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南丹县审计局
办公地址: 南丹县城关镇锡都路183号
联系电话: 0778—7232614
工作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监督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拟定全县地方性审计政策和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长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辖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依法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辖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和市、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6、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县辖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建设审计信息系统。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计局内设股室及职责:
企业金融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国有企业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审计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审计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审计署、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经济责任审计分局
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有关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行政事业社保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的科教文卫专项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审计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财政农业审计股
组织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乡镇人民政府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组织审计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财务、信访、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等工作;拟定审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理群众对本局干部职工的举报。
负责承办与审计有关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领导简介:
局长:田景超
副局长:覃深伟
副局长:韦瑞料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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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田景超
个人简历:
田景超,男,1974年9月生,苗族,籍贯广西南丹,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区党校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现任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1994.7-2001.4 南丹县六寨镇政府工作任会计,团委书记;
2001.5-2003.7 南丹县司法局工作,任六寨司法所所长;
(期间:1998.9-2000.7就读于广西区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大专班;2001.9-2004.7就读于广西区党校法律专业函授本科班)
2003.8-2004.9 六寨镇党委工作,挂职政法副书记;
2004.10-2006.9 六寨镇党委工作,任纪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2006.10-2010.8 六寨镇党委工作,任纪委书记;
2010.9-2015.4 南丹县审计局,任副局长;
2015.4-2017.3 南丹县人大常委会,任财政经济民族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7.3至今 南丹县审计局,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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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覃深伟
个人简历:
覃深伟,,男1971年3月生,壮族,籍贯广西南丹,1993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财经学院电算化会计专业,大学专科学历。
现任南丹县审计局副局长。
1993.07--1998.10 南丹县审计事务所审计员
1998.10--2010.05 南丹县审计局股长
(其间:2004.03--2007.01 在广西财经学院(函授) 学习;2007.08--2009.10 抽调到南丹县政府性投资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0.05至今 南丹县审计局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联系村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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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韦瑞料
个人简历:
韦瑞料,女,1984年6月生(31岁)壮族,籍贯广西都安,201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7月参加工作,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财政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
现任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3.09-2007.07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财政金融系学习,金融学专业
2007.07-2010.12 南丹县六寨镇人民政府,宣传干事
(期间:2008.06-2010.12借调南丹县县委统战部,办公室秘书)
2010.12-2013.04 南丹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资金审核员
2013.04-2014.12 南丹县财政局预算股,业务员
2014.12-2015.07 南丹县财政局预算股,副股长
2015.07- 今 南丹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分局、财政农业审计股、行政社保审计股、企业金融审计股、法规股、审计整改、联系工青妇、计生工作,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