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火幕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生态环境金不换”重要指示精神,为开展好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做好火幕水库水源保护区存在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2018〕25号)、《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函〔2017〕2705号),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对火幕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治,以保障火幕水库的水质安全。
三、整治的主要工作内容
1、解决火幕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村民的生活污染问题,包括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妥善处置。
2、妥善处理火幕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村民散养畜禽的粪便污染问题。
3、采取措施,降低二级保护区内农业生产造成的污染。
四、整治的期限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