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发〔2018〕21号
中共六寨镇委员会 六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六寨镇脱贫攻坚突击工作队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调整,为进一步强化对全镇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指标要求,巩固脱贫成效。经研究,决定调整六寨镇脱贫攻坚工作突击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安排
队 长:兰学绘 镇党委书记
潘志华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队长:陆 定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戴家锋 镇党委挂职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邓良文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张春林 县商务局副局长
岑显虎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覃深伟 县审计局副局长
阮恢琼 县科技局副局长
韦锦秀 市卫校副校长
罗 毅 县水利局副局长
黄应锋 县中医院副院长
莫文焱 县卫计委副主任
刘光辉 县二轻联社副主任
韦开付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韦 力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 涛 县烟叶局副局长
唐思江 县地税局副局长
梁朝新 县烟草专卖局纪检组长
覃爱军 县供销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莫玉平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韦念超 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柏治力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周家存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潘显林 镇党委组织委员
莫晓舞 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
罗继庭 镇党委综治统战委员、副镇长
田 甲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轲程 镇人大副主席提名人选
莫馥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城志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分队长、镇长助理
成 员:市直、县直单位派出工作队员、各包村干部
工作队下设办公室,陆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马贵健、龙永定、罗祖富、容留等同志组成,负责工作队日常管理及上传下达工作,并做好工作队人员日常考勤统计、督查问责工作。
六寨镇脱贫攻坚工作突击队下设20个驻村工作分队,各分队成员如下:
1.才怀村分队
分 队 长:兰学绘 镇党委书记
韦 力 县司法局副局长
副分队长:覃浩然 才怀村第一书记(县司法局)
成 员:郁任贵 才怀村驻村工作队员(县司法局)
李春艳 才怀村驻村工作队员(县妇保院)
邹维强 才怀村包村干部
梁晓丹 才怀村包村干部
2.帮里村分队
分 队 长:兰学绘 镇党委书记
韦念超 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副分队长:石登林 帮里村第一书记(县工商质监局)
成 员:覃炳超 帮里村驻村工作队员(县商务局)
袁礼丹 帮里村驻村工作队员(县工商质监局)
李大权 帮里村包村干部
陆定航 帮里村包村干部
3.拉堡村分队
分 队 长:潘志华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岑显虎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副分队长:吴继勇 拉堡村第一书记(县国土局)
成 员:彭鸣震 拉堡村驻村工作队员(县国土局)
杨国敏 拉堡村驻村工作队员(县国土局)
柏秀山 拉堡村包村干部
4.化里村分队
分 队 长:陆 定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覃深伟 县审计局副局长
副分队长:韦家春 化里村第一书记(龙马工业园区管委会)
成 员:余国芳 化里村驻村工作队员(县公安局)
韦宏宇 化里村驻村工作队员(县审计局)
韦尊恒 化里村包村干部
5.松柏村分队
分 队 长:阮恢琼 县科技局副局长
柏治力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分队长:柏 雪 松柏村第一书记(县烟叶局)
成 员:龙普明 松柏村驻村工作队员(县科技局)
王恩胜 松柏村包村干部
6.宣明村分队
分 队 长:陆 定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韦锦秀 市卫校副校长
副分队长:唐光晋 宣明村第一书记(市卫校)
成 员:李 浩 宣明村驻村工作队员(县地税局)
李新乐 宣明村驻村工作队员(县中医院)
罗祖富 宣明村包村干部
7.银寨村分队
分 队 长:罗 毅 县水利局副局长
田 甲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分队长:黄 清 银寨村第一书记(县水利局)
成 员:赖德飞 银寨村驻村工作队员(县水利局)
覃振贵 银寨村驻村工作队员(县水利局)
马贵健 银寨村包村干部
8.者远村分队
分 队 长:邓良文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莫馥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分队长:韦光东 者远村驻村工作队员(县妇幼保健院)
成 员:蓝 伟 者远村包村干部
9.甲棉村分队
分 队 长:黄应锋 县中医院副院长
莫馥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分队长:梁显财 甲棉村驻村工作队员(县中医院)
成 员:聂 磊 甲棉村包村干部
樊家权 甲棉村包村干部
10.龙马村分队
分 队 长:潘志华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莫文焱 县卫计委副主任
副分队长:莫仁茂 龙马村驻村工作队员(县卫计委)
成 员:艾艳美 龙马村包村干部
11.六寨社区分队
分 队 长:刘光辉 县二轻联社副主任
田 甲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分队长:蓝国大 六寨社区驻村工作队员(县二轻联社)
成 员:罗 弦 六寨社区包社区干部
12.壮里村分队
分 队 长:韦开付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王轲程 镇人大副主席提名人选
副分队长:谢朝建 壮里村驻村工作队员(县公安局)
成 员:郑德培 壮里村包村干部
黎桂茜 壮里村包村干部
雅陇村分队:
分 队 长:韦 力 县司法局副局长
潘显林 镇党委组织委员
副分队长:杨光虎 雅陇村驻村工作队员(县司法局)
成 员:周慧兰 雅陇村包村干部
葛 荣 雅陇村包村干部
14.麻阳村分队
分 队 长:陈 涛 县烟叶局副局长
潘显林 镇党委组织委员
副分队长:张 琴 麻阳村驻村工作队员(县烟叶局)
成 员:周佩佩 麻阳村包村干部
15.弄撒村分队
分 队 长:唐思江 县地税局副局长
王轲程 镇人大副主席提名人选
副分队长:覃建基 弄撒村驻村工作队员(县地税局)
成 员:何明举 弄撒村包村干部
16.播细村分队
分 队 长:梁朝新 县烟草专卖局纪检组长
柏治力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分队长:吴芝勇 播细村驻村工作队员 (县烟草专卖局)
成 员:韦英姿 播细村包村干部
17.蛮卷村分队
分 队 长:覃爱军 县供销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莫晓舞 镇党委宣传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提名人选
副分队长:伍春玖 蛮卷村驻村工作队员(县供销社)
成 员:刘坚林 蛮卷村包村干部
18.巴定社区分队
分 队 长:莫玉平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罗继庭 镇党委综治统战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分队长:郭荣飞 巴定社区驻社区工作队员(县疾控中心)
成 员:杨盼盼 巴定社区包社区干部
19.陋里村分队
分 队 长:莫玉平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罗继庭 镇党委综治统战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分队长:潘永毅 陋里村驻村工作队员(县疾控中心)
成 员:莫永元 陋里村包村干部
20.龙腰村分队
分 队 长:张春林 县商务局副局长
莫晓舞 镇党委宣传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提名人选
副分队长:莫动芝 龙腰村驻村工作队员(县商务局)
二、工作职责
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按照《六寨镇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河池市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统一推进所驻村(社区)的脱贫攻坚工作,及时、全面地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使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得到及时、有效落实,使镇党委、政府确定的任务如期完成,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整改,确保全镇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达到脱贫摘帽标准,并通过市、自治区、国家第三方认定。
(一)脱贫攻坚工作突击队队长、分队长、办公室职责
1.脱贫攻坚工作突击队队长是全镇脱贫攻坚突击工作负责人,履行综合协调职能,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对工作队及所有工作队员的指导、教育和管理;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决策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各脱贫攻坚工作突击队分队长直接负责工作队的管理,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总结上报工作成效;管理派驻本村(社区)工作队队员,进行考勤登记,组织必要的学习培训;及时向工作队队长汇报需要镇党委、政府解决事项,汇报需向县委、政府、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请示事项;负责协调需后盾单位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3.脱贫攻坚工作突击队办公室负责工作队日常工作管理;对工作队队员工作情况进行考勤统计汇总和督查,并进行公布,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作为的人和事进行通报。
(二)脱贫攻坚工作突击队分队副队长、队员职责
1.脱贫攻坚工作突击队分队副队长、队员负责所驻村(社区)的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协调所驻村贫困户帮扶干部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根据贫困户现状,按照“八有一超”验收标准要求扎实开展帮扶工作,确保预脱贫户在2018年10月底达到脱贫指标要求;负责贫困户的“一户一档”材料收集、完善和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扶贫政策宣传和贫困农户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做好所驻村脱贫攻坚工作的信息汇报以及工作队安排的其他工作。
各突击分队副队长是本村(社区)各项工作落实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分队日常具体工作,统筹协调本村(社区)所有工作。负责本村(社区)村级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贫困村“十一有一低于”指标佐证材料);每天下午八时之前,将本分队当日工作情况向分队长和办公室汇报。
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由副分队长具体负责,工作队所有队员要求全部脱产驻村开展工作,工作队队员考勤由各分队长负责。
2.脱贫攻坚工作突击队分队副队长、队员要在镇党委、政府以及工作队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镇、村(社区)脱贫攻坚任务,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突击工作,按时完成工作队安排的脱贫攻坚突击工作任务,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选优配强”原则。突击工作队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任队长,后盾单位分管领导、镇三班联系村(社区)领导任副队长,成员由各村(社区)包村干部、后盾单位派出人员组成,抽调的脱贫攻坚工作队员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的不得进行更换,若有变动必须经镇党委请示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同意后从原派出单位选派。
(二)实行驻镇驻村管理制。各脱贫攻坚工作突击队实行脱产驻村(社区)包户制,即一名工作分队队员包单位数名干部帮扶情况及这些干部所帮扶贫困户的帮扶政策落实情况,执行奖责同担(即帮扶干部因脱贫攻坚工作被问责或表扬的,所包队员同等问责或表扬)。脱贫攻坚工作突击队在派驻期间,所驻村(社区)要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并做好食宿安排,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居)委主任负责监督工作队的工作开展情况。
(三)实行工作督办制。脱贫攻坚工作突击队着力督办所驻村(社区)落实县、镇脱贫攻坚指挥部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重大问题解决、主要指标完成等情况,督办镇脱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实行信息报送制。各分队要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整理,向工作队办公室汇报;各工作分队副队长坚持每天督查,汇总全体队员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工作队员不按要求入户工作,落实不力的要及时向分队长、队长、派出单位进行报告,同时书面报突击工作队办公室,由办公室视情在全镇范围通报,并报县指挥部。各工作队每周向镇脱贫攻坚指挥部报送周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主要报送工作的新进展、新情况、新动态,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或经验。
(五)实行工作奖惩制。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对各派各工作突击队进行不定期督查。各分队在推动精准扶贫工作上因沟通协调、督促指导措施不力、工作队员工作散漫、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敷衍了事造成负责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进展缓慢,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驻村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
中共六寨镇委员会
六寨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报:县委、县政府、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抄 送:河池市卫校、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审计局、县科技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水利局、县妇保院、县商务局、县司法局、县中医院、县地税局、县卫计委、县二轻联社、县烟叶局、县烟草专卖局、县供销社、县疾控中心、龙马工业园区
中共六寨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