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教发〔2018〕37号
南丹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南丹县教育局2018年学前教育
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各城区幼儿园:
现将《南丹县教育局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
南丹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1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南丹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南丹县教育局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
活动方案
为营造重视关心幼儿教师成长,支持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1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18〕289)要求,围绕“我是幼儿园教师”活动主题,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实际发展需要,积极做好宣传月各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是幼儿园教师。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优秀幼儿园教师推介活动。为树立幼儿教师良好形象,宣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先进事迹,引导全社会对幼儿园教师群体进行全面的认识和理解,营造尊重、理解、支持幼儿园教师工作和成长的良好氛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幼儿园优秀事迹征集活动,各乡镇中心小学、城区幼儿园按要求做好推介工作,推荐范围包括事迹突出的一线教师、保育员、保健医生、园长等幼教工作者。主要事迹:教育教学工作突出取得一定教学成果;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潜心育人;卫生保健及膳食营养工作有特色,效果佳;护理幼儿有爱心,有绝招;幼儿园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等等。事迹真实、感人(附事迹介绍、字数在3000字以内,文稿成熟),于2018年6月18日将事迹材料电子档发至我局基础教育股邮箱。
(二)启动“白城千园?家园共育工程”项目。宣传月期间,启动实施“白城千园?家园共育工程”项目,动员“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队伍、家长及社会志愿者力量共同参与家园共育,进入幼儿园了解教师工作,着力完善幼儿园治理体系,健全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协同推进科学保教工作的机制,增强全社会对幼儿园教师的理解和信任,营造有利于教师幸福工作、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创造条件支持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各幼儿园应注重幼儿教师的发展需要,将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作为长期工作。积极组织和支持幼儿教师参与讲座、培训、学习、观摩活动等,提升教师专业发展,增强职业认同和职业幸福感。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部署实施。各乡镇中心小学、各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策划宣传内容,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尽快组织实施。同时要高度重视宣传活动的安全工作,保障所有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二)突出主题内涵。各学校要紧紧围绕“我是幼儿园教师”这一主题,立足幼儿园保教工作实践,展现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和专业内涵,树立幼儿园教师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的良好形象,唤起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教师职业的关心理解。
(三)认真总结和按时报送。各乡镇中心小学、各幼儿园要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教育局将对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给予宣传和表扬。活动月期间,各乡镇中心小学、各城区幼儿园要及时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的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等报送县教育局基教股(报送时间2018年6月22日前)。各乡镇中心小学、各城区幼儿园还要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总结于2018年6月29日报我局基教股。联系人及电话:黄静,7284818.电子邮箱:ndjjg@163.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