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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三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2-15 00:00:00       点击量:

 

 

 

 

 

 

 

2018212日印发

 

2018年第三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01827日,县人民政府覃康平县长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8年第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和方案。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关于对2018年全县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审议

经报名统计,2018年我县事业单位共有86个职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9名,县人社局根据实际制定了我县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县人社局制定的2018年全县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

关于对审定和批准上报杨娜等2名同志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的审议

杨娜、杨盼盼2名同志系我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因在孕期,故2017年未能完成体检并上岗。现杨娜等2名同志已补检完毕并合格,县人社局请求审定并批准上报,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同意杨娜、杨盼盼同志为我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请县人社局按程序上报。

三、关于对全县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审议

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编办联合会审,确定我县2018年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64人,并形成全县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编办制定的全县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四关于对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卢恋等35人转岗入编问题的审议

经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联合会审,2014年我县录用的特岗教师中,目前有卢恋等35人服务期满并符合转岗入编条件,现请求给予卢恋等35人转岗入编,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同意给予卢恋等35名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岗入编。

五、关于对实施2018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问题的审议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逐步解决农村小学教师队伍人员紧缺问题,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计划2018年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训计划,定向培养40名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一)同意我县2018年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训计划,按照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制定的计划实施;(二)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吸纳更多优秀生源,切实缓解我县偏远乡镇农村小学教师队伍薄弱压力。

六、关于对招聘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问题的审议

为缓解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紧缺压力,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计划2018年从应届毕业生中选招80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同意我县2018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80人。

七、关于对支付南丹高中顶岗教师工资问题的审议

为缓解校内教师人员不足压力,2017年南丹高中到区内各高校招聘23名优秀在校大四学生到南丹高中顶岗上课,顶岗时间为2017年秋季学期,工资按2200/月发放。经财政局测算,南丹高中需支付23名顶岗教师工资25.3万元。由于经费紧缺,南丹高中请求县人民政府拨款支付23名顶岗教师工资25.3万元,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一)同意县财政拨款25.3万元用于支付南丹高中23名顶岗教师的顶岗工资;(二)请县教育局、人社局等职能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挖掘、引进优秀教师人才,努力解决我县教师资源紧缺问题。

八、关于对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里湖瑶族乡王尚小学及王尚幼儿园项目工程问题的审议

为解决里湖瑶族乡王尚屯“千家瑶寨·万户瑶乡”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儿童入学问题,满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每个乡镇建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的指标要求和缓解里湖瑶族乡中心小学因无法扩建导致学位严重不足的压力,县教育局拟在里湖瑶族乡新建王尚小学及王尚幼儿园项目。为缩短项目建设周期,确保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前完成项目建设,县教育局拟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里湖瑶族乡王尚小学及王尚幼儿园项目,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研究,会议明确:(一)原则同意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里湖瑶族乡王尚小学及王尚幼儿园项目;(二)请县教育局进一步完善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的相关细化方案,包括建设规模、建设期限、资金来源、分期付款、合同管理方式、约定事项等以及项目相关前期材料后再提交审议。

九、关于对将纳色沟林场撤销后15名农民场员纳入县山口林场聘用人员管理问题的审议

2016年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后,县纳色沟林场被撤销并归县山口林场,但其15名农民场员的安置问题未落实。鉴于县纳色沟林场并归县山口林场后仍需人员进行管护,为方便工作的开展,县林业局建议:一是聘用原县纳色沟分场15名农民场员为护林员,由县财政缴纳其养老保险满15年,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自付;二是终止15名场员与原县纳色沟林场签订的承包合同;三是15名场员与县山口林场签订聘用合同后开始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享受县山口林场聘用人员工资、绩效等待遇;四是县人民政府下文明确原玉兰分场林地权属归县山口林场所有。以上建议,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一)从201831日起,终止15名场员与原县纳色沟林场签订的承包合同,取消合同约定的林木收益分成的继承权和转让权,场员原享受的所有权益归县山口林场所有。同时,合同终止后:1.20182月前,仍按1100/月发放生活费,合同终止前需发放的生活费(含原预借部分)与其原所享受的所有权益同步全额抵消;2.同意聘用原县纳色沟林场15名农民场员为县山口林场纳色沟分场护林员,享受县山口林场聘用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时间从201831日算起;3.聘用合同签订后,县财政为15名场员缴纳单位应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自付。县财政缴纳每位场员的养老保险满15年,从20183月起计算到退休年限,不足15年的补足15年,达到15年或超过15年的从20183月起逐年缴纳,不往前补缴。请县人社局具体测算所需金额,测算的缴纳时间从20183月起;4.玉兰分场的林地权属问题下一步专题研究;(二)以上意见,报请县委审定。

十、关于对《关于印发南丹县山口林场财经及职工工资福利绩效奖励待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审议

为全面完成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任务,明确林场内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待遇等,县林业局草拟了《南丹县山口林场财经及职工工资福利绩效奖励待遇暂行管理办法》,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一)原则同意县林业局制定的《南丹县山口林场财经及职工工资福利绩效奖励待遇暂行管理办法》;(二)请县林业局、人社局、财政局再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联合行文下发。

十一、关于对《关于印发南丹县山口林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审议

为加强县山口林场改革后的管理,促进林场可持续发展,县山口林场合自身实际草拟了《南丹县山口林场管理办法(试行)》,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一)原则同意《南丹县山口林场管理办法(试行)》;(二)请县山口林场再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下发。

十二、关于对《关于印发南丹县山口林场改革后债务化解方案的通知》的审议

根据《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南丹县国有林场改革后续工作的通知》(丹政办函〔2017〕36)要求,县山口林场结合自身实际草拟了《南丹县山口林场改革后债务化解方案》,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一)原则同意《南丹县山口林场改革后债务化解方案》;(二)请县政府办按程序下文批复,山口林场依法依规做好债务化解工作。

十三、关于对解决吾隘镇威袍安置点搬迁群众资金困难问题的审议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65月,吾隘镇人民政府启动实施吾隘镇纳兰威袍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由群众自筹自建。因威袍屯属地质灾害多发区,导致该屯群众多次建房耗费了包括危房改造资金在内的大量资金,现群众无力支付威袍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部分工程款387320.91元,导致出现施工方和施工工人多次催款等不稳定问题。鉴此,吾隘镇人民政府请求解决纳兰威袍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缺口资金387320.91元,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财政局已出具意见,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一)鉴于群众无力解决安置房建设资金缺口问题,且上级相关补助资金还有结余,同意县财政下拨38万元用于解决吾隘镇纳兰威袍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缺口资金问题;(二)相关资金拨到吾隘镇人民政府账户,由吾隘镇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处置,妥善化解相关矛盾。

十四、关于对采购我县20172018年度核桃种植苗木、肥料、地膜问题的审议

根据《关于印发河池市2018年“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河办发〔201799号)精神,20172018年度我县核桃产业发展任务为新增种植0.5万亩、补造1.2万亩、补植2万亩。为完成以上任务,县核桃局请求拨款329.9015万元用于采购核桃苗木、肥料、地膜等物资,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一)同意县财政下拨329.9015万元用于采购核桃苗木、肥料、地膜等物资,请县核桃局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核桃产业取得成效;(二)以上意见,报请县委审定。

十五、关于对《关于印发南丹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审议

为进一步落实我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县安监局结合实际草拟了《南丹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一)原则同意《南丹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请县安监局尽快按程序送审印发;(二)安全生产事关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以上意见,报请县委审定。

十六、关于对撤县建市中地质地理条件勘察工作相关问题的审议

县国土资源局承担我县撤县建市工作中关于县内地质地理条件勘察工作,经该局联系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等三家具有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单位,报价均超过10万元。鉴此,县国土资源局建议通过公开招投标或邀标方式确定资质单位,并尽快落实相关经费,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一)鉴于地质地理条件勘察报告是撤县建市材料汇编中必备材料,同意马上启动我县地质地理条件勘察工作;(二)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资质单位,由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费用控制在50万元以内,要确保通过自治区审定。

十七、关于对锡山—龙泉110千伏线路路径走向问题的审议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池供电局(以下简称“河池供电局”)计划在车河镇锡山变电站至五一矿附近龙泉变电站新建锡山—龙泉110千伏线路工程。现河池供电局已初步拟定锡山—龙泉110千伏线路工程路径走向方案,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一)原则同意锡山—龙泉110千伏线路在我县境内的路径走向;(二)在项目实际走线设计过程中,请河池供电局尽可能避让我县工业园区、村庄、农田、耕地和永久性基本农田、重大水利工程、水土流失易发区、旅游开发区、水源保护区和矿区,与原有的超高压线路工程走廊一致;尽量提高杆塔基高度,为线路路径走向经过的商品林预留正常的生长空间;(三)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要在南丹进行统计。

十八、关于对河池市六方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南丹分公司建设民用爆炸物品仓库问题的审议

池市六方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南丹分公司拟在车河镇骆马村下河坪建设总存储量25吨的工业炸药库1座、25万发的工业雷管库1座,项目用地20亩,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一)同意河池市六方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南丹分公司在车河镇骆马村下河坪实施民用爆炸物品仓库项目,请该公司按照民爆物品管理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二)项目建设用地约20亩,以招拍挂方式进行供地,投资额度要达到800万元以上;(三)以上意见,报请县委审定。

十九关于对将广西东泰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碳酸钙微细粉体项目用地纳入龙马工业园区建设用地范围问题的审议

广西东泰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碳酸钙微细粉体项目是我县碳酸钙无机粉体经济扶贫产业园(一期)子项目,选址于芒场镇者麻村旁。为便于统一管,充分发挥园区的协调整合功能,县龙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议将该项目用地纳入龙马工业园区建设用地范围,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一)同意将广西东泰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碳酸钙微细粉体项目用地纳入龙马工业园区建设用地范围;(二)请县龙马工业园区管委会立即组织实施龙马工业园区局部规划修编工作;(三)请广西东泰实业有限公司加快项目建设,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南丹;(四)以上意见,报请县委审定。

二十、关于对建设50万吨冶金废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问题的审议

丹县鑫明金属再生有限公司拟在河池·南丹工业园区投资新建50万吨冶金废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鉴于冶金项目的敏感性,2018年第一次县政府常务会未审议通过。经县人民政府龙照国常务副县长组织县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河池·南丹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再深入考察论证,得出了可以实施该项目的统一意见,现再次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一)同意河池·南丹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水处理站南侧建设50万吨冶金废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项目用地控制在20亩左右,以招拍挂方式进行供地,投资额度要达到4000万元以上;(二)请项目业主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环保、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做好监督管工作;)以上意见,报请县委审定。

二十一、关于对拨付2017年住房不达标脱贫户房屋维修加固及扩建补助资金问题的审议

我县2017年预脱贫户中,部分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达不到13平方米要求。为达到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指标要求,该部分预脱贫户已通过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及扩建等方式,在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脱贫摘帽房屋指标要求。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经验收,现拟对该项工作给予资金补助,并制定了两套补助方案,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经研究,会议明确:(一)同意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制定的方案一对2017年住房不达标脱贫户房屋维修加固及扩建住房费用给予补助;(二)对验收不合格的,待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补助。

 

    出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照国、唐焰、梁彩艳、林国强,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龙学锋。

    列席·南丹工业园区管委会王永忠、乔兵、宋功文,山口林场黄光友、蒙泽斌,县政府办罗泽权、刘昌勇、龙达兵、覃勇政、张轶、龙兴慧、蒋正娥、吴斯武、田开亮、岑民航,县审计局田景超,县法制办陆俊飞,县林业局吴优秉,县人社局傅钢,县教育局邹芳全,县卫计委杨立,县住建局吴坚,县水利局刘羽,县国土资源局黎祖强,县工信局黄朝勇,县安监局欧丹勇,县公安消防队叶海浪,县编办陆艳华,县财政局莫广杨,县发改局阳益宽,县绩效办陆景根,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胡质祥,县公安局黄莉莉,县环保局韦金告,县核桃局黄明金,县龙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叶斌生,南丹县高级中学陆炳强,芒场镇覃大军吾隘镇梁文梅,里湖瑶族乡陆朝金,车河镇莫祖斌,河池供电局潘晖,县水电公司梁辉,河池市六方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南丹分公司潘惠玲,广西东泰实业有限公司莫志谋,南丹县鑫明金属再生有限公司陈庆峰等。

 

 

 

 

 

 

 

 

 

 

                                                                                                                                            

主送:车河、芒场、吾隘、里湖瑶族乡人民政府河池·南丹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审计局、法制办、林业局、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委、住建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工信局、安监局、编办、发改局、绩效办、公安局、环保局、脱贫攻坚指挥部、山口林场、核桃局、龙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安消防队、水电公司,河池供电局南丹县高级中学河池市六方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南丹分公司广西东泰实业有限公司南丹县鑫明金属再生有限公司等。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县人武部。

  分送:县四班领导。                                                  

  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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