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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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丹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丹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南丹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丹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南丹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丹发[2010]14号),设立南丹县民政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监督实施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中,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全县社团登记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指导开展军烈属优待金统筹和优待工作;分配上级民政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拨给的抚恤事业费并监督使用;审核报批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审核退役伤残军人的伤残等级;报送革命烈士称号;指导革命烈士纪念碑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研究提出全县老龄事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拟定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的实施办法,制定全县老龄工作计划,承担全县老龄办日常工作。
   (五)拟定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转来志愿兵),复员干部安置计划和实施方案;审定上级交我县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安置计划和实施方案,检查落实有关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
   (六)组织协调全县抗灾救灾工作。
   (七)组织、协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革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九)研究拟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管理工作,指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指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
   (十一)承办县内行政区划名称、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制定乡镇界线标准图。
   (十三)承担老年人、五保户和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研究提出年度发行计划和管理办法,管理好本级福利资金。
   (十五) 拟订殡葬工作发展计划,推行殡葬改革。
   (十六)拟订儿童收养管理制度,依法办理儿童收养手续。
   (十七)拟定收容遣送管理制度,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共有行政单位1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南丹县民政局本级,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南丹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南丹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局机关设办公室、计财股、低保办、救灾股、优抚安置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股、双拥办。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总数为2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2人,其中行政在职11人,事业在职9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在职2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退职1人)。具体情况如下:
  1.南丹县政局本级。行政编制11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人,行政编制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1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在职2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退职1人)。
2.南丹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事业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5人。 
3.南丹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事业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4人。

第二部分:南丹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二、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表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表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表六:《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三、(表一至表十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南丹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丹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南丹县民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949.3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210.88万元,下降19.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业务招待费减少,同时因实际公车改革,单位车辆交由机关事务局统一调配使用,所以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4,949.31万元,同比减少1,210.88万元,同比下降19.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业务招待费减少,同时因实际公车改革,单位车辆交由机关事务局统一调配使用,所以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
上年结转1,927.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7.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4.31万元,增长9.19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比例高以及专项资金有所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613.9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53.79万元,下降14.7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支出内容安排资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4,949.31万元,同比减少1,210.88万元,同比下降19.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业务招待费减少,同时因实际公车改革,单位车辆交由机关事务局统一调配使用,所以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37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97%,同比增加39.26万元,增长11.79%,增长的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比例高以及专项资金有所增加。项目支出4,576.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47%,同比减少1,250.29万元,下降27.3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支出内容安排资金。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31.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97%,同比增长下降9.55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6 %、同比下降57.14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民政管理事务)135.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同比增长100%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支出1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6 %,同比增长100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6%,同比增长下降44.05%
抚恤支出511.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34%,同比减少18.44%
退役安置支出45.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93%,同比减少33.78%
社会福利费支出112.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8%,同比增长60.38%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546.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05%,同比下降35.13%
临时救助支出27.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4%,同比下降43.16%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6%,同比增长100%
其他生活救助25.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2%,同比增长0.17%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5%,同比增长34.74%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62%,同比下降24.83%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0.15万元,0.004%,同比增长100%
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3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88 %,同比增长100%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33.99万,占支出总预算的24.93 %、同比增长100%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2%,同比下降37.59%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南丹县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49.3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210.88万元,同比下降19.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业务招待费减少,同时因实际公车改革,单位车辆交由机关事务局统一调配使用,所以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收入包括:上年结转1,927.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7.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4.31万元,增长9.19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比例高以及专项资金有所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613.9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53.79万元,下降14.7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支出内容安排资金。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变化情况。
 南丹县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1,849.32万元,同比减少428.53万元,同比下降18.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业务招待费减少,同时因实际公车改革,单位车辆交由机关事务局统一调配使用,所以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预算情况。
1、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31.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97%,同比增长下降9.55 %,下降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业务招待费减少,同时因实际公车改革,单位车辆交由机关事务局统一调配使用,所以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6 %、同比下降57.14 %,下降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业务招待费减少,同时因实际公车改革,单位车辆交由机关事务局统一调配使用,所以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民政管理事务)135.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同比增长100%,增长原因是:根据项目支出内容安排资金。
4、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支出1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6 %,同比增长100 %。增加原因是:根据项目支出内容安排资金。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6%,同比增长下降44.05% ,下降原因是:根据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安排资金。
6、抚恤支出511.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34%,同比减少18.44%,下降原因为:自然减员。
7、退役安置支出45.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93%,同比减少33.78%,下降原因为:根据实际享受补助人数安排。
8、社会福利费支出112.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8%,同比增长60.38%,增长原因为:根据实际享受补助人数安排。
9、自然灾害生活救助546.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05%,同比下降35.13%,下降原因为:根据灾情安排补助资金。
10、临时救助支出27.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4%,同比下降43.16%
1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6%,同比增长100%,增长原因为:根据实际享受补助人数安排。
12、其他生活救助25.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2%,同比增长0.17%,增长原因为:根据实际享受补助人数安排。
1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5%,同比增长34.74%,增长原因为:根据实际享受补助人数安排。
14、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62%,同比下降24.83%,下降原因为:根据实际享受补助人数安排。
1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0.15万元,0.004%,同比增长100%。增长原因为:根据实际享受补助人数安排。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南丹县民政局2018年基本支出总预算372.5万元,同比增加39.41万元,同比增长11.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比例高以及专项资金有所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340.8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6.7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8万元。主要为生活补助资金。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南丹县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时,因实际公车改革,单位车辆交由机关事务局统一调配使用,所以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6.5万元。
   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5万元,比2017年预算20.1万元减少13.6万元,同比下降67.66%。“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改革车费的开支。因实际公车改革,单位车辆交由机关事务局统一调配使用,所以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因此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比2017年预算有所减少。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变化情况。
 南丹县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3,099.99万元,占当年总支出的62.63%,同比减少782.35万元,同比下降20.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根据项目支出内容安排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具体预算情况。
1、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3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88 %,同比增长100%。增长原因为:根据实际享受补助人数安排。
2、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33.99万,占支出总预算的24.93 %、同比增长100%。增长原因为:根据实际享受补助人数安排。
3、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2%,同比下降37.59%,下降原因为:根据项目支出内容安排资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
南丹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1.5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8.89万元,增长9.54%。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南丹县民政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7.56万元,主要内容为2018年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物资采购,需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南丹县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南丹县民政局2018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万元(六寨巴定才怀敬老分院维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类)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类)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类)支出和公用(类)支出。 
十、项目(类)支出:指在基本(类)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类)支出。 
十一、经营(类)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类)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类)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类)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类)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类)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民政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