,其中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额度4946万新增政府债券额度29100万元,有效化解我县当期债务风险,解决了部分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及大幅度降低政府融资成本问题。三是争取到政策性银行各类贷款18.82亿元,已到位贷款资金18.82亿元,确保了易地扶贫搬迁、扶贫攻坚道路、棚户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区小街小巷等建设需要

5.全力以赴助脱贫,扶贫攻坚取得新胜利。紧盯在全市率先实现脱贫摘帽任务目标,正视自身短板,扛实肩上重任,将争取自治区财政厅对我县政策资金支持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向上争资、广聚财源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年县本级财政共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414万元,同比增长83.99%,并从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部分安排774万元用于扶贫开发,占全县收回存量资金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全共争取到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2.9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亿元,统筹用于脱贫攻坚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力争补足补齐脱贫攻坚战的资金短板;投入4.15亿元集中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全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村屯道路、人畜饮水、农村危房等问题。此外,2017年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67亿元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为我县2017年顺利实现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县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和挑战,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一是税源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县财政收入过度依赖有色金属产业,有色金属产业“一家独大”的局面并未改变,仍是我县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二是支出压力有增无减。随着民生领域刚性投入增加,财政要保证的重点支出项目日渐增多,公共服务支出需求也大幅增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是财税体制改革任务依然艰巨。预算绩效管理需要进一步强化,一些部门和预算单位重分配轻管理,花钱不问效的现象还比较突出、资金使用碎片化问题亟待破解、隐性债务风险较大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及主要工作

2018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入实施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预算评审,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财税改革,强化监督问效,持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为我县开展“一主线、二巩固、三深化、四突破、五创建”工作提供财力保障。按照以上指导思想,2018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计划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收入预算安排。

(1)组织收入安排。2018年组织财政收入计划安排为110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367万元,比上年增长11.4%;上划中央“两税”32825万元,比上年增长10.95%;上划中央所得税9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8%;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12308万元,比上年增长27.48%。将收入计划分解到征收部门,其中:国税部门65500万元,地税部门32000万元,财政部门13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8447万元,具体构成是: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36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及基数返还175908万元,调入资金568万元,上年结余5604万元。

在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367万元中,主要科目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39567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3.22%。其中:增值税(不含营改增)1897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0.0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142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36.47%;企业所得税324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06%;个人所得税105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16%;资源税48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26%;城市维护建设税375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77%;城镇土地使用税256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83.81%。非税收入168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47%。其中:专项收入50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0.5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33.2%;罚没收入24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27.8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8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06.0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65.58%;其他收入4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39.58%;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10.71%。

2.支出预算安排。

2018年一般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38437万元(含预计上级财政一次性补助支出73648万元,剔除后总支出为164789万元)一是按体制上解自治区支出1321万元。二是上级追加专项支出计划安排130597万元(含预计上级财政一次性补助支出73648万元)三是预计2018年清理收回各单位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支出500万元。四是县本级支出107019万元,其中:①正常经费支出预算952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5899万元,正常公用经费支出19387万元;②设置总预备费1000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的1%,符合《预算法》要求;③设置偿债准备金100万元(不含土储及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贷款还本付息),主要用于归还自治区扣收卫九、卫十和教育到期贷款本息;④安排其他专项资金10633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脱贫摘帽后期扶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

3.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636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5908万元含预计上级财政一次性补助收入73648万元,剔除后补助收入为102260万元),调入资金568万元,2017年度财政结余5604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收入238447万元(剔除上级一次性补助收入73648万元后,总收入为164799万元),计划安排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38437万元(含预计上级财政一次性补助支出73648万元,剔除后总支出为16478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8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3600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00万元(含预计上级财政一次性补助基金收入1220万元剔除后补助收入为780万元),预计上年结余97万元,基金总收入预计381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剔除预计收入1220万元后,实际总收入为36881万元);计划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049万元(剔除预计上级财政一次性补助基金支出1220万元后,实际总支出为3682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安排37430万元,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9.9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348万元,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2.4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5193万元,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7.48 %;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15888万元,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8.3%。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安排35007万元,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3.54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348万元,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2.4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57万元,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3.75%;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14701万元,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7.82%。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42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229万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以下支出:一是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二是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三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我县目前安排的支出主要有:各单位上年度结转的支出,本年度各单位元月份人员工资及必要的运转经费。其他项目待预算草案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四、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财源建设,进一步提高发展后劲。坚持收入组织与财源培育两手抓,更加重视抓好财源培育。一是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精准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重点行业、新兴经济和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二是落实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和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良性循环发展,不断培育壮大新的收入增长点,切实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三是抢抓机遇培育财源。持续关注有色金属行业市场,完善应对各种风险预案,巩固深化重大项目建设,科学调度资金,确保阶段性急需的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经费及时到位,增加工程建筑业税收。四是拓宽增收渠道。创新管控措施,加强资产转让处置等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的征收管理,有效盘活土地资源,加大对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力度,增加收入总量,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计划。五是狠抓向上。坚持“两条腿”走路,充分挖掘我县特殊因素,找准增量来源,持续加大向自治区汇报争取支持力度,着力在均衡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等方面实现更多增量,力促中央和自治区各类补助持续增加,确保财力总量稳定增长,增强地方经济发展活力。

(二)加强支出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持有保有压,切实提高重点保障能力。一是全力保障基本支出。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及时足额兑现国家出台的工资调整政策、上级部门制定的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调整政策等;保证政权基本运转、维稳及公共安全支出需求。二是巩固脱贫摘帽成果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在落实用好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的基础上,全力以赴做好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持续巩固和深化脱贫摘帽成果;集中力量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采取多渠道筹集教育资金、增加财政预算安排等措施推动教育均衡向优质教育迈进,力争2018年通过国家评估达标验收。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落实好各项社会补助政策,让更多的发展成果惠及民生;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覆盖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支持教育、科学、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将资金重点投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我县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五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

(三)加强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工作活力。坚持创新思维,着力破解难题,全力推进县级财政管理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一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试点推广部门预算项目库建设,研究搭建项目支出标准框架,逐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健全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范围,细化绩效评价标准,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用绩效评价结果引导预算安排,逐步树立“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绩效意识。三是继续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切实盘活常年结转、趴在账上的资金,避免资金沉淀闲置;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债务限额管理,积极做好政府性债务置换工作,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文)规定,清理甄别不规范融资行为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化解债务风险。五是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预算绩效等信息,做到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并建立长效机制。六是探索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支撑软件”的原则,分步推进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由此实现资金安全、支付效率、管理水平的全方位提升。七是参与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深度参与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推动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四)加强财政监管,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坚持专项监督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开展预算单位和基层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二是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套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问题,做到全面梳理,不留死角;三是健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评审力度,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四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深化“放管服”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抓好财政行政复议工作,强化对财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五是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巩固整县脱贫摘帽成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使用监管,加大对重点扶贫项目、脱贫攻坚、惠农补贴等领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实干成就梦想,奋斗铸就辉煌。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力争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开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18年南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