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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8-03-12 10:34:22       点击量:

 

 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全力保证本部门信息的绝对安全。我局按照“谁公开、谁编辑”、“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各股室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需要公开信息的整理、编制、预审、上报工作,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南丹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台进行上报,同时需要报送《信息网上公开呈报审批表》,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审核签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股室,2017年我局继续实行统一领导、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成立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及各股室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负责审核本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步入了正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为规范我局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我局“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局下文《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通知,包含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办事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办事公开制度》、《听证会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共12个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我局结合实际,认真疏理信息公开内容,编制了《南丹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为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群众和组织可以方便地得到有关的信息。局内部所有可公开信息,在信息产生7日之内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受理点为南丹县发改局。目前,我局还没有建立发改局门户网站。

二、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7〕39号)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公示。制定了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共25个。

(二)规范性文件。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对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进行公示,及时更新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和重大限制类项目核准》、《属县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核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因情况特殊可以不进行招标审批流程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责任清单)》等本级规范性文件共19个。

(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2017年我局及时公示了我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区、市、县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同时公开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根据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我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工作。对涉及我局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进行确认,难以确认的,报主管部门确认。本局依据行政职责,承担澄清相关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责任。2017年未发现有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7年,我局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5条。包含了机构简介、政务公开、政策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内容。

(三)主动向政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我局把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的107条政府信息分类编制成册,一式三分送政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报领导审核后由信息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公开信息如有更新,通过领导审核及时通知信息员及时更新,信息员至少每天登录一次网站管理系统,及时查收处理网上依申请公开申请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所以无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也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根据自治区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标准,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局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应在《申请表》中予以说明。2017年,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所以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本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有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和完整性尚待提高,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特别是对照县政府相关规定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二是抓住关键领域,深化和充实公开内容,特别是关系到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中涉及民生问题的政府信息,要加大公开力度。三是继续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拓展功能,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并加强业务咨询,切实为群众服务。

八、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南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丹县发改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8-7232143)。

 

 

南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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