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5日,经班子研究决定,印发了《南丹县水利局落实2018年南丹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为落实2018年我单位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根据《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南丹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丹政发〔2018〕2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南丹县水利局落实2018年南丹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将对做好2018年重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
《实施方案》的出台是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任务的重要举措。
三、《实施方案》的结构
《方案》在结构式分为总体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分解、保障措施等。
四、《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
将《2018年南丹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中我局牵头及配合完成的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落实2018年水利基础设施发展建设工作,同时狠抓各项社会事业、行政效能,提升民生福祉,强化社会综合治理、社会法治、社会护理等,打造平安、有序、诚信、和谐南丹;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意识形态工作,提高干部执行力。
五、项目实施监督
执行“半年小结、全年总结”的考核机制,并将此项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各相关单位于 2018年6月28日、2018年12月1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水利局。
南丹县水利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