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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人口计生组字〔2017〕4号关于印发《南丹县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 困难家庭定点医院救治绿色通道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8-24 11:45:39       点击量:
  

 

丹人口计生组字2017〕4号

 

关于印发《南丹县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

困难家庭定点医院救治绿色通道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健康扶贫工作,加强对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病人员的医疗救助,现将《南丹县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定点医院救治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4日

 

 

南丹县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定点医院救治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的落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的意见》(桂人口发(2014)11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桂卫家庭发正2016)8号)、《关于印发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桂卫发[2016]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户籍在我县行政区域,已经纳入国家特别扶助制度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父母(指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父母)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二、定点医疗卫生机构

全县各公立医院

三、组织机构

为协调处理和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特成立绿色通道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股,成员名单如下:

 长:杨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莫春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县人民医院院长

兰彩荣  县中医医院院长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员:韦向恒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股股长

田兴强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黎承润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欧丽萍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张文刚  县人民医院院长助理、医务部主任

   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主任

韦秀利  县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

成国华  大厂镇卫生院院长

向兆武  中堡苗族乡卫生院院长

兰瑞龙  六寨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兰庆波  城关镇卫生院院长

   里湖瑶族乡卫生院院长

肖根富  月里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八圩瑶族乡卫生院院长  

莫辉斌  罗富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胡宗敏  吾隘镇卫生院院长

韦以恩  车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龙启相  芒场镇卫生院院长

何汉文  城关镇防保站站长

韦乃宽  巴定卫生院院长

戴启维  巴平卫生所所长

殷大成  黄江卫生所所长

四、保障措施

(一)定点医疗卫生单位工作要求

1.定点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医疗服务绿色通道窗口,为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捷、顺畅的贴心服务。

2.定点医疗卫生单位要强化保障措施,明确责任。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成立绿色通道服务小组,并将小组成员名单报县卫计委;明确各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和岗位分工,确保服务的顺畅运行;设立热线电话,接受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的就医预约和健康咨询;在导医台显著位置悬挂提示牌,方便特殊家庭就医就诊。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享受的服务内容:

1.提供预约登记: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可以采用提前预约或者现场登记的方式享受医疗绿色通道服务。提倡电话预约,预约服务应当提供就诊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及联系电话。医疗卫生单位根据预约提前安排接诊工作;预约者应当在预约的时间段内就诊,逾期未就诊的预约服务自动取消;预约时间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一天与医院联系提出变更要求。

2.接诊: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持《南丹县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绿色通道”就诊服务手册》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导医台办理接诊分诊手续;行动不便的可提前与导医台说明情况,导医台可联系120急救车或院内提供轮椅等帮助;急重症患者启动急救绿色通道,直接进入急诊就诊程序。

3.就医引导: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就医候诊实行全程引领服务。电话预约就诊的由导医引导直接按照预约程序优先就诊。未事先预约的,由导医引导按照就诊顺序等候就诊,特殊情况由导医协调优先就诊。

4.住院: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享有“先诊疗后付费”、优先获得床位等服务。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的人员,由导医优先安排床位并在床前悬挂特殊服务标识牌,明确责任护士为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者在院内提供必要帮助事项。

5.缴费: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南丹县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绿色通道”就诊服务手册》免收普通挂号费,其他就医费用由导医引导到优先窗口,协助办理缴费事宜。

6.检查:需要由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等进行辅助检查的,由导医向有关科室提出预约,确定检查时间,引领患者优先检查。

7.取药:由导医引导直接申请开通优先取药窗口,协助取药。

(三)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另享受优惠政策内容

1.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且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柜政办发(2014)79号)要求进行救治。

2.每年安排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50岁及以上成员在户口所在当地乡镇卫生院免费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3.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应将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作为重点签约对象,开展“一对一”医疗健康服务。

4.部分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在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签字时,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相关规定,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5.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特别扶助.对象优先提供免费计划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讲授生殖健康知识,指导制定生育计划。对确实需要实施辅助生育技术的特别扶助对象,优先就诊,做好咨询指导工作,并按规定提供一定经费补助。

五、《南丹县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绿色通道”就诊服务手册》的办理

 (一)特殊困难家庭办理手册需要提供材料

1.49周岁以下适用人群持以下有效证件到各自户籍所在乡镇政府办理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并预填好《南丹县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绿色通道”就诊服务手册》后,连同审批表、花名册送南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盖章签发。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残疾子女的《残疾证》。

2.凡49周岁以上且已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由各乡镇政府直接预填好《南丹县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绿色通道”就诊服务手册》,连同审批表、花名册送南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盖章签发。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办理手册需要提供材料

列入扶贫对象的困难家庭持有效证件(户口簿、身份证及扶贫手册)到各自户籍所在乡镇政府办理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并预填好《南丹县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绿色通道”就诊服务手册》后,连同审批表、花名册送南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盖章签发。

客服电话:0778—7283732(县人民医院)

0778—7230737(县中医医院)

0778—7236362(县妇幼保健院)

科:0778—7236572(县人民医院)

0778—7282222(县中医医院)

热线电话:0778—7215542(县卫计委医政股)

 

附件1:《南丹县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绿色

通道”就诊服务手册审批花名册》

附件2:《南丹县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绿色

通道”就诊服务手册审批表》

(该文件附件过大,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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