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政策解读
2015年11月6 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南丹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为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有效应对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河池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编制本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或靠近我县行政边界发生并对我县森林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密切协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预案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
●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林区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坚持科学指挥,重兵扑救,安全高效,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分工合作的原则。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沟通交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协作、信息共享有效机制。
●立足防范的原则。各乡镇森林经营单位和县直机关各部门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反应迅速。
四、《应急预案》的篇章结构
《应急预案》在结构框架上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任务、森林防火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综合保障、预案建设和管理及附则八大板块。
第一板块:总则。共五个部分,分别是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以及灾害的分级。
第二板块: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任务。共六个部分,分别介绍了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的组成、职责及其任务。第一部分介绍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组成;第二部分介绍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第三部分介绍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成员单位;第四部分介绍了乡镇、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第五部分介绍了基层单位森林防火指挥部;第六部分介绍了联防组织。
第三板块:森林防火预防预警。分为预防和预警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森林火灾“预防为主”的原则,第二部分阐述了森林火灾预警机制的分级以及预警的制作、发布、响应。
第四板块:应急处置。分为森林火灾监测、火情信息报告、分级响应、响应启动、森林火灾扑救、转移安置人员、救治善后、保护重要目标、维护社会治安、火案侦查、信息发布及应急结束十二个部分,规定了森林火灾的扑救程序。
第五板块:后期处置。从火灾评估、工作总结、迹地恢复、奖励与责任追究四个方面对火灾进行总结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六板块:综合保障。从队伍保障、通信保障、物资装备保障、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信息保障、教育培训九个方面给森林防火工作以充分的保障。
第七板块:预案建设和管理。分为预案体系建设、预案演练、预案管理三个部分。是妥善处置森林火灾的前提。
第五板块:附则。分为预案的解释和预案的实施两个部分,规定了《南丹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的解释单位及发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