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我县城市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加快创建“绿色生态、经济繁荣,管理高效、和谐安定,开放创新、活力迸发,特色鲜明、环境舒适”的现代化宜居城市,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0号)、《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池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发〔2016〕20号)和《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宜居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办发〔2017〕86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城市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开展营造“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六大行动为主抓手,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进城市绿色发展;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增强城市的便捷性;着力塑造南丹民族特色风貌,彰显城市风貌特色;着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构建城市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着力推动“互联网+”建设,实现城市智慧管理;着力推进城市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创新活力城市;着力持续提高城市宜居度,大幅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全力打造现代化宜居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着力解决城市发展、民生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规划引领、依法治理,切实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顺应规律、创新发展,遵循城市发展规律,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坚持传承保护、绿色发展,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市工作的方方面面。坚持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立足当前,统筹全局,打好宜居城市建设的攻坚战、持久战。坚持纵横联动、协同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全面宣传发动,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
(三)工作目标
围绕增强宜居城市“绿色、便捷、特色、和谐、智慧、创新” 六维支撑,以开展营造“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六大行动为抓手,补短板、破瓶颈、强功能、惠民生、增活力,统筹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到2018年,我县宜居城市指数达70分以上;到2019年,达80分以上。
二、主要任务
宜居城市建设涉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诸多领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围绕建设绿色、便捷、特色、和谐、智慧、创新城市,统筹谋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步建设、持续发力,稳步实现宜居城市建设目标。
(一)强化规划覆盖实施
1.健全城市规划体系。按照“多规合一”的理念,突出“以人为本、生态为先、发展为要”的原则,认真按照规划编制法定程序,保障落实规划编制经费,不断加大规划编制力度。2018年启动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按照自治区下达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全面完成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确保覆盖率达到80%;完成交通路网、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2019年,完成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及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完成交通路网、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局、环保局)
2.严格城市规划实施。坚决维护规划的法定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委员会、规划实施评估等相关制度,从严抓好规划审查、许可,确保规划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
3.严查规划违法行为。规划、市政、国土、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对规划实施后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和处理未经规划许可建设、不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擅自调整容积率、擅自调整规划用地性质等违法行为。力争到2019年,全面完成违法建筑处理任务。(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局)
(二)狠抓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城市
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山清、水碧、天蓝、地净、风清的美好家园,着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1.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全面实施自治区生态经济“十大工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有序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快传统产业和产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推进生态园区试点建设,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有色金属、建材、林产品加工等行业循环发展。制定并实施《广西河池南丹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规划》,实现南丹县有色金属产业与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工作要求,组织开节能减排和降耗降碳行动,严格按照国家鼓励和淘汰的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实现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加快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争创工业绿色制造示范城市。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广绿色生活,普及绿色消费,推动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
2.加快构建绿色环境。严格划定生态红线,建立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建立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指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任务。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维护生态安全。加大地质灾害整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继续抓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重点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治理、垃圾回收再利用等项目建设,按照“2年试点、3年铺开、到2020年基本建成”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医疗卫生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分类处理和可再生利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稳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通过环境保护部和自治区的年度评估。(牵头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市政局、国土资源局、卫计委、水产畜牧兽医局)
3.积极营造绿色空间。在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建设,采取“规划建绿、荒山植绿、河道补绿、拆违还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破硬换绿、立体绿化”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城区公园、郊野公园、公园游园、街头小游园、绿地广场、防灾避险公园等风景园林工程。重点推进铜江河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实施生态修复行动计划,开展“山体、水体、绿地、岸线、废弃地”五大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推进庭院绿化、屋顶绿化建设,构建“以公园绿地为点,城市道路、河道绿化为线,城市山水生态格局为面,周边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资源为环,庭院小区绿化为补充”的“点、线、面、环”相融合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实现居民出屋“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尊重自然山水脉络,严格划定和管理城乡规划“三区四线”,划定城市增长边界和生态红线,加强对城区建成区内的生态公园的山林水体、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山水林田湖的自然性、完整性。建设森林城市,不断提升城市森林生态环境的质量和水平。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全面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风景名胜区资源。(牵头单位:县市政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旅游局)
4.推动发展绿色建筑。全面执行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建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2019年,我县新建建筑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全面完成“十三五”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直有在建工程的相关单位)
(三)完善功能设施和社会保障,打造便捷城市
构建方便快捷的城市交通体系,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提高生活舒适性、住房宜居性,打造服务完善、生活便利的便捷城市。
1.力推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逐步将供气、供水、供电、照明、消防、绿化、给排水、停车场、网络宽带、市政道路、慢行车道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疗卫生场所、文体休闲场所、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纳入建设工程设计、图审、竣工验收各项环节,确保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做到应配尽配。(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市政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委、教育局、文广新体局、工信局、消防大队)
抓紧贯通城区路网。着力提高城市交通路网安全通达性,加快形成城市内外联通、客运协调、便捷快速的交通路网。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原则,抓住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优先打通城市尽端路段,畅通瓶颈路段。开展街区微改造,实施小街小巷建设,配套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设施设备,提升交通信号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水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市政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运管局、交警大队)
着力保障公共停车。严格执行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加强智能化机械立体停车场(库)、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停车场规划建设,推广信息化、智能化停车设备和停车诱导指示系统,形成配建停车场为主、路边停车带为辅的城市停车格局。(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市政局、住建局、运管局)
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加强公交车站、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和公交、自行车、电动车专用车道建设,推动清洁公交、大运量公交车辆和公共租赁自行车投放,大幅提高公共交通的覆盖密度和运营班次,大幅提高公交出行比例。(牵头单位:县运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市政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提质改造老旧街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自来水、燃气和宽带普及率,推动具备条件的住宅实行建筑电梯改造和清洁能源应用推广。对城市低洼易涝地区实施综合改造,全面消除城市既有易涝点。加快完善城区公共厕所设施。(牵头单位:县市政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水利局、各网络运营公司)
2.推进公共服务保障达标提质。以构建社区“15分钟生活圈”为目标,根据人口密度、生活半径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比例标准,按照“满足基本、应配尽配,设施融合、提质标准”的原则,抓紧推进文化馆(站)、图书馆、中小学、幼儿园、文体活动场所、医院诊所、休闲绿地绿道、无障碍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各类住宅小区、学校文体设施向社会开放,继续推动公共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免费向社会开放。规划布局和积极引导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超市商场、银行网点等商业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好、数量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文广新体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教育局、卫计委、市政局)
3.提高基本保障能力。
推动保障住房扩面。分类分层次将新市民住房问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立住房保障对象同城置换、调剂保障性住房机制,抓紧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积极发展新型租赁市场,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构建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市场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继续推进教育振兴行动“七大工程”,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工程;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扎实推动各阶段教育提质发展,从源头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强职业教育建设,实现全县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工作。(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渠道增加收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农村转移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加强对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开展免费职业培训。落实并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组织县内职业学校与11个乡镇开展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扶贫办、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
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成社会保险目标任务。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业务系统和开展业务经办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率90%以上。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制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困难儿童和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保护服务,保障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平等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实施养生养老服务工程,逐步建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
推进健康南丹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形成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有机融合。大力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提高参保、筹资、补偿等保障水平。抓好传染病、慢性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工作。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人社局)
(四)加强风貌塑造,打造特色城市
开展城市风貌研究,加强城市文化传承,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塑造城市个性和桂西北特色风貌。
1.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合理利用。强化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延续历史文脉,彰显特色文化。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以及历史建筑和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确定工作,建立保护名录。建立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业主的补偿和退出机制,推进老旧建筑维护和改造,对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街区、产业遗存和其他烙有城市成长记忆的建筑物等进行抢救性保护,强化历史地名所承载的城市人文精神与历史文化的延续和保护,提升城市文化内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市政局、财政局、发改局、文广新体局)
2.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开展城市风貌特色研究,构建疏密有度、错落有致、显山露水的空间格局,塑造古今辉映、板块互簇、特色鲜明、山环水润的城市风貌,建设既有桂西北风韵,又有时代特征的特色魅力城市。加强近山滨水景观设计和建筑风貌控制,形成良好的城市天际线,让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加强重点区域的景观设计和建筑风貌控制,打造一批特色小区、街区、景观道路,控制好城市整体建筑轮廓景观,让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融入周边环境;加强建筑和城市家具的设计和风貌再现,提炼应用桂西北民居建筑艺术和我县民族民俗文化、酒文化、土司文化、白裤瑶文化元素,让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植入建筑。(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市政局、财政局、发改局、文广新体局)
3.开展城市修补与城市更新。将酒文化、土司文化、白裤瑶文化等我县品牌资源和少数民族文化深度融入城市修补与城市更新中,突出抓好改造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利用旧厂房、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维护加固老建筑,以及开展城市绿化亮化改造,规范广告牌匾,依法查处违法建筑,清理整治城市地名乱象等工作,恢复老城区功能和活力,加强城市文化传承,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推进城市修补更新的景观再利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市政局、财政局、发改局、文广新体局、综合执法局)
(五)提升综治水平,打造和谐城市
建立健全城市安全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打造社会安全、民族团结、社区亲和的和谐城市。
1.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深入推进法治南丹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执法司法公开,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国家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推动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县为引领,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深入推进“平安南丹”建设,扎实开展严打暴恐、“扫黄打非”等“打四害治四乱”专项行动,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拓宽网络问政渠道,强化源头管控,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攻坚年”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网格化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信访局、综治办、司法局)
2.加强城市应急体系建设。健全资源环境、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城市地质灾害、各类危险源、消防、食品药品、疾病预防等的监控、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提升各类环境污染和灾害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涵盖抗震、防洪、排涝、消防、交通、人防等领域的城市应急指挥体系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机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创建全国、全区食品安全城市,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牵头单位:县应急办;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市政局、卫计委、环保局、地震局、综治办)
3.持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提升居民主人翁意识。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社区文明创建、公共厕所文明建设行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诚信建设和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六)提高城市智能化水平,建设智慧城市
加快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政务管理和民生服务的有效融合。
1.推进高速信息化工程。
推进“宽带中国”“互联网+”和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快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和数字广播电视网,构建超高速、大容量、高智能信息传输网络。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实施光纤入户入园工程和居住小区光纤化改造,全面提升城镇和产业园区光纤接入能力,城镇家庭基本具备 100 兆光纤接入能力。(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文广新体局、各网络运营公司)
推进“三网融合”,建立基础信息资源库、建(构)筑物数据库、公共信息平台和公共基础数据库共享服务体系,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政局、政务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
2.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集测绘地理信息、国土利用、城市规划、地下管线和空间管理、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建筑管理、房产管理、消防管理、公共交通、历史文化保护等城市综合管理于一体的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市政、智慧管网、智慧交通、智慧消防、智能电网、智能水务、智能建筑、智能工地,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应用功能,整合共享市场监管、环境监管、信用服务、应急保障、公共安全等基础信息,促进城市运行管理智慧化。(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政局、政务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综治办、应急办)
3.推进智慧政务建设。以建立和普及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政务信息数据库、行政权力运行全程信息化系统、电子公文办公系统、电子监督管理系统、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和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推进“一页(市民网页)、一厅(网上办事大厅)、一站(政府门户网站)、一卡(市民卡)”的智慧应用,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智慧政务发展框架基本形成。(牵头单位:县政务办;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4.构建智慧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智慧惠民水平,着力在教育、就业、环保、社保、养老、医疗、出行、金融和文化等领域推进民生服务的智慧应用,拓展市民卡应用领域。推进旅游、商贸、餐饮、娱乐、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化发展。提高无线网络覆盖率,逐步实现重点公共场所无线宽带免费上网。推广智慧社区、智能家庭建设。(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文广新体局、教育局、环保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金融办、各网络运营公司)
(七)加强城市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城市
坚持以创新驱动促进城市发展,以改革释放城市活力,打通科技创新与城市发展创新、激发城市活力的通道,不断增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创新能力。
1.实施城市创新驱动战略。加大政府财政及科技资源的支持力度,推动城市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发展模式。建立包括城市规划体系、行业技术体系、城市治理和民生服务基础制度,以及人才培养机制有机互动、协同高效的城市发展创新体系。开展交易服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数据交换系统等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市政局、工商质监局、人社局、商务局、金融办)
2.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城市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覆盖创新全过程的研发组织和服务载体,推动技术、管理、工业、服务和体制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在有色金属新材料、碳酸钙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一批核心技术突破,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推进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资源共享网络建设,强化共性技术研发、公共检测等平台建设,完善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建立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不断提升城市发展的开放度和包容性。规划建设一批高新和科技创意园区、区域性创新中心、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打造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示范基地。健全创业创新激励机制和服务体系,制定有助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区域创新的政策措施,并在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金融办)
3.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创新。创新规划理念,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强化城市建设科技创新,推进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加快新技术成果应用和转化。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等新型技术,到2019年,我县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绿色建筑比例达100%。全面完成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逐步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行政处罚权、强制权的集中行使。完善城市治理机制,畅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推进社区管理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衔接。(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综合执法局、工信局)
三、实施步骤
创建宜居城市,要紧紧围绕指标评价体系这一“指挥棒”,紧盯指标查不足,对照不足补短板,按照“立足实际、分布实施,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动态自查、持续攻坚”的原则,有计划、分阶段的攻坚实施,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具体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7年)。11月底前,制定宜居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完成任务分解、宜居城市创建基础评价指标摸底调查自评工作;12月底前,力争完成“燃气普及率、用水普及率”等19项指标(各指标完成时间详见附件1,下同)。
(二)深入提速阶段(2018年)。突出抓好基础提质、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社会保障4项重点工作,力争完成“城市污水处理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等38项指标。
(三)决胜攻坚阶段(2019年)。2019年6月底前,攻坚完成“城市路网密度、城市道路成荫率”等23项指标。2019年7月至12月,对宜居城市创建工作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评。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宜居城市工作的指导、推进和协调,成立南丹县宜居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永山 县委书记
覃康平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莫晓明 县委副书记
龙照国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黄小耿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卢文华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花明金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蓝 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梁彩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明环智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陈云奇 县人大办主任
龙学锋 县政府办主任
莫仁楼 县政协秘书长、政协办主任
欧晓玲 县委办副主任、乡村办主任
莫 丽 县政府办副主任、政务办主任、公共资源交易局局长
龙达兵 县政府办副主任、综合执法局负责人
覃勇政 县政府办副主任、政府应急办主任
傅 钢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苏宏流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主席
吴 坚 县住建局局长
梁新源 县市政局局长
邹芳全 县教育局局长
马训康 县科技局局长、地震局局长
韦东昌 县民政局局长
劳冬玲 县财政局局长
黎祖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 羽 县水利局局长
韦克俭 县文广新体局局长
崖榕枝 县统计局局长
黄朝勇 县工信局局长
罗光裕 县环保局局长
李瑞云 县商务局局长
韦秋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优秉 县林业局局长
杨 立 县卫计委主任
马克忠 县房改办主任
林霄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傅广胜 县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韦少磊 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柏治勇 县交警大队队长
叶海浪 县消防大队队长
莫庭魁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宜居办”),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坚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宜居城市创建工作的方案制定、信息统计、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各单位要相应建立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出台配套方案,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县委宣传部:统筹全县媒体宣传资源做好全县宜居城市的宣传工作,挖掘、打造宜居城市文化内涵,营造培育创建氛围。
县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宜居城市的建设规划和功能完善;负责城区特色风貌建设、绿色建材改革、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县市政局: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亮化,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垃圾处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工作,引导安排资金支持宜居城市建设。
县公安局:负责预防、制止和侦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打造社会安全的和谐城市。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宜居城市建设用地监管工作,参与生态景观环境修复规划和实施工作,塑造绿色城市空间。
县环保局:负责环境质量检测和污染源性检测,引导城市环境、重要生态建设及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构建宜居环境。
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全县水工程建设工作,组织做好河流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并修复河道的生态环境。
县人社局:负责综合管理全县社会基本保障工作,开展宜居城市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做好人才扶持政策落实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建立全县宜居城市创建工作的数据平台,收集汇总相关数据,做好全县宜居城市发展情况跟踪。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工作,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化工作,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县文广新体局:负责文体事业发展规划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图书资源,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县科技局:负责指导全县科技创新工作,加快科技创新。
县地震局: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工作,完善应急避难场所配备设施。
县民政局:负责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推进全县社区建设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宜居城市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推广智慧社区、智能家庭建设。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城市监督管理计划,城市环卫管理处罚工作,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
县公共资源交易局:负责公共交易电子化比重提升工作,着力推动城市智慧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交通路网管理工作,配套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设施设备,提升交通信号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水平。
县林业局: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指导绿化工程规划实施,监管国有林业资源。
县卫计委:负责全县公共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提档升级。
县交警大队:负责指导清理道路违法、治安工作,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秩序,提升交通信号配备智能化。
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开展消防设施检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建设、改善、维护公共消防设施。
城关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宜居城市创建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细化责任落实
宜居城市创建评价指标体系总表的各牵头单位(详见附件1),要按照“工作工程化、工程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工作方法,推进工作目标任务公示制度、工作承诺公开制度,切实做到“六定五落实”(定岗、定人、定责、定项、定时、定绩,落实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阶段进度、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于2018年3月19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项目计划表、工作任务表报县宜居办(联系电话:7232519,邮箱:ndjsj519@126.com)。实行进展情况月报、通报制,各牵头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于每月28日前将进展情况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宜居办,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县宜居办汇总进行通报。
县宜居城市创建指标各牵头单位,要在2018年3月底前,将承担的创建指标摸底调查表(参考格式详见附件2)报送县宜居办备案。
(三)完善政策支撑
健全宜居城市建设的政策体系,推进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完善多元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建立排污权碳排放权有偿使用、交易制度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优化财政投资使用方向,加大财政对宜居城市建设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信贷服务,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宜居城市建设的资金需求。
完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健全城市基础设施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适时调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加快推进镇级集中供水建设,出台建筑垃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优惠政策。大力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宜居城市建设。
(四)加强监督考评
实行月通报制。从2018年3月起至宜居城市创建工作完成止,宜居城市创建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在每月28日前(如遇节假日或双休日,则相应提前)将每月进展情况表,报县宜居办汇总分析;次月12日前,县宜居办要将全县宜居城市创建工作进度表报县宜居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县予以通报。
实行社会监督制。在南丹县政府网开通宜居城市创建网络监督投诉专区,引导群众通过网络渠道对宜居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监督,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实行公众评议制。引入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机制,每半年对宜居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一次公众评议,并及时将公众评议意见整改情况通过网络等媒体向评议人反馈。
实行综合督查制。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宜居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成效等开展督查,对进展快、成效明显或考核成绩优秀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推诿扯皮、进展迟缓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或问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
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宜居城市创建活动宣传力度,
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曝光突出问题,建立宣传报道长效机制。强化“宜居城市、从我做起”的主人翁意识,养成绿色健康、文明道德的生活方式,广泛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形成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社会联动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