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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地方税务局关于 2017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18-03-29 10:13:19       点击量:

2017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国家税务总局和区局关于法治税务建设以及依法治税工作等方面的决策部署,夯实法治地税基础,完善法治工作制度,改进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法治工作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建设法治地税作出新的贡献。现将我局2017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足大局,科学推进依法治税

(一)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建立会前学法等日常学法机制,按季度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并抓好贯彻落实,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全面深化税收改革。切实推进《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认真抓好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地税局推出的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配合落实资源税全面改革政策及环境保护税开征前的调研、数据确认、征管数据移交、培训宣传等工作。

(三)强化税收政策落实。认真落实支持科技研发、创业创新、小微企业、特殊群体、结构性改革、六项减税政策等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优化税收政策服务和纳税辅导工作,推动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到实处。2017年,我局辖区内享受西部大开发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2户,减免企业所得税5068.75万元;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89户次,减免企业所得税22.12万元;享受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纳税人1户,免征税款1.53万元;享受法定未达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5347户,减免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税费合计1114.33万元;享受支持其他各项事业4户,减免土地使用税124.92万元,切实减轻了实体经济成本负担,促进了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四)依法履行政策法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政策法规部门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职能作用,履行好法规部门的监督、审核和把关职能。按季组织人员对基层分局(所)开展税务行政执法检查,坚持边查边改,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二、夯实法治基础,强化依法治税保障

(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我局于2017年8月28日至9月1日安排专人到河池市地税局集中开展市县乡三级地税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共编制完成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50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共7大类79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建立地税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将权力依据、实施主体、职权范围、工作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和《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工作的通知》(河地税办发〔2017〕42号)的要求,清理我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2份,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份,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深入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落实《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

(四)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法律救济工作,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发挥复议的纠错功能,探索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化解矛盾。

(五)加强法规业务学习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全局内部业务咨询讨论平台,开展日常法规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3人。

(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强化集中授课方式学习培训,发挥法律顾问的“帮带”作用;发挥法律顾问在处理复杂涉税案件和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方面的积极作用,使法律顾问参与税收法律事务处理成为常态。邀请法律顾问为干部职工上专题依法行政知识讲座,切实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七)深入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继续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完成申报创建自治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材料上报,为今后创建工作积累了经验基础。

(八)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及时掌握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综合判断决策执行效果,对决策的形成、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九)加强执法权力监督制约。坚持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和税收执法督察,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绩效考核促管理,以检查促规范,提高我局的依法行政水平。

(十)全面落实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税收法制工作,规范地税执法行为,建立《南丹县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和监督地税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南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法治保障。

三、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减免税和重案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落实“一岗双责”,反对“四风”,落实“八项规定”,监督执法人员廉洁行政,促进队伍廉洁行政。

 

 

                                        南丹县地方税务局

                                         2018年3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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