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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政办发〔2018〕29号《关于印发丹泉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6-05 00:00:00       点击量:

 

 

《关于印发丹泉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丹泉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8〕29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18年516日印发,现将该文件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1、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顺利推进丹泉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打造丹泉酒品牌,提升丹泉酒知名度和竞争力,做大做强丹泉酒产业,促进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方案下发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为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部分为工作目标部分为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保障工作切实有效开展;二是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并共同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第部分为工作步骤,明确项目完成时限,并要求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1.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5月中旬前)2.申报准备阶段(2018年5月底前)3.逐级申报阶段(2018年6月底前)4.审核批准阶段(2018年8月底前)5.标准修订阶段(2018年12月底前)6.地理标志使用申请(2019年4月以后)。

三、贯彻《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二是及时收集,按时报送;三是加强指导,确保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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