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十三五”时期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我县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办发〔2017〕116号)和《河池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18年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和完善党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发展多种模式的村级集体经济,育强支柱产业,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确保每个贫困村特色产业覆盖60%以上的贫困户。进一步规范村民合作社管理,健全发展机制,防范投资经营风险,确保全县47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万元以上。
——规范管理村民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因村制宜制定村民合作社章程,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对村民合作社的领导,进一步规范村民合作社的管理,通过规范管理村民合作社,盘活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履行好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社员服务的职责,激活村民发展活力,带领社员群众脱贫增收致富。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三产融合”农业新业态,拓展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促进农业生产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值,确保每个贫困村特色产业覆盖60%以上的贫困户,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因地制宜,发展资源型、产业型、股份合作型、旅游型、服务型、租赁型等多种模式的村级集体经济,以股份制的形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积累,让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权、贫困群众变股民,推动集体经济壮大、农民脱贫致富,确保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普遍达到3万元以上。
——健全集体经济发展机制。每个贫困村建立一套激励集体经济发展的灵活机制,通过建立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政策引导机制、法人治理机制、经营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权益分配机制,逐步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和逐步提高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严格防范投资经营风险。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投资经营风险专项检查,加强村级资产财务规范化管理,严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管理,完善村财乡管、财务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产权关系、财务管理、盈余分配,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工作措施
各乡镇要抢抓乡村振兴新机遇,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为重点,整合资源向贫困村党组织倾斜,持续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建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的战斗堡垒。推行“党建+集体经济”模式,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清零达标”行动,调整优化组织设置方式,在产业相近、地域相邻、资源互补的集体经济发展主体和产业链上建立建强党组织,推动资源整合、要素重组、抱团发展,激活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扎实推进村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促进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多给、少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有计划的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倾斜,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50万元的发展资金。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指导村民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优先立项和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在安排土地出让收入预算时,投向农村的部分向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倾斜。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三)拓宽集体经济路径。坚持“多条腿”走路。做好村民合作社的登记管理工作,抓好村民合作社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素质能力培训,指导村民合作社整合盘活“三资”,对村集体和群众的土地、林地等资源进行清产核资、确权登记、量化评估,通过折价入股、依股分红等方式,以存量换增量。探索“三产融合”农村新业态,打造具体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生产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值,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农经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旅游局、发改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四)加强政策、人才支持。承接好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扎实推进“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研究制定壮大集体经济、推动脱贫攻坚的政策文件,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扫除阻碍发展的权力制约和政策机制障碍。实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培训工程,抓好村“两委”干部、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培育一批农村党员成为经济、技术、产业能人,确保每一个乡镇、每一个村、每一个自然屯都有党员能人服务集体经济发展,同时,注重把其中表现突出的党员能人发展为村“两委”后备干部、村民合作社骨干,为村级集体经济提供人才保障。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农业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工商质监局、扶贫办、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五)改进结对帮扶方式。坚持以强村带弱村,发展集体经济中心村、示范村,通过带动周边薄弱村、空壳村开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发挥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实现抱团发展。坚持强化结对帮扶,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引导后盾单位及社会力量推进集体经济,把更多的资源和要素向农村聚集,实现城乡互联、结对共建。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贫困村后盾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协调。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书记工程”和组织部门重要工作任务,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县、乡(镇)、村“三级书记抓”,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形成“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的落实机制。坚持部门联动,明确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县农业、发改、民政、财政、国土、商务、工商质监、扶贫等部门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指导督查。坚持分片包干,分头负责,按照《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丹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分片包干联系督导制度(试行)>的通知》(丹办〔2018〕20号)要求,抓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发掘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成功经验,让每个乡镇都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亮点村,不断扩大先进典型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辐射带动周边村级集体经济蓬勃发展。正确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坚定加快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的信心,齐心协力,开拓创新,推动全县贫困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
(四)加强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集体经济发展督导工作机制,加强督查事项统筹,科学安排督查,并将督导情况作为评价乡(镇)、村屯及有关干部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将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作为评价农村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创建“星级化”村党组织的前置条件,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加强结果运用、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南丹县2018年贫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任务分解表
序 号 |
乡 镇 |
“十三五” 贫困村总数 |
2018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的村 |
备 注 |
1 |
大厂镇 |
1 |
1 |
|
2 |
车河镇 |
1 |
1 |
|
3 |
城关镇 |
3 |
3 |
|
4 |
芒场镇 |
2 |
2 |
|
5 |
六寨镇 |
7 |
7 |
|
6 |
月里镇 |
3 |
3 |
|
7 |
罗富镇 |
6 |
6 |
|
8 |
吾隘镇 |
5 |
5 |
|
9 |
中堡苗族乡 |
2 |
2 |
|
10 |
里湖瑶族乡 |
6 |
6 |
|
11 |
八圩瑶族乡 |
1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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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47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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