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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政办发〔2018〕31号《关于印发南丹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5-25 00:00:00       点击量:

 

《南丹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切实做好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机办〔2018〕9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南丹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8〕31号),以下简称《方案》。

1、《方案》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切实增强政策实惠的获得感,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根据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机办〔2018〕95号)要求,制定了《南丹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初稿,由县农机局提交县人民政府审定,形成了《关于印发南丹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8〕31号),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全县执行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分为总体要求、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资金分配使用、经销企业公布、相关责任、操作流程、工作要求、报备与总结等九个方面。

三、《方案》的工作要求

1.调整充实领导小组。2018年5月22日县人民政府印发文件,对南丹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丹政办发〔2018〕31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由牙永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付石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应成立本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做好本乡镇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测算、补贴政策宣传、相关信息公示、补贴机具监管等工作,建立乡镇(村)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等工作。

2.规范操作管理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推广使用补贴机具网络投档软件,鼓励使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等技术手段开展补贴申请等工作,探索补贴机具一机一码识别管理,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鼓励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等一站式服务。

3.开展宣传发动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实时公开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同时,严禁对外公布购机者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补贴资金兑付前,须公示享受补贴的对象信息。

4.加强监督管理。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专家和第三方作用,加强督导评估,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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