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卫字〔2018〕56号
关于同意黄慧同志辞去公职的通知
南丹县妇幼保健院:
你单位黄慧同志辞去公职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和黄慧同志经协商一致后辞去公职。
二、黄慧同志办理辞去公职手续时必须退还本人保管的文件、资料,缴清公款公物,缴回工作证等证件。
三、黄慧同志辞去公职后,应持批文及行政介绍信到南丹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四、黄慧同志辞去公职后仍需严格遵守国家法纪政纪,努力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贡献。
南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南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