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南丹县市政管理局概况

一、工作目标

二、划入职能

三、主要职责

四、机构设置情况

五、二级预算单位构成

六、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南丹县市政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南丹县市政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政管理局概况

南丹县市政管理局是主管城市公用事业、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和市场开发服务的县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照法规,全方位进行城区市政管理,促进三个文明建设,营造城市交通便捷、有序,环境美化、绿化、亮化的立体空间,提高和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创建城市新品位,保障城市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健康、协调发展。

二、划入职能

(一)原县住建局承担的市政公用事业(含排水、燃气等)、市政设施(含城市道路、桥涵、广场、路灯等)、城区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园林绿化、城建监察、市场开发服务职能。

(二)原水利局承担的城市供水管理职能。

三、主要职责

根据工作目标及划入职能,县市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南丹县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公用事业、市政工程、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燃气行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协调指导各乡镇开展集镇管理工作。

(二)根据县政府的部署和城市管理的要求,编制全县城市管理的发展计划和行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各个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使用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新建、大修、扩建、改建市政公用设施项目计划编制、施工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资金管理;对已建成的市政公共设施进行维护、更新和改造;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分工,审批城区门头招牌、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依照规章审批城市道路挖掘、占道、建筑垃圾处置申请;查处管辖区域内各种乱停乱放、违法停放、违法占道、违法挖掘等行为。

(四)综合管理全县园林绿化工作。根据城市绿化系统规划及城市系统规划,拟定全县中、长期绿化规划及阶段实施计划;负责所辖公园、绿地、公共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依照规章核准、审批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及改变城市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申请;依照规章对城市工程建设项目中配套绿化工程的立项竣工验收、古树名木的迁移、买卖和转让进行审核。

(五)综合管理全县环境卫生工作。制定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及审批公共、民用建筑中卫生设施的设计,指导全县环境卫生公用设施的维护、更新和改造;负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行工作;监督做好城区道路、广场、公厕的清扫、保洁和管理;收集、处理城区生活垃圾。

(六)综合管理城区供水、排水工作。制定城区供水、用水计划,负责管理城区节约用水和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管理。负责城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的管理,依照规章审批发放《城市燃气供应网点资格证书》,《燃气用具销售单位经营许可证》。

(八)负责全县市场建设、开发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市场建设规划工作和市场建设工程项目(新建、扩建和大维修工程)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全县市场管理体系。

(九)负责本系统科技发展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组织行业对外交流活动。

(十)负责统筹安排市政工程建设资金、城市维护费和其它市政专项资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它收费的申报、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县市政管理局内设5个股室。

(一)秘书股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二层单位的日常工作;拟订、撰写全局性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综合性文稿;负责局会议决议、领导决定指示事项督办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和对外联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财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供应、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组织撰写城市管理志、年鉴、大事记;负责本系统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管理、干部考核任免、职工工资福利、技术职务申报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评先表彰、文体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因公出访报批;负责绩效考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南丹县的实际情况,拟订市政管理的有关政策、办法及行业改革方案,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承办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拟订、审查上报;负责本系统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和本机关管辖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建设以及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依照规章审查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城市道路开挖、占用公共场所以及设置公共停车场、车辆清洗站、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建筑垃圾处置等的申请;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公用事业股

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市政设施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新建、大修扩建、改建项目计划编制、施工管理、工程预决算审核;负责随市政道路同步敷设的其它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已建成的市政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参与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前期工作和竣工验收;协调、监督市政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负责市政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区路灯设计、安装的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供水、燃气、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城市供水、用水计划,开展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市政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依照规章核准城区内排水管网配套、入网申请;参与研究、申请上报城市公用事业建设援助经费计划、城市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初步设计评审工作;负责协调、督查市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和县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全县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市容管理股

综合管理全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制定各项整治计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县城建监察大队、环境卫生管理站、园林管理所的工作进行督察;指导全县环境卫生公用设施的维护、更新和改造,监督做好城区道路、广场、公厕的清扫、保洁和管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绿化指标及本县的实际情况,拟定、修订城市近期和中长期绿化实施计划,提出阶段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所辖公园、绿地、园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审查城市绿化工程、市政建设项目中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组织竣工验收;审查改变城市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及城区树林砍伐、移植申请;指导、监督城区内古树名木的迁移、买卖和转让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市场建设、开发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南珠杯”竞赛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财务股

负责管理使用市政工程建设资金、城市维护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负责本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市政系统其它收费的申报管理工作;监督、审查下属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收支情况;制定本局及下属单位建设项目的计划报批、预决算审查;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资、统计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二级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政管理局2018年部门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政局本部、

2、园林管理所、

3、环卫站、

4、路灯管理所、

5、市场服务中心、

6、车河垃圾填埋场、

7、车河污水处理厂。

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6个。行政单位是南丹县市政局局机关本级;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南丹县园林管理所、环卫站、路灯管理所、市场服务中心、车河垃圾填埋场、车河污水处理厂。

六、人员构成

我局编制总数为113人,其中参公编制34人,事业编制79人,实有在编 113人,离退休25人。

第二部分:市政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二、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表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表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表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三、(表一至表十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市政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政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市政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701.7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04万元,增长0.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工会经费纳入预算。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2701.7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04万元,增长0.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工会经费纳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9.1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61.5    万元,下降12.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市政局二层机构城建监察大队2018年已经独立出去,2017年城建大队的收入预算341.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42.5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67.54万元,增长39.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局本级2018年基金专项收入比2017年基金专项收入增加265.54万元 ;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2701.7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04万元,增长0.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工会经费纳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743.1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61.5万元,下降13.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市政局二层机构城建监察大队2018年已经独立出去,2017年城建大队的收入预算341.75万元;项目支出 958.5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67.54万元,增长38.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局本级2018年基金专项收入比2017年基金专项收入增加265.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2%,同比增长9.75 %

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7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5.48%、同比下降0.186%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政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01.7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04万元,增长0.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工会经费纳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9.1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61.5万元,下降12.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市政局二层机构城建监察大队2018年已经独立出去,2017年城建大队的收入预算341.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42.5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67.54万元,增长39.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局本级2018年基金专项收入比2017年基金专项收入增加265.54万元 ;

市政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2701.7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04万元,增长0.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工会经费纳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743.1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61.5万元,下降13.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市政局二层机构城建监察大队2018年已经独立出去,2017年城建大队的收入预算341.75万元;项目支出 958.5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67.54万元,增长38.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局本级2018年基金专项收入比2017年基金专项收入增加265.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2%,同比增长9.75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7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5.48%、同比下降0.186%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变化情况。

市政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5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3.1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61.5万元,下降13.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市政局二层机构城建监察大队2018年已经独立出去,2017年城建大队的收入预算341.75万元;项目支出 958.5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67.54万元,增长38.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局本级2018年基金专项收入比2017年基金专项收入增加265.5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预算情况。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为122.2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0.86万元,增长9.75%。主要用于市政局本级及其各二层机构在职与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缴费等社会保险支出。

2、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为578.2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93.96万元,下降33.7%。主要用于市政局本级及其各二层机构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为12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一样。主要用于市政局本级及其各二层机构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为4.6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61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用于2018年车河污水处理厂的在职与聘用人员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等社保缴费支出,因为2017年有结余,所以2017年没有下此项预算。

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018年预算为1042.0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6.32万元,增长1.59%。主要用于市政局环卫站环境卫生方面的各项支出。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市政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3.18万元,基本支出1743.1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61.5万元,下降13.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市政局二层机构城建监察大队2018年已经独立出去。其中:

人员经费1688.3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4.7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5.75万元,下降22.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市政局二层机构城建监察大队2018年已经独立出去;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市政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2.93万元减少0.43万元,同比下降14.7%。其中:

1、 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2.93万元减少0.43万元,同比下降1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市政局二层机构城建监察大队2018年已经独立出去。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情况说明。

市政管理局2018年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42.5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67.54万元,增长39.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局本级2018年基金专项收入比2017年基金专项收入增加265.54万元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类)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类)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类)支出和公用(类)支出。

十、项目(类)支出:指在基本(类)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类)支出。

十一、经营(类)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类)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丹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丹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类)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类)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类)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类)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丹县市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