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正文
丹政办发〔2018〕36号关于印发南丹县实施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6-09 00:00:00       点击量:

 

乡镇人民政府,直各有关单位:

南丹县实施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5

 


 

南丹县实施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河池市实施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833号)精神,为做好我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社保惠民项目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措资金415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964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952万元县本级筹措238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核发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足额配套级财政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2.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项目。

筹措资金11097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

牵头单位:民政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项目;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做好城乡困难群众资格审核工作,按时发放救助金等。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负责做好本辖区城乡困难群众资格审核工作,按时完成本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3.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生活补助项目。

我县无此项内容任务。

4.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

由县本级筹措资金15.8587万元,为全57800户农村居民投保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

牵头单位:民政局。

职责:负责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农村住房保险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协助做好受灾农户的统计上报和勘查理赔等。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足额配套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下达,同时加强资金监管乡镇负责做好受灾农户的统计上报并协助做好相关勘查理赔工作

5.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

筹措资金219.8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助176万元、县本级财政补助43.8万元。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78000人次

牵头单位:民政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做好发放对象资格审核,按时发放补助资金等。

配合单位:财政局、残联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足额配套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下达,同时加强资金监管。残联负责做好发放对象资格初审工作,配合做好两项补贴项目发放宣传和引导符合条件人员申请补贴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资格审核及每年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工作。

6.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项目。

筹措资金151.7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2.837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78.9384万元。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667人,特别扶助54

牵头单位:卫计委。

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财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并及时下达,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负责审核上报奖励扶助人员名单,确保不错不漏发放一户。     

(二)健康惠民项目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130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462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 2902万元、县本级筹措697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牵头单位:人社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核发和报账管理等工作。

配合部门: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足额配套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下达,同时加强资金监管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按时完成本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筹措资金143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151.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72.74万元本级筹措115.16万元。支持在全范围内免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牵头单位:卫计委。

职责: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足额配套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下达,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按时按量完成基本公共服务各项工作。

3.艾滋病防治项目。

筹措资金112.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8.6万元本级筹措34万元。支持在全范围内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牵头单位:卫计委。

职责:负责组织和实施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疫情监测,完善救治服务体系;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实施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等。

配合单位: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发改、民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足额配套级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下达,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委宣传部发改、民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按照各部门职责,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各乡镇积极配合做好实施艾滋病防治相关工作。

(三)教育惠民项目

1.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00万元,新建3所幼儿园,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发改局会同县教育局编制审核上报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县财政局负责足额落实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下达,同时加强资金监管。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建设用地的征用、调整和界定工作。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我县无此项内容任务。

3.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造项目。

筹措资金138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94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870万元、县本级筹措319万元。实施新建、改扩建、维修校舍项目5个,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发改局会同县教育局编制审核上报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督促检查项目建设情况。县财政局负责足额落实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下达,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周边群众协调工作。

4.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我县无此项内容任务。

5.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我县无此项内容任务。

6.学生资助项目。

1)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资助项目。

筹措资金1477.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15.4375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412.312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550万元对约1.12万名全县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每年每生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负责足额落实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并及时下达,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核实建档立卡户子女身份,督促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及家长提供申请表、扶贫手册和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给所就读学校,以便申请资助。

2)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由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10.18万元,对47名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学生免除学费。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提出普通高中学校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移民局。

职责:县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县移民局配合核实库区移民子女身份,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及家长提供《水库移民或水库移民子女身份认定申请表》《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申请表》等材料给所就读学校,以便申请资助。

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筹措资金34.3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7.48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6.87万元。按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规定,为全县184名中职学生免除学费。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提出中等职业学校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职责:县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加强对在校学生的信息核实、学籍系统录入、资助系统录入、受助学生信息公示、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4)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我县无此项内容任务。

(四)水利惠民项目

1.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800万元,实施南丹河吾隘镇同贡村河段整治工程2.5km

牵头单位:水利局。

职责:指导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加强项目管理等。

配合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吾隘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吾隘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配合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筹措资金9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35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332万元。在各乡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1.56万人

牵头单位:水利局。

职责:及时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协调并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配合单位:财政局、发改、移民局、审计局、脱贫攻坚指挥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发改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加强项目管理等。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按时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

(五)安居惠民项目  

1.城镇保障性安居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1276.6万元,开工建设2018年国家任务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982套。

牵头单位:住建局。

职责:负责组织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分解落实任务,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工作。

配合单位: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征地拆迁办,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及时下达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国土资源局、征地拆迁办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筹措资金 16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 89.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 57.6万元、市级财政筹措9.6万元、县本级财政筹措12.8万元。支持我64户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具体指标任务数量和资金以自治区下达实施方案为准)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制定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补助标准;指导和协助抓好农村建筑工匠、村庄规划协管员的培训工作。

配合单位:发改、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发改负责按照自治区要求,会同财政局、住建局组织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计划的申报,审核上报、分解计划,指导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足额配套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下达,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抓好本乡镇危房改造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本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六)农补惠民项目

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项目。

由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49万元,按照各乡镇实地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测算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牵头单位:农业局、财政局。

职责:农业局负责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县级资金具体分配方案,指导各乡镇开展相关管理工作,配合绩效办开展绩效考评工作。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管理。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按时完成本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2.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0万元,落实中央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任务。

牵头单位:农机局。

职责: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包括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核、公示、经销商监督管理工作,向县财政局报送补贴资金结算材料等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进行监管,审核、兑付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发放到购机农户手中。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抓好本乡镇农机具购置补贴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本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3.双高基地良种补贴项目。

无此项内容任务。

(七)生态惠民项目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筹措资金2505.12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982.85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522.27万元。对我县134.78万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35.41万亩自治区级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

牵头单位:林业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并在年内完成自治区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加强对乡镇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按时完成本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2.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无此项内容任务。

(八)文化惠民项目

1.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示范项目。

筹措资金56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400万元,县财政筹措160万元。支持建设16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文广新体局。

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财政局、发改、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发改、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指导与督查、配合验收。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按要求配合提供土地,并配合完成三通一平工作。

2.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措资金96.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7.1万元本级筹措3.1万元。对全1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1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经费给予补助。

牵头单位:文广新体局。

职责:负责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足额配套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下达,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做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全民健身工程项目。

由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20万元,支持建设4个村级篮球场。

牵头单位:文广新体局。

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抓好项目建设

4.农家书屋项目。

配合自治区文化厅对我县97个农家书屋进行出版物更新,进一步提高农村基本文化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已建农家书屋质量,充分发挥已建农家书屋的作用。

牵头单位:文广新体局。

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提出相关物资的分配初步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要求配合做好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等工作。

5.儿童之家创建项目。

措资金58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以奖代补29万元本级筹措29万元,完成2018年新建29儿童家园(之家)项目任务。

牵头单位:妇联。

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制定县级2018年创建儿童家园(之家)工作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负责足额配套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下达,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创建点的室内、室外场地,协调村级整合文化、民政、卫计等部门的项目资源,将儿童家园(之家)建设与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中心、幸福院、农家书屋、幸福家园等项目建设结合起来,配合后盾单位共同做好创建工作。

(九)扶贫惠民项目

1.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筹措资金1.6537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0.3459亿元、自治区财政补助0.0778亿元、政府融资贷款1亿元群众自筹资金0.23亿元支持全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确保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牵头单位:扶贫办。

职责:负责指导各乡镇实施项目,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按时完成乡镇年度目标任务。

2.水库移民新村建设项目。

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07万元,实施水库移民新村新建项目2个。

牵头单位:移民局。

职责:及时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审查、审批项目设计文件,组织协调实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

配合单位:财政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监管。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抓好年度目标任务。

(十)科技惠民项目

1.农村公共照明项目。

由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30万元,完成15个村屯公共照明设施建设试点。

牵头单位:住建局。

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

配合单位:财政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抓好年度目标任务。

2.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项目。

筹措资金40万元,其中自治区级补助资金24万元、市级财政安排资金8万元、县财政筹措8万元。建设1个乡镇广播电视发射台站,通过无线覆盖减少广播电视盲区,为乡镇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广播电视节目。

牵头单位:文广新体局。

责: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配合单位:财政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有建设项目的乡镇配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污染防治项目。

无此项内容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是当前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件件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各乡镇、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实施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掌握本乡镇、本部门所承担工程内容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办好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带动和促进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自治区民办实事各工程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18112月,完成时间为201812月底前。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将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本乡镇、单位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逐级分解,确定责任人和责任股室,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强化措施。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特别是直各牵头单位要紧盯项目进度,并作好内部验收检查,迎接自治区考核验收。一些还未明确任务的项目,直牵头单位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联系,及时做好我目标任务的分解。各乡镇、县直各牵头单位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要在2018620前上报人民政府(径送政府督查室)备案同时抄送发改

(三)积极筹集资金。乡镇、有关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着力解决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资金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决不允许借办实事之名向群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人民群众和基层及企业的负担,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四)加强督促检查。为民办实事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坚持实行自查、督查和考核制度,各乡镇、县直各牵头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自查,从7月份开始,每月3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以月报表的形式(见附件3)分别报送发改局和县政府督查室。发改负责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向人民政府报送1次,同时抄送政府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适时开展督查,确保工作进度和目标进度。政府督查室联系人:曹强,电话:7238162,邮箱:ndzfdc@163.com发改联系人:蒙泽栋电话:7232663,邮箱ndfgj6688@126.com

 

附件:1.南丹县实施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

       项目资金筹措情况表

         2.南丹县实施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

           项目目标任务分解表

3.南丹县实施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

程项目月报表

 


 

附件1

 

南丹县实施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筹措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8年计划筹措资金(万元)

2018年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备注

合计

中央财政补助

自治区财政补助

市级筹措

本级筹措

合计

59252.3347

34313.0051

10396.0109

17.6

14525.7187

 

 

 

一、社保惠民项目

15638.4347

12328.8376

3011.9384

0

297.6587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4154

2964

952

0

238

支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人社局

 

(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项目项目

11097

9292

1805

0

0

按时发放各项补助金

民政局

 

(三)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生活补助项目

无任务。

 

 

(四)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

15.8587

0

0

0

15.8587

2018530前完成农房保险上缴。

民政局

 

(五)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

219.8

0

176

0

43.8

按月足额发放补贴金

民政局

 

(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项目

151.776

72.8376

78.9384

0

0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667人,特别扶助54

 

二、健康惠民项目

14613.1

10692.2

3074.74

0

846.16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

13061

9462

2902

0

697

支持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人社局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439.5

1151.6

172.74

0

115.16

2015年常住人口数为基数,按人均50元筹措资金,在全范围内免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艾滋病防治项目

112.6

78.6

0

0

34

1.艾滋病新发现报告数不高于2017年报告病例数;
2.艾滋病在治病人病死率不高于2015年全区平均数;
3.按照当地人口数1元/人的标准,落实当年度艾滋病防治经费。

 

三、教育惠民项目

3705.28

1536.9175

1299.3625

0

869

 

 

 

(一)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800

800

0

0

0

新建3所幼儿园,土建项目12月底前开工率90%以上。

教育局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我县无任务

教育局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造项目

1383

194

870

0

319

实施新建、改扩建、维修校舍项目5个,12月底前开工率90%以上。

教育局

 

(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我县无任务

教育局

 

(五)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我县无任务

教育局

 

(六)学生资助项目

1522.28

542.9175

429.3625

0

550

 

 

 

1.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资助项目

1477.75

515.4375

412.3125

0

550

对全11200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每年每生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教育局

 

2.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10.18

0

10.18

0

0

对全47名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免除学费。

教育局

 

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34.35

27.48

6.87

0

0

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规定,为全184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

教育局

 

4.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我市无任务。

教育局

 

四、水利惠民项目

1767

635

1132

0

0

 

 

 

(一)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800

0

800

0

0

实施南丹县南丹河吾隘镇同贡村河段整治工程2.5km

水利局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967

635

332

0

0

巩固提升受益人口1.56万人。

水利局

 

五、安居惠民项目

1446.2

1366.2

57.6

9.6

12.8

 

 

 

()城镇保障性安居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1276.6

1276.6

0

0

0

计划开工建设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户(2018年国家任务982

住建局

2018年任务以自治区实际下达任务为准。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69.6

89.6

57.6

9.6

12.8

河池市预下达我任务为64户,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147.2 万元。

住建局

2018年任务以自治区实际下达任务为准。

六、农补惠民项目

2129

2129

0

0

0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2049

2049

0

0

0

按照各县(区)实地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测算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农业局

 

()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80

80

0

0

0

完成中央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任务,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农机局

 

(三)双高基地良种补贴项目

我县无任务

 

 

七、生态惠民项目

2505.12

1982.85

522.27

0

0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2505.12

1982.85

522.27

0

0

对我134.78万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35.41万亩自治区级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完成资金兑现率达89%的发放任务。

林业局

 

(二)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我县无任务

 

 

八、文化惠民项目

734.2

76

466.1

0

192.1

 

 

 

(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

560

0

400

0

160

新建16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文广新体局

 

(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96.2

76

17.1

0

3.1

1个图书馆、1个文化馆、11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

县文广新体局

 

(三)全民健身项目

20

0

20

0

0

支持建设村级篮球场项目4

县文广新体局

 

(四)农家书屋项目

计划对97个农家书屋出版物进行补充更新。

县文广新体局

自治区直接配送农家书屋出版物,不划拨资金。

(五)儿童之家创建项目

58

0

29

0

29

完成2018年新建29 儿童家园(之家)项目任务。

妇联

县级财政按每个儿童之家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先行创建,经验收合格后,自治区财政按每个新建儿童之家奖励补贴1万元标准给予扶持。

九、扶贫惠民项目

16644

3566

778

0

12300

 

 

 

()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6537

3459

778

0

12300

完成自治区切块到县资金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助推2018年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扶贫办

 

(二)水库移民新村建设项目

107

107

0

0

0

实施水库移民新村新建项目2个。

移民局

 

十、科技惠民项目

70

0

54

8

8

 

 

 

(一)农村公共照明项目

30

0

30

0

0

完成15个村屯公共照明设施建设试点

住建局

 

(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40

0

24

8

8

新建1个广播电视乡镇无线发射台站

县文广新体局

 

(三)污染防治项目

我县无任务

 

 

 

 

 

 

附件2

 

南丹县实施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目标任务分解表

 

项目名称

2018年目标任务

县本级

大厂

车河

城关

芒场

六寨

月里

吾隘

罗富

中堡

八圩

里湖

责任

单位

备注

一、社保惠民项目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 4154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4154万元

 

 

 

 

 

 

 

 

 

 

 

人社局

 

(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项目项目

筹措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

11097万元

待定

民政局

 

(三)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生活补助项目

无任务

 

 

(四)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

57800

57800

 

 

 

 

 

 

 

 

 

 

 

民政局

 

(五)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

按月足额发放补助金

 

8.52

8.37

20.1

13.97

25.05

63.30

11.19

15.64

5.68

15.9

8.87

民政局

 

(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项目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667人,特别扶助54

 

奖扶44人特扶8

奖扶46

特扶5

奖扶101

特扶24

奖扶57

特扶2

奖扶86

特扶3

奖扶49

特扶2

奖扶59

奖扶128

特扶5

奖扶12

特扶2

奖扶46

特扶3

奖扶39

卫计委

 

二、健康惠民项目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13061万元,支持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3061万元

 

 

 

 

 

 

 

 

 

 

 

人社局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筹措资金1439.5万元,在全范围内免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人均50元,任务人口总数28.79万人

人均50元,任务人口数25600

人均50元,任务人口数16600

人均50元,任务人口数58712

人均50元,任务人口数27600

人均50元,任务人口数43038

人均50元,任务人口数21000

人均50元,任务人口数17800

人均50元,任务人口数25950

人均50元,任务人口数7000

人均50元,任务人口数23100

人均50元,任务人口数21500

卫计委

 

()艾滋病防治项目

艾滋病新发现报告数不高于2017年报告病例数。

艾滋病新发现报告数不高于2017年报告病例数

卫计委

 

艾滋病在治病人病死率不高于2015年全区平均数。

艾滋病在治病人病死率不高于2015年全区平均数

卫计委

 

按照当地人口数1元/人的标准,落实当年度艾滋病防治经费。

按照当地人口数1元/人的标准,落实当年度艾滋病防治经费

卫计委

 

三、教育惠民项目

 

 

 

 

 

 

 

 

 

 

 

 

 

 

 

(一)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新建3所幼儿园,土建项目12月底前开工率90%以上。

1

1

1

教育局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无任务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造项目

实施新建、改扩建、维修校舍项目5个,12月底前开工率90%以上。

1

1

1

2

教育局

 

(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无任务

 

 

(五)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无任务

 

 

(六)学生资助项目

 

 

 

 

 

 

 

 

 

 

 

 

 

 

 

1. 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资助项目

对全11200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每年每生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242

225

602

803

1700

845

944

868

420

2799

3508

教育局

 

2.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对全47名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免除学费。

 

0

0

0

3

0

14

30

0

0

0

0

教育局

 

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规定,为全184名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

 

12

4

42

6

40

17

20

9

8

19

7

教育局

 

4.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无任务。

 

 

 

四、水利惠民项目

 

 

 

 

 

 

 

 

 

 

 

 

 

 

 

(一)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实施南丹县南丹河吾隘镇同贡村河段整治工程2.5km

 

 

 

 

 

 

 

1

 

 

 

 

水利局

 

(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筹措资金967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提升受益人口1.56万人。

 

筹措资金42.65万元,巩固提升受益人口0.059万人。

筹措资金85.5万元,巩固提升受益人口0.4273万人。

筹措资金122.8万元,巩固提升受益人口0.1072万人。

筹措资金149.28万元,巩固提升受益人口0.1089万人。

筹措资金98.47万元,巩固提升受益人口0.2330万人。

筹措资金72万元,巩固提升受益人口0.2043万人。

筹措资金78.9万元,巩固提升受益人口0.1070万人。

筹措资金88.82万元,巩固提升受益人口0.1281万人。

筹措资金33万元,巩固提升受益人口0.0145万人。

筹措资金74.24万元,巩固提升受益人口0.0632万人。

筹措资金121.34万元,巩固提升受益人口0.1164万人。

水利局

以上为计划解决人数,实际以项目实施具体情况为准

五、安居惠民项目

 

 

 

 

 

 

 

 

 

 

 

 

 

 

 

()城镇保障性安居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筹措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万元。开工建设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户(2018年国家任务套,2018年自治区新增任务套)

982

 

 

 

 

 

 

 

 

 

 

 

住建局

以自治区实际下达任务为准。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自治区预下达我市任务64户,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147.2 万元。

64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住建局

以自治区实际下达任务为准。

六、农补惠民项目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项目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49万元,按照各乡镇实地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测算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15.67万亩

0.96万亩

0.56万亩

1.11

万亩

1.92

万亩

2.84

万亩

1.26

万亩

0.88

万亩

2.13

万亩

0.62万亩

1.69

万亩

1.69

万亩

农业局

资金为自治区初步下达任务数

()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筹措资金80万元,完成中央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任务。

 

2

1

14

12

20

6

7.3

8.5

0.2

4

5

农机局

 

(三)双高基地良种补贴项目

无任务。

 

 

 

七、生态惠民项目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完成2505.12万元国家、自治区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发放,20181231日前发放89%以上。

1.41 万亩(山口林场和纳色沟林场)

5.96 万亩

3.33

万亩

8.20

万亩

16.24

万亩

12.85万亩

14.20万亩

12.52万亩

3.95 万亩

14.21万亩

53.08

万亩

28.43万亩

林业局

 

(二)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无任务。

 

 

 

八、文化惠民项目

 

 

 

 

 

 

 

 

 

 

 

 

 

 

 

(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示范项目

新建16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2

1

1

2

2

1

3

2

1

1

文广新体局

 

(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实现面向公众免费开放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实现面向公众免费开放

文广新体局

 

(三)全民健身工程项目

实施全民健身工程项目4个。

 

1

1

1

1

文广新体局

 

(五)农家书屋项目

对全97个农家书屋进行出版物补充更新。

 

5

4

10

8

11

7

11

16

4

10

11

文广新体局

 

(六)儿童之家创建项目

实施儿童之家创建项目29个。

 

2

1

2

3

6

1

2

3

3

3

3

妇联

 

九、扶贫惠民项目

 

 

 

 

 

 

 

 

 

 

 

 

 

 

 

()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完成自治区切块到县资金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助推2018年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按照《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程扶贫惠民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7年政府新增债券资金、2017年度自治区预留机动资金、2017年度第三批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8年第一批切块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6批次资金中安排用于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项目,确保2021年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扶贫办

 

(二)水库移民新村项目

筹措资金107万元,由中央财政安排。实施水库移民新村新建项目2个。

 

1

1

移民局

 

十、科技惠民项目

 

 

 

 

 

 

 

 

 

 

 

 

 

 

 

(一)农村公共照明项目

完成15个农村公共照明建设项目。

15

1

3

2

1

0

3

1

2

1

0

1

住建局

 

(二)广播电视村村通项目

新建1个广播电视乡镇无线发射台站

 

1

文广新体局

 

(三)污染防治项目

无任务。

 

 

 

 

 

附件3

 

南丹县实施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月报表

 

项目名称

资金筹措及使用情况

自治区下达(或我市确定)的目标任务

工作完成进度(%

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牵头单位

计划筹措资金

全部资金到位情况

全部资金支出情况

合计

中央财政补助

(万元)

自治区财政安排

(万元)

市级筹措(万元)

本级筹措(万元)

合计

 

 

 

 

 

 

 

 

 

 

 

一、社保惠民项目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人社局

(二)困难群众救助项目

 

 

 

 

 

 

 

 

 

 

民政局

(三)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生活补助项目

 

 

 

 

 

 

 

 

 

 

民政局

(四)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

 

 

 

 

 

 

 

 

 

 

民政局

(五)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

 

 

 

 

 

 

 

 

 

 

民政局

(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项目

 

 

 

 

 

 

 

 

 

 

二、健康惠民项目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项目

 

 

 

 

 

 

 

 

 

 

人社局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艾滋病防治项目

 

 

 

 

 

 

 

 

 

 

三、教育惠民项目

 

 

 

 

 

 

 

 

 

 

 

(一)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项目

 

 

 

 

 

 

 

 

 

 

教育局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教育局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造项目

 

 

 

 

 

 

 

 

 

 

教育局

(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教育局

(五)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教育局

(六)学生资助项目

 

 

 

 

 

 

 

 

 

 

 

1.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资助项目

 

 

 

 

 

 

 

 

 

 

教育局

2.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

 

 

 

 

 

 

 

 

 

 

教育局

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教育局

4.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教育局

四、水利惠民工程

 

 

 

 

 

 

 

 

 

 

 

(一)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水利局

(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

 

 

 

 

 

 

 

 

 

 

水利局

五、安居惠民项目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住建局

(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住建局

六、农补惠民项目

 

 

 

 

 

 

 

 

 

 

 

(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项目

 

 

 

 

 

 

 

 

 

 

农业局、财政局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

 

 

 

 

 

 

 

 

 

 

农机局

(三)双高基地良种补贴项目

——

——

——

——

——

——

——

——

——

——

无任务

七、生态惠民项目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林业局

(二)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

——

——

——

——

——

——

——

——

——

无任务

八、文化惠民项目

 

 

 

 

 

 

 

 

 

 

 

(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示范项目

 

 

 

 

 

 

 

 

 

 

文广新体局

(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文广新体局

(三)全民健身工程项目

 

 

 

 

 

 

 

 

 

 

文广新体局

(四)农家书屋项目

 

 

 

 

 

 

 

 

 

 

文广新体局

(五)儿童之家创建项目

 

 

 

 

 

 

 

 

 

 

妇联

九、扶贫惠民项目

 

 

 

 

 

 

 

 

 

 

 

(一)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扶贫办

(二)水库移民新村建设项目

 

 

 

 

 

 

 

 

 

 

移民局

十、科技惠民项目

 

 

 

 

 

 

 

 

 

 

 

(一)农村公共照明项目

 

 

 

 

 

 

 

 

 

 

住建局

(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项目

 

 

 

 

 

 

 

 

 

 

文广新体局

(三)污染防治项目

——

——

——

——

——

——

——

——

——

——

无任务

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县法院、检察院。               

  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7日印   

 

八步椪柑
六龙茶
明清贡品黄腊李
南丹黄腊李
南丹瑶山红梨
瑶 鸡
长角辣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