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0日,经班子研究决定,印发了《南丹县水利局2018年度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为做好我局2018年度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实施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8〕33号)及《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丹县实施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8〕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各相关责任整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二、《方案》出台的意义
《方案》的出台是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重要举措。
三、《方案》的结构
《方案》在结构式分为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
四、《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
将《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丹县实施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中我局牵头完成的任务进行实施,做好为民办实事工程,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五、项目实施监督
执行“月报表”的考核机制,并将此项工作列入绩效考评,牵头单位从7月起,每月每月2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度进展情况报局绩效办汇总上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南丹县水利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