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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政办发〔2018〕41号《关于印发南丹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6-15 00:00:00       点击量:

《南丹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8 日,经南丹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丹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我县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开启了新篇章。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45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利于社会安全稳定。

2、《实施方案》制定的意义

方案的实施是完善我县精神障碍防治网络,逐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管理率和治疗率,减少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加强对肇事肇祸患者的监护、治疗和管理,切实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实施方案》的篇章结构

《实施方案》在结构框架上分为项目目标、项目范围、项目工作内容、督导与考核四大板块。

第一板块:项目目标。到2018年底,全县网络覆盖率达到100%,登记患者管理率达70%,治疗率达60%。

第二板块:项目范围。在全县11个乡镇实施。

第三板块:项目工作内容。从六个方面详细阐述了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

第四板块:督导与考核。要求县精防办定期督查项目执行情况,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项目进度。

4、《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精神卫生防治综合能力建设。

1.要求县综治办、卫计委、民政、人社、公安、财政、教育、残联等部门积极参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联动工作。

2.建立多方参与的患者管理联动机制

3.成立县精神卫生防治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二)    信息管理与项目质控。

3个方面阐述信息管理与项目质控要求。

(三)    患者管理治疗。从病例筛查与诊断、登记和网络报告、贫

困患者治疗、贫困患者紧急入院治疗补助、入户随访等6个方面阐述患者管理治疗的具体要求。

(四)    项目管理技术指导。阐述项目技术指导的要求。

(五)    心理援助热线建设。

创造条件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建立人员队伍和管理制度,争取与“110”、“120”建立联动机制。

(六)    落实“以奖代补”政策。

严格按照自治区综治办、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卫计委、残联等 6 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桂综办通〔2016〕50 号)要求,合理确定奖补对象,签订监护协议,依法明确权利义务,加强经费保障,实施有奖监护。“以奖代补”经费(奖励监护人200元/月,按实际监护时间发放)由县卫计委提交预算报告,县财政局纳入财政预算,按程序拨付到各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核实后发放。落实“一患者一监护服务小组”的原则,对评级为 3 级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成立“一对一”的监护服务小组,监护服务小组成员居住地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卫生院精防医生、驻村(社区)民警、监护人等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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