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关于审计报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县审计局:
根据贵局对我局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情况的审计报告(丹审财报〔2017〕4号),发现存在4个主要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
㈠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至2016年底仍有5391.64万元结余,影响资金使用效率。
㈡工程价款结算不及时。
㈢少反映收入24.50万元。
㈣下桥电站补偿资金专户历年结余资金30544.93元应缴国库。
二、整改情况
㈠关于“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结存多问题”,我局班子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项目推进工作,把各项目分解到分管领导及责任人,与项目受益乡镇及施工方协调沟通,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确保项目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
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不及时问题”,由于施工方未按项目竣工审计结算要求提交项目竣工资料,致使我局竣工项目无法审计结算。目前,我局已致电、发函至各施工方,督促他们尽快完善项目竣工资料,待资料提交后即可将项目送审、结算。
㈢关于“少反映收入24.50万元问题”,我局财务人员已于2017年12月22日进行账务处理,并计入其他收入。
㈣关于“下桥电站补偿资金专户历年结余资金30544.93元应缴国库问题”,我局财务人员已于2017年12月25日将该资金上缴国库。
三、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3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桂财库〔2008〕1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桂政发〔2008〕57号)的要求,服从局领导的统一部署,形成强有力的项目推进长效机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依据实施进度及相关规定逐步安排拨款,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2017年12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