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及2009年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修订》第303项: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实施机关:广电总局、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2004年7月6日国家广电总局令第35号公布,自2004年8月10日起施行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应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十条规定的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申办机构可以安装视频点播设备。设备安装完毕,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验收,根据验收结论做出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并在九十日内报广电总局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办机构并说明理由。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南丹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3号《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12条规定,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资格的机构:
1.三星级以上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
2.具有同时为10家以上三星级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提供视频点播业务能力的机构。
(二)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视频点播业务总体规划;
2.有符合《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节目资源;
3.具备与视频点播业务开办规模相适应的场所、技术、人员等条件;
4.所使用的系统和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5.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6.有确定的传播范围;
7.具备与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相适应的信誉和服务能力;
8.有与广电部门监控系统实现联网的方案;
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三星级以上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
(二)具有同时为10家以上三星级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提供视频点播业务能力的机构。
六、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根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3号《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规定,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许可证类别(乙种)、传播方式(即时点播、准视频点播、下载播放)、播放范围等。
(二)《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申请表。
(三)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节目开办方案、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四)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五)主管人员简要情况介绍和设备、场所的证明材料。
(六)营业执照、宾馆饭店星级评定证明。
(七)宾馆饭店以外的机构还需提交公司章程以及宾馆饭店同意在其宾馆饭店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的书面文件。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设备安装、验收时间)。
八、行政审批数量
有数量限制,符合国家视频点播业务总体规划。
九、行政审批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咨询、投诉地点及电话
(一)办理地点: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体局窗口
(二)咨询电话:0778—7213710
(三)投诉电话:0778—7215070
附件:1.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流程图
2.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申请书(样本)
3.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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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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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广西××××××××公司
关于申请开办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函
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我公司位于××市××路××号,有7名专业技术人员,是专门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网络服务的机构。我公司所使用的系统和设备均为进口设备或经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所用节目源为本公司购买版权的影视节目。已建立了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见附件)。
根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我公司已初步具备同时为10家以上三星级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提供视频点播业务的能力,特向贵局申请开办视频点播业务(乙种),请批准。
此函。
附件:1.许可证申请表
2.节目开办方案、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3.向广电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4.主管人员简要情况介绍和设备、场所的证明材料
5.公司章程、营业执照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2-2:
广西×××××××××公司关于申请
在广西××宾馆开办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函
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我公司是经贵局批准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机构,许可证号为0198。
因业务发展,我公司已取得广西××宾馆(××市××路×××号)的同意在该宾馆开办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以即时点播方式向该宾馆×××间客房传送。请予批准为盼。
此函。
附件:1.许可证申请表
2.节目开办方案、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3.向广电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4.主管人员简要情况介绍和设备、场所的证明材料
5.营业执照、星级评定证明
6.公司章程以及宾馆饭店同意在其宾馆饭店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的书面文件
(宾馆饭店以外的机构提供)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2-3:
广西××宾馆关于申请
开办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函
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我宾馆为国家标准三星级涉外宾馆饭店,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指定接待单位,目前有客房×××间。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外宾客,我宾馆拟开办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经与广西××××××公司商洽[该公司已取得开办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许可证号102],该公司同意与我宾馆合作开办。如无不妥,请予批准为盼。
此函。
附件:1.许可证申请表
2.节目开办方案、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3.向广电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4.主管人员简要情况介绍和设备、场所的证明材料
5.营业执照、星级评定证明
6.公司章程、验资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
申 请 表
(示范文本)
许可证编号:
申请单位: 广西××宾馆
日 期:××××年××月××日
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印制
单位名称 |
广西××宾馆 |
经济类型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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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路×××号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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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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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国内电视节目情况 |
接入××市有线数字电视网接收中央、各省/市卫星频道及我区省、××市各频道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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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播内容 |
影视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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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来源 |
广西×××××××××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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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
合作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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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地 |
广西××宾馆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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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频道 |
Z39-Z43 CH26-CH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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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终端 |
120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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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设备情况(型号、名称) |
调制器19台(佳能JIANENG)、UPS(1000)-APC解码盒2台(AP-328M-IV)、混合器1台(迈威)、播控机1台(LE08000S)、视频服务器1台(IE-328S)、显示器2台(联想15T)、集线器1个(C×COM)、放大器2个(捷干美JESMAY)、前台机1个(IBM)、打印机1台(松下1121) |
设计安装 |
广西××××××××公司 |
电话 |
××××××× |
地址 |
××市××路××号 |
邮编 |
×××××× |
发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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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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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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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规章 制度 |
根据合同约定,合作并合法经营该服务项目,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申报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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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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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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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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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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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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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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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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