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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国家税务局 2017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时间:2018-04-08 11:32:35       点击量:

2017年,南丹县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国税局印发的《广西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税发〔2016165号)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加快创建“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为“风向标”,建立健全依法治税体制机制,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突出重点,合力开拓,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现将2017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领导体制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注重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南丹县国家税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制定出台了《南丹县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党组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作用,为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积极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落实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责任制,横向通过采用共担机制,明确法治税务建设主体责任,纵向将绩效考评指标要求嵌入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工作任务中,捆绑推进。积极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参加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把“两个示范”作为推进南丹县国家税务局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

(三)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明确决策范围。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二是健全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务会讨论。三是健全咨询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并落实责任追责。

二、全力服务税收大局,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全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努力化解任务目标与经济下行、减税规模增加、工作压力大之间的矛盾,统一思想,扎实做好税收分析预测和风险识别,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加大征管漏洞堵塞,牢牢把握收入工作主动权,全年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65284.77万元,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

2.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普惠性税收措施,全面发挥税收政策在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全年为辖区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办理政策性减免5647户(次),减免增值税298万元,为企业办理政策性减免705户(次),减免税额10642万元(其中:征前减免9289万元、退库减免1335万元),使辖区内的小微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拿到了税收政策的红包。

3.依法推行清单管理。按照税务总局、自治区国税局要求,积极编制南丹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公开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目录和责任清单、税收执法依据、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开展相关执法工作严格符合清单内容,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二)着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完善税收政策跟踪问效机制。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4〕159号)要求,定期开展政策执行效应评估分析并逐级上报,特别是对引发涉税争议的税收政策要及时上报,为上级提供决策依据。

2.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制度。保证税收制度的可操作性,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定期进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税务总局、自治区国税局部署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开展实名办税,加强商贸企业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推进“阳光审批”。

2.落实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巡视工作规范、税务稽查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共享,以科技为驱动,通过制度加科技,实现流程规范化、风险集成化、预警前置化、防控实时化、问责常态化,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大力推行数字人事,完善干部考核管理体系。

3.强化规范执法。建立和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获得的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2015188号),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强化内部权力监督制约;加强进户执法管理,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进户执法工作,切实解决对纳税人重复进户执法问题,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两个减负”;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提高执法质量。

4.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建立和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探索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调解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落实重大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跨区域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不断扩大区域税收合作范围。建立完善公安派驻国税部门联络机制;深入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确保稽查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5.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主动适应“互联网+税务”的时代特点,创新工作视角,采用“点面”结合的方式积极推广办税便利通的系统应用,不断完善“网上办税和移动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办税服务模式,努力打通服务纳税“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信息管税,推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及时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依法建立健全国税部门税收信息对外提供机制,加强数据管理,保障信息安全。

三、完善法律救济制度,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加强复议应诉力量配备。落实上级要求,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完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行政复议相关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健全行政复议发现问题回应机制;落实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办案场所以及其他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预算;落实国税部门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

(二)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落实税务行政和解调解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落实税务总局纳税人投诉管理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和责任分工,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税收工作质量定期评价反馈制度,对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落实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拓展信访受理方式,依法落实实行诉访分离,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四、强化权力监督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深化内控机制建设。针对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内控内生化情况摸底调查和系统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从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完善制度等方面入手,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通过“量化评价,以评促建”的方式,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进内控基础性工作的全面落实。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局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苏敏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开展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积极探索税检协作机制,有效预防税务干部职务犯罪;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增强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要资金和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重点关注易发生执法问题、反复出现执法违法现象的薄弱环节,查处和曝光一批违规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

3.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保障纳税人的税收监督权,畅通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等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拓展新渠道,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充分运用互联网络,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4.完善和落实纠错问责机制。着力深化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科学确定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行政监督问责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坚持加强监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加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明确重大决策责任的追责范围和追责程序。扎实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有效防控治税与带队风险。

(二)全面推进国税部门政务公开

积极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信息总量,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公开,为纳税人及时提供有效的涉税信息等,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欢迎。2017年,在南丹县国家税务局外网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事项2大类29项;其中包括:税收宣传类1项、信息公开类28项。

五、增强税收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把宪法、法律作为税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结合运用网络课堂、网络考试等方式加强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1—12月份投入培训经费22.6万元,组织干部职工分期分批到长沙培训中心、烟台培训中心参加培训。

(二)增强税法宣传教育效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七五”普法工作。依托国、地税合作,积极整合资源,在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形成税收法治宣传合力。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等渠道和方式,充分发挥其税法宣传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着力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开展税收普法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3月27日,南丹县国家税务局联合地方税务局和财政局在县城金芙蓉广场局举办了第26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国、地税两局在南丹县金芙蓉广场设置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台,现场接受各界群众和纳税人政策咨询、涉税诉求。当天接受纳税人咨询答疑165人(次),发放各类政策法规宣传资料600多份。4月27日,南丹县国家税务局联合地方税务局和财政局组织开展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在南丹县里湖瑶族乡中学举办税收宣传法治课,税务工作人员向该校760多名中学生宣讲传授的精彩内容。12月4日,南丹县国家税务局以“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税收政策的深入人心搭建了沟通的平台、铺平互动的坦途。

(三)多举措营造诚信纳税氛围。创新方式方法,培育诚信纳税理念,促使纳税人在诚信奖惩中促发展。切实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有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动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守信纳税人的宣传和对税收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落实法治工作保障

(一)健全税收法制机构。合理界定税务机关法制机构职责,突出税收法制工作主业,促进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通过招录法律专业毕业生、鼓励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等措施,储备更多法律人才,并做好法律人才归位工作,进一步配优配强法制机构,为税收法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员保障。

(二)提升法治队伍素质。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强化法制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三位一体的法制队伍,积极参与税收法治领军人才建设;有效整合系统内外法律资源,加强对法制人员、公职律师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其法治素质和能力水平;明确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保证其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自治区国税局相关要求,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

(三)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对税收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结合数字人事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七、直面工作痛点堵点,凝聚力量补齐短板

2017年南丹县国家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还面临着三个方面的困难和挑战:一是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思想作风等未能适应新形势下依法治税的要求。二是税收管理中仍然存在一定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三是税收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公民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还不够强,社会协税护税的氛围还不够浓厚,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需要进一步深化。

另外,由于基层税务人员年龄老化,法律人才欠缺,税收法治力量薄弱,建议上级机关加强对基层人才的培训力度,尽量向基层输送法律人才。

八、积极谋划精心布局,着力打开工作新局面

2018年,我们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深入推进依法治税,采取有力措施整改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打牢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着力提升税收征管能力。一是全面加强风险监控。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基础性制度建设,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实现风险任务扎口管理,有效提升风险应对率。二是扎实推进信息管税。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加强数据管理,提高数据质量,深化数据分析运用。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维护,强化干部职工信息安全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三是推进综合治税建设。加大国、地税联合办税力度,完善部门协作交流机制,深化第三方涉税数据的共享与利用,有效防止税收流失。

(二)健全依法治税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三个体系”:一是依法行政的责任体系,全面推广税收执法责任制,构建科学、合法、可量化、易操作的规范化执法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考核监督,严格执法责任追究,确保税收执法要求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结合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加紧清理现有法规文件,加强新出台文件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全面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质量,为加强依法治税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三是依法行政的监督体系,完善执法督察的手段和方式,着力构建新法治时代下税收执法监督管理新机制。

(三)积极推进依法治税考核和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健全依法治税的考核评价体系,将依法治税和绩效考评相结合,督促引导各部门将依法治税的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使之成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争创全国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坚持高标准、严考核、优激励,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以点促面,发挥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激发全局推进依法行政的活力。

(四)加强执法队伍法制建设。一是建立税务干部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辅导讲座、以考促学的方式进行培训,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培养一批征管能手、稽查能手等复合型人才,从整体上提高业务素质和驾驭工作的能力,提升依法治税意识,推动征管质量的提高,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执法风险。二是加强税务征管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端正工作动机,改善服务态度,建立乐观的工作情绪。摆正与纳税人的关系,加强公正廉洁的执法水平,打造一支廉洁公职的执法队伍。真正地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

(五)加强税法宣传,保障纳税人权利义务正确行使。加强依法治税宣传,普及税法知识,提高公民纳税意识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做好依法治税工作的有力保障。但是,简单的税法普及和宣传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从内容上,不仅要宣传税收知识、税收政策、流程等内容,还要宣传纳税人具有的权利,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内容。从形式上来说,要宣传多样化,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进行宣传,定期发放宣传资料,通过举办纳税人学校,税务辅导班、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用多样化的方式、丰富的内容,使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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