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17年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总收支情况
2017年我局体育彩票公益金留存收入29.53万,总支出26.47万,结余3.06万元。
二、2017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情况
(一)组织建设村级篮球场,12万元:主要建设了建设壮里村、幕麻村、拉堡村、才怀村、甲棉村、沓村、玉兰村、龙腊村、银寨村、黄江村的篮球场建设工程。推动村级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
(二)参加竞技体育赛事支出5.1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足球赛参加费用支出4.12万元,全区县级篮球赛支出1万元。
(三)参加其他群众体育赛事支出8.35万元:主要是全年老年门球协会参加了巴马县、天峨县、市级各项赛事、举办全县国庆杯赛事,合计7万元。乓乒球协会赛事支出1.35万元。
(四)资助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支出1万元:主要是购买篮球等体育用品支出。
我局严格执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体育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性,按照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切实做到合理安排和专款专用,有力地支持了全市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为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南丹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